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意外死亡保險給付 擬課贈與稅 [2002/07/21 聯合報]
根據賦稅署已完成的內部研究,未來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險理賠金,
如果非屬意外死亡,就應納入課稅;也就是說,指定受益人的死亡險、
生存險等各類型壽險保單,只要被保險人亡故時被認定為「非意外死亡」
,壽險保單或保險理賠金超過一百萬元部分都可能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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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如此:
1.我們將要成為一個[不得好死]的國家,才有可能把錢留下來照顧子孫.
2.社會版的意外新聞絕對超過政治版的口水.
3.這証明了[拚]命拿走人民口袋裡的錢來完成發放選舉年金的[經濟].
4.中華民國在台灣萬稅萬萬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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