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湯臣,因為需要一個耳掛式麥克,所以就到樓下良興電子買,結果選了一個單邊的,花了189元,後來上去辦公室,使用後發現掛起來很不舒服,覺得很後悔買錯了,後來看到包裝上有寫七日內憑發票退換貨,我就很高興的下去換了,結果一去說我要換東西的時候,他們的服務態度就變很差了,很不耐煩的樣子,我問他們說如果沒有換到我想要的可以退貨換回我的錢嗎?結果他們竟然說不知道∼∼天呀,自己家的東西還不知道可不可以,包裝上的七日內憑發票退換貨,難道是假的嗎?後來一直推來推去,這就算了,我想說那我就去換一個,結果我找了很久,終於找到了一個,他的售價是110元,結果我去櫃臺結帳的時候,那小姐竟然說,你現在這個比你之前的那個便宜,你要不要再去買別的東西,把餘額補足,我就說,這個一樣是耳掛式麥克,只是這個售價比較低,這樣不能退差價嗎?他竟然說不可以,他還說一定要買比你要退貨的東西貴,哇勒,那這就擺明在欺負人嘛∼∼
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想讓別人換,或是不想退錢,那你們(良興電子)就不要在包裝上寫七日內憑發票退換貨,還不能換比較便宜,一定要換比較貴,或許我真的比較笨不知道你們退換貨的定義到底在哪裡?經過這次教訓之後我覺得,你們還真的是"良心"電子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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