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整理的東森合約...想申請的人可以看看,申請過的人但是當初沒看過合約的,也看看,就知道這真是超棒的"定型化契約"
六、為維護所有用戶權益,用戶應遵守網際網路國際應用慣例及尊重網路禮儀:
3.嚴禁傳送具威脅、猥褻、色情或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之資料,以及進行違反現行法令與規章行為。(叫你不要去下載一些a的東西,不然你違反合約,也不要寄a的東西給同學)
6.嚴禁於本服務之網路上自行架設網站或將本服務擅自連結壹台以上電腦使用,但經本公司同意者,不在此限。(要用IP分享器之前請打電話請求同意,不然違約,也不得架www email ftp 伺服器)
7.除上述規定外,用戶尚需遵守各項特定服務之相關規定。(四平八穩的條約,不管作什麼他都可以另定新規定)
十二、用戶使用本服務,自網路終端設備裝妥可供使用之日起為使用始日,至少應連續使用壹年以上。未滿壹年提前終止本服務者,保證金不予退還,但終止使用原因,係不可歸責於用戶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不滿一年你的保證金拿不回來,請不要衝動就退租)
十四、本服務所提供之項目,本公司得因實際狀況加以變更或調整之;必要時,並得暫停或終止服務,用戶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但本公司將於預定暫停或終止之日前壹個月公告並通知用戶。(客戶人數多東森沒錢擴充新設備,用限速也是因實際狀況調整,調到你上傳只有5k一樣不違約,公司爽就好,你沒有權利抗議!)
十六、用戶如違反任一約款時,本公司有權停止該用戶使用權,沒收所繳納各項費用(包括保證金)作為懲罰性違約金,該違約用戶並應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一切損害。(也就是你若架伺服器被抓包,或是用ip分享器沒經過同意,或是你沒事情打電話去抗議,他都可以沒收你的保證金,因為你違約,沒有權利抗議)
十七、除本約定條款有特別約定者外,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本約定條款暨相關約定,且每次修改,將於本公司網站(http://www.ethome.net.tw)上公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戶如不同意本公司之修改時,得申請終止本服務,不受最少使用期間之限制。(我今天突然發現一堆人中code red ,我可因實際情況將你的網路服務停止,而我只要貼個公告就可以了,你乖乖閉嘴!不爽的話就退租吧!)
三、電子郵件傳送服務
2.每一用戶在郵件主機上之空間為5M。用戶應定時檢查是否有待收郵件,並應於信件收取後,即自行刪除,不再保留於主機。本公司有權刪除留存於主機上超出壹個月之信件,以免影響其他用戶收送信件權益。(不收信我會幫你砍)
這是我看到的重點.....如果有錯請指正...我若沒看到的請幫忙補齊,這可以讓大家在申請之前多了解一下
合約下載位置
http://www.etwebs.com/ethome/service...9904%A1%5E.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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