【轉貼】替代役男與教官 爆全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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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ng
2003-02-16, 12:53 PM
2003.02.12  中國時報

替代役男與教官 爆全武行

汪慧星/南縣報導

仁德鄉某國小十一日傳出替代役男在寒假期間與學校主任及認輔教官發生肢體衝突,教育主管單位一時無法定奪,不過縣教育局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決定下週二開會研議替代役的管理與處置方案。

據校方表示,該起事件發生於上月廿日下午四時卅分許,該校趙姓總務主任偕同簡姓認輔教官,前往警衛室訪視劉姓替代役男的值勤狀況及商詢休假相關規定。

當時由於值勤室及寢室內務凌亂,因此,趙、簡二人立即糾正劉姓役男並要求保持值勤環境整潔及個人服裝儀容,在遭其拒絕後,雙方發生言語衝突。

隨後,趙、簡二人將劉某帶往辦公室研議如何處置,未料雙方又發生言語衝,趙、簡二人乃要求劉某到操場罰站,其間並發生激烈肢體衝突。

校方表示,劉某到校服替代役期間,經常不服管教,宣稱寢室係個人隱私,即使凌亂係個人自由,任何人無權置喙,加上當天出言不遜,又推撞及揮拳毆打趙、簡二人,因此,案發後立即通知其家屬,並報請縣教育局處置。

事後,劉某父母則上網向內政部、仁德鄉長王金丁陳情,指控其子在該校服替代役,又不是軍人,趙、簡二人不應以內務不整、鬍子沒剃乾淨等理由要他罰站,並予以毆打成傷。

引起各界注目且議論的是,該起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後,因無前例可循,導致教育主管單位一時也無法定奪,目前劉某仍繼續在該校服替代役。對此,縣府教育局昨日表示,教育局已成立專案小組及考核輔導委員會進行調查,預定下週二召開評議會研議替代役的管理與處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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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當自家小套房用~~~還真舒適哩 :corkysm:
這種人待在學校 反而給了學生負面教育

真是過太爽...對其他正常役的來說 情何以堪




Ezond
2003-02-17, 01:37 PM
還是請他回去當兵吧...我看也不用抽簽..直接調海陸..

freesoul
2003-02-17, 03:32 PM
為什麼替代役就不是軍人??:confused:
那這種邏輯是不是就是 當完替代役還要再回去當一次兵??
國家給你機會和責任去服務社會為什麼不能好好盡自己的義務..
反而要這樣搞??:mad:

憲法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那請問 替代役不是第二十條所說的義務嗎??
如果不是那要不要請大法官解釋一下 以免日後又有這種事情發生..
不然替代役役男這種不定時炸彈到時候又爆發了傷害到的可能不只有這樣了..

擺明過太爽

dominic
2003-02-17, 07:15 PM
沒錯......這個垃圾.......沒當過兵不知苦沒下過基地不知累(至少我下基地是很累..別人我就不知道)

pete001
2003-02-17, 08:15 PM
不過如果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替代役男的"服役性質" 的話,
替代役男並不是服兵役, 而是屬於社會服務"工作" 而已,
既然只是工作, 理當享有我國公民工作的各項權益,
如果只是因為內務不整, 或者儀容不整等問題,
卻使用"管教" 的方式來處理, 確實有點怪怪的.
另外一方面, 如果只有如一般公司行號的僱用關係,
僱用替代役男的單位主管似乎也沒有任何"管教" 的權利,
最多就是給予懲處或者去職吧?

我服的是兵役, 並不清楚替代役的詳細權利義務規則,
不過爽與不爽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那個役男真的如報導所說為了內務被毆打就太誇張了!
就連軍中也 "嚴令" 不准發生這種毆打士兵的情形啊!
還是當兵比較好 :D

dominic
2003-02-17, 09:07 PM
不過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替代役是服兵役

那國防部隨時都可以等它們替代役完後再叫它們入伍囉....因為

憲法規定每個男人都有服兵役的義務.......
嘿 嘿~~~耍嘴皮一下咩

Twinsen
2003-02-18, 12:13 AM
服完替代役,再服兵役!!爽。

lanpeng
2003-02-18, 12:16 AM
我看這主任跟教官八成也是那種不好相處的老師, 一看不順眼的就飆人, 真有人起反感發生衝突也是自然反應吧~~ 愛罵人的教育工作者總是惹人厭滴..

不過真的"保持值勤環境整潔及個人服裝儀容" 這應該一點也不過分才是, 就算民間一般警衛也穿得整整齊齊, 總不能去跟一些大樓管理阿北看齊吧, 穿個拖鞋 汗衫~~挖勒~~~~像話嗎~~~~~~~~~~~

wpll
2003-02-19, 12:23 PM
教官(軍人)看到替代役太爽∼服個替代役也不像個人樣∼
才找他麻煩吧∼應當還是要用軍人的內務來要求才對∼
叫他起床豆腐被、擦鏡子皮鞋∼
如果這樣的人去當兵(準被操死,眼白過多)

daryl
2003-02-19, 04:10 PM
替代役是屬於兵役裡的一種役別,
服替代就是在"服役"!只是替代役的性質就是仿效德國等國家的"社會役"制度,
目前我國的兵力"據說"已經非常的充足,
在電腦、電子、通訊等科技發達的現今社會中,
已經不再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國防任務中,
但為求"兵役公平"的原則,
上面的人才會仿效別人的制度,替代役也就這麼地產生了!
所以,服替代役就是在服兵役,
在兵役法裡也"明文"規定了"替代役"也是屬於軍官役、士官役等役別中的一種!

報章雜誌最近常見到許多有關替代役男負面的新聞,
不否認是因為替代役制度目前除了替代役體位的役男因身體或家庭因素等得服替
代役,一般體位的役男也可以抽籤選服替代役,
也就是說,對於役男的素質與專業素養等目前尚無嚴格的規範!
就替代役這個團體裡一定會有少數的頑劣份子存在,
當這些人在社會服務的勤務裡一旦發生違法犯紀的情事時!
很容易就暴露在社會大眾的目光中!當然…這些不好的事情上報時似乎讓社會
有一種錯覺:替代役男容易出事情!替代役男過太爽!替代役制度不公平!…等
諸多情事。
試想,難道一般兵就個個都是保家衛國的熱血男兒嗎!
一般兵在嚴明的軍令下都不會出任何差錯,做出任何違法犯紀的事情嗎?
只因為替代役男目前尚屬少數族群,
加上身處於社會中執行勤務,
其一舉一動都逃不過社會目光的注視~
一旦有不好的事情發生就顯得相當頻繁(分母較小)!

我不是要為那些犯錯的替代役男說話,
而是要為盡心執勤的役男說話!
請大家不要將每位替代役男都冠上"爽兵"、"常鬧事"等不好的頭銜!
這對他們是不公平的!

PS:我遇過一位一般兵,他是教育班長,他說當初他沒抽到替代役,
只得服一般兵役,他承認非常忌妒替代役男,他會在替代役的軍事基礎訓練中
"好好地訓練這些爽兵"…
這個真實的例子就讓大家去想想吧!(替代役現在在社會上是相當沒有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