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總局決定抽『門號稅』,業者要付費!可增加數億元收入
政府缺錢,決定向獲利頗為豐厚的電信業者開刀!電信總局今天表示:將在近日內通過『電信號碼管理辦法』,未來所有電信號碼:包括固網,行動電話,呼叫器的號碼,業者通通都必須付費取得,每年底結算一次,以行動電話門號為例,政府就可以收到新台幣一億元以上!業者領用的號碼如果沒有使用,也必須繳回!此外,電信業者如果拍賣『熱門號碼』,未來部分拍賣所得也必須繳交國庫!電信總局預定從民國九十四年起開始收錢!(彭群弼報導)
電信總局副局長高凱聲表示:有鑑於民眾對於電信服務的需求成長快速,電信號碼已經成為重要的『國家級資源』,不過,部分業者由於業務萎縮,或其他因素,向電信總局領用了號碼之後,卻長期閒置不用,形成資源浪費,以固網業者為例,領用的號碼數量是實際運作號碼的兩倍,行動電話則是有四分之一左右的號碼沒有使用。因此,電信總局根據去年修訂的電信法,增訂了『電信號碼管理辦法』,針對目前所有的固網,行動電話以及呼叫器等等的電信號碼,訂出一套管理辦法。最重要的改變,就是號碼不再是免費,業者得付錢才拿得到!高凱聲指出:現有電信號碼,業者只要申請就有,將來則是每年結算一次,業者使用多少個門號,就得繳交多少『號碼使用費』,每年收一次!不但如此,電信業者看準民眾喜歡特殊號碼的心理,將特殊號碼拿出來拍賣的作法,將來政府也要分!業者拍賣所得的一部份,必須繳交國庫!如此一來,電信總局認為:業者對於號碼使用將會比較謹慎,用不到的號碼一定會全部繳回。至於號碼使用費究竟要收多少?高凱聲說:還在估算當中,沒有定案,不過,根據學術機構的試算,一個號碼大概是五塊錢,依此估算,台灣目前有兩千多萬戶的行動電話門號,未來光是這個部分,政府每年就可以新增一億元以上的收入!政府向電信業者收錢,會不會轉嫁給消費者?民眾會不會成為最後的受害者?對此,電信總局並不擔心,高凱聲說:只要收費不高,在市場競爭的運作機制下,消費者應該不會多付錢,由業者自行吸收的可能性比較大。電信總局預定九十四年度起,,正式開始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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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2003/09/19/...c/4263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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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總死要錢,希望這費用不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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