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用仿冒零件? 中華電︰違法賣方承擔





ff2943
2009-08-16, 10:31 PM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本報讀者張先生來函指出,中華電信是台灣最大的電信業者,但在採購設備的標案時,卻讓使用仿冒零件的廠商得標,相對於有些廠商因為使用有專利權的零件,成本、標金相對較高,根本拚不過使用山寨版零件的廠商。

張先生認為,中華電信放任廠商使用山寨貨,不但不顧及合法廠商的權益,置大眾的消費權益不顧,更已經嚴重破壞台灣的國際形象。

對此,中華電信指出,中華電信相當注重智慧財產權,且所有採購合約中都會註明針對智慧財產權的規定。也就是說,售方應擔保本案所有設備,包括硬體、軟體、技術、服務、專業知識及一切提供購方(中華電信)標的,均未侵害任何第三者擁有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或任何智慧財產權及其他任何權利,否則售方應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包括購方因此遭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一切損害及支出的費用。

中華電信強調,每年採購設備量體龐大,且採購設備中的零組件龐雜,中華電信的人力,不足以一項一項去探究零件是否侵權,因而訂出上述規定,並且得標廠商出貨時都有提供專利授權書。

張先生來函所指的是中華電信某個標案中的LC光纖連接器。張先生說,LC光纖連接器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普遍的光纖接頭之一,這款連接器是由美國Lucent電話公司所開發,所以又稱LC連接器,目前的專利權也是由美國OFS公司所擁有。

張先生說,LC光纖連接器每顆約五至十美分,佔成本約十%,若使用合法的光纖連接器,投標金額一定較高,根本無法與使用山寨版的廠商競價。

張先生說,中華電信挾其民營化後的龐大資產,以及每年龐大的採購預算,卻放任廠商使用山寨版的光纖連接器,希望中華電信可以保障合法,打擊非法,否則台灣永遠只能停留在山寨國的階段。

這也可以省: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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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houn
2009-08-16, 11:58 PM
雖然中華電信一向都讓人討厭,不過他也是採購的買方,如果在合約條件下,設備提供商私下採用非法的零件,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中華電信只怕也是受害者。

中華電信如果真有道德良心勇氣,大可以對於提供廠商的設備,再採購合約中著明會進行不定時採樣抽檢。一但發現廠商使用非法零件,立刻終止合約並提出天價賠償要求。如果這樣,我不相信會有廠商敢用非法零件的。

不過,這都是個人的理想而已,碰到複雜的採購過程與人性的拔河,不過是紙上談兵,一笑置之吧。我們國家真有愛用國產製品的政策措施嗎?

ellery
2009-08-19, 12:24 AM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c/c0/LC-optical-fiber-connector-hdr-0a.jpg
(看不到圖請直接點選右方的連結. 圖片來源: 維基共享資源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LC-optical-fiber-connector-hdr-0a.jpg))

上圖是兩個併成一對的多模光纖用LC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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