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見了頭髮剃了一半的女性遊民,手裡拿著一個鬧鐘,矮小而瘦的身體,時而蹲下,時而拉住外套的帽子套住頭,在彰化火車站圓環,中正路一段KFC,麥當勞那裡,走來走去.看著她,心裡難過了起來,去派出所報了案,警員說已出發去看了,我卻等了好久,不見有穿制服的員警來過(真沒效率),看著別人拿一百塊給她,她不收,不言不語只是靠肢體表達;我去買了一塊麵包給她,她也不要,最後我跟她說 :不吃東西,會死掉耶(打不出來口也)!還是不收,只有放在旁邊的腳踏車上,比一比說我放在那裡,你拿去吧!那條路的計程車司機說:她都不收人家的錢,食物跟水,警察也不會處理這種事.我說這樣怎麼行呢!不吃東西怎麼行呢!
(因為好幾天前才看過她,才能確定她是遊民)今天早上打電話給彰化縣社會科,還推給警察,說他們要去調查遊民的身家資料 ,還給我中正派出所的電話.......,我說她這樣不吃不喝,你們不處理是要等垃圾車來收屍嗎?
今天晚上經過那裡的時候,看不見她了!希望已被社會局的人帶走妥善照顧.
我難過的是,天地之間,竟然容許這樣的事情存在,並且活生生呈報現在我眼前.也許她在火車站圓環前已經好幾個月了,不說話大概是有腦傷吧(想到我自己)!卻不吃東西,不是會餓死嗎?至少我還有東西吃,感謝上帝!希望她已被帶走,希望我不會再在街頭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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