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香港政府對電訊網路營運商進入大樓內安裝網路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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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ala
2006-03-18, 10:05 AM
台灣的電信業者推不動FTTX的最大阻力常常是來自於社區大樓的管委會,
我們看看光纖網路服務發達的香港, 政府給了業者什麼樣的支持?
http://www.ofta.gov.hk/zh/consumer_interest/inbuilding/faq.html

台灣的大樓管委會碰到業者要求裝設備時的第一個反應大概是伸手要錢...
所以當大家用不到FTTX的服務時, 不妨先問問管委會是不是把住戶的權益給犧牲了?

台灣的電信法規給了大樓管委會或公寓住戶"拒絕"電信業者進入裝置設備的絕對權力,
所以電信業者只能當烏龜了....




acion
2006-03-18, 10:24 AM
台灣的電信業者推不動FTTX的最大阻力常常是來自於社區大樓的管委會,
我們看看光纖網路服務發達的香港, 政府給了業者什麼樣的支持?
http://www.ofta.gov.hk/zh/consumer_interest/inbuilding/faq.html

台灣的大樓管委會碰到業者要求裝設備時的第一個反應大概是伸手要錢...
所以當大家用不到FTTX的服務時, 不妨先問問管委會是不是把住戶的權益給犧牲了?

台灣的電信法規給了大樓管委會或公寓住戶"拒絕"電信業者進入裝置設備的絕對權力,
所以電信業者只能當烏龜了....

呵 只能說羨慕
不過 台灣的電信法規給了大樓管委會或公寓住戶"拒絕"電信業者進入裝置設備的絕對權力,這是哪條法律 請指教 以後好有心理準備 我看到的是電信法第38-1條 說的不太一樣

wulala
2006-03-18, 10:36 AM
就電信法第32條囉...
http://www.dgt.gov.tw/chinese/Regulations/5.1/Telecom-Acts.shtml
第三十二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設置管線基礎設施及終端設備之需要,得使用公、私有之土地、建築物。其屬公有之土地、建築物者,其管理機關(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因使用土地或建築物致發生實際損失者,應付與相當之補償。但應擇其對土地及建築物之管理機關、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信工程之需要,得使用河川、堤防、道路、公有林地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與公有建築物設置無線電臺。但其設置應必要且適當,以不妨礙其原有效用為限,並應於事先徵求其管理機關(構)同意,其管理機關(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相關施工或復原作業,應依管理機關(構)所定規範辦理。
  第一項及第二項管線基礎設施、終端設備及無線電臺之設置,除該設施有非使用私有之土地、建築物不能設置,或在公有之土地、建築物設置困難者外,公有之土地、建築物應優先提供使用。
*************************************
  第一項使用之私有建築物如為公寓大廈,應取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其未設管理委員會者,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同意,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
*************************************
  第一類電信事業設置其管線基礎設施時,中央及地方機關應予協助。
  第一類電信事業就新設基礎設施及終端設備應共同成立管線基礎設施建設協商小組,協商管線基礎設施之規劃、申請、建設及共用事項,必要時,由交通部協調處理之。

acion
2006-03-18, 10:41 AM
就電信法第32條囉...
http://www.dgt.gov.tw/chinese/Regulations/5.1/Telecom-Acts.shtml
第三十二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設置管線基礎設施及終端設備之需要,得使用公、私有之土地、建築物。其屬公有之土地、建築物者,其管理機關(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因使用土地或建築物致發生實際損失者,應付與相當之補償。但應擇其對土地及建築物之管理機關、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信工程之需要,得使用河川、堤防、道路、公有林地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與公有建築物設置無線電臺。但其設置應必要且適當,以不妨礙其原有效用為限,並應於事先徵求其管理機關(構)同意,其管理機關(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相關施工或復原作業,應依管理機關(構)所定規範辦理。
  第一項及第二項管線基礎設施、終端設備及無線電臺之設置,除該設施有非使用私有之土地、建築物不能設置,或在公有之土地、建築物設置困難者外,公有之土地、建築物應優先提供使用。
*************************************
  第一項使用之私有建築物如為公寓大廈,應取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其未設管理委員會者,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同意,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
*************************************
  第一類電信事業設置其管線基礎設施時,中央及地方機關應予協助。
  第一類電信事業就新設基礎設施及終端設備應共同成立管線基礎設施建設協商小組,協商管線基礎設施之規劃、申請、建設及共用事項,必要時,由交通部協調處理之。

