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好友報報看到的,請問這是真的嗎?
新規定台灣大哥大新規定[台灣大哥大新規定]
--每年撥打電話量未達6000元者,將一律被要求補繳5000元!!!
林淑惠台北報導(工商)
大哥大電信公司促銷套裝手機,一向以低價吸引人,只要簽訂合約
、期約內不解約,大致都不會被罰款,但是,這種情況即將改變;
台灣大哥大電信公司新規定,購買套裝手機者,一年之內必須打滿
6000元的通話費,未達基本通話費,將一律被要求補繳5000元。
台灣大哥大電信公司新推3款套裝手機的附帶條件,除了須簽訂2年合
約之外,新增基本通話費規定,1年之內帳單未滿6000元,均須補繳
5000元.換言之,即使1年內帳單5999元,一樣要補繳5000元。
對於台灣大哥大這項新規定,中華、遠傳、及和信電訊公司均表示
沒有這項附帶條件;和信電訊只規定合約未到期,須補繳300乘以
未足月份;中華、遠傳、東信、泛亞規定提前解約須補繳手機價差。
因此,對於購買台灣大哥大套裝手機的新用戶,必須特別注意這項
新規定,以免因為1年的帳單未達6000元,被迫補繳5000元。
吸金公司.......................
惠請cht同仁轉知親朋好友週知,以免作為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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