呵 回的還真快 謝謝囉 不過我們的解釋似乎不太一樣

wulala
2006-03-18, 10:50 AM
如果大樓在建設之初, 就把光化設備進線, 機櫃也預設好了, 那電信業者要增加光化服務自然沒有阻力.
不過目前只有極少數的新建大樓有電信業者的光化設備預先進駐,
絕大多數都是只有單純的市話交接箱或電信總配線箱,
原有的空間根本塞不下新增的光化設備, 所以當電信業者要再增設光化設備,
就得要面對管委會的予取予求了....

acion
2006-03-18, 11:01 AM
如果大樓在建設之初, 就把光化設備進線, 機櫃也預設好了, 那電信業者要增加光化服務自然沒有阻力.
不過目前只有極少數的新建大樓有電信業者的光化設備預先進駐,
絕大多數都是只有單純的市話交接箱或電信總配線箱,
原有的空間根本塞不下新增的光化設備, 所以當電信業者要再增設光化設備,
就得要面對管委會的予取予求了....

呵 十幾年前 大家都還在撥接 再加上光纖運用在商業網路的歷史也才多少年 誰(會想的到光纖要鋪設到大樓的需求
另外我看的到的社區 大約有一成有中華的光纜 不過有啟用的不多(沒光化設備) 說回來中華也不積極 用電也不繳電費(這是親身經歷 我差點公親變事主) 都是原因之ㄧ吧

至於沒有電信室 這就是建商的問題了 建商要省錢 又想多賺點錢 自然電信室就不見了 想想看要蓋電信室 就要配各棟到電信室的線路 還有電信室的相關配電隔間 再加上設計費 審驗 要多花多少錢 再加上蓋個電信室 至少少2到3個車位 一來一回就損失好幾百萬

至於管委會嗎 唉複雜 住戶更複雜 再加上如果有中華的員工跳出來反對(遇到很多次了) 呵 看著辦吧

wulala
2006-03-18, 11:20 AM
香港十幾年前也沒有光纖, 不過香港為何現在能有普及的光纖服務?
(香港的FTTB除了HKBN外HGC等業者也有VDSL 10M/10M的服務, 合計約50萬戶)
因為香港的法規裡就規定了, 業者有權免費使用大樓公共空間來設置網路服務設備....
台灣的電信法除了規定要業者付租金, 還要先取得管委會或大樓住戶同意....
那好比一個社區要公車業者進駐設站, 但卻要求公車業者先付路邊候車亭及站牌租金一樣.

poyu
2006-03-18, 11:50 AM
香港十幾年前也沒有光纖, 不過香港為何現在能有普及的光纖服務?
(香港的FTTB除了HKBN外HGC等業者也有VDSL 10M/10M的服務, 合計約50萬戶)
因為香港的法規裡就規定了, 業者有權免費使用大樓公共空間來設置網路服務設備....
台灣的電信法除了規定要業者付租金, 還要先取得委委會或大樓住戶同意....
那好比一個社區要公車業者進駐設站, 但卻要求公車業者先付路邊候車亭及站牌租金一樣.

總之一句話
人家的法令是興利優先
台灣卻總以除弊為要
人家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台灣卻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嗚乎哀哉~!!

acion
2006-03-18, 11:53 AM
總之一句話
人家的法令是興利優先
台灣卻總以除弊為要
人家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台灣卻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嗚乎哀哉~!!
一句話 從政府政策.業者心態到消費者意識 樣樣不如人 還能說什麼 用時間跟自己的心血 去等待吧

SpeedRossi
2006-03-19, 01:37 AM
一句話 從政府政策.業者心態到消費者意識 樣樣不如人 還能說什麼 用時間跟自己的心血 去等待吧
想起半年前在我老家的大樓電梯看到公告
台中線上提出申請來我們大樓裝設光纖網路
那時還在想終於有便宜的穩的的網路可以用了
沒想到就這樣不了了之:|||:
我想就是被管委會搓掉了

我老家是住家大樓,每層樓只有兩戶
所以弱電箱的空間絕對還可以再裝設線路
雖然沒有電信室,但應該也不至於不能裝吧
等到我要回老家住的時候 (在下目前住學校旁)
一定要去看看是哪些豬頭主委
不知道要怎麼整治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