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客戶問我一個讓我無法接受的問題!
他們在04年左右買了一套AutoCAD 2004,然後事隔多年……AutoCAD 2004也早就淘汰沒有用了……結果他們最近卻收到Autodesk委託律師來函,大意是指「因為我們有買Autodesk的軟體,而它的使用者授權條款中有寫到你買了就表示同意Autodesk可以事先通知你後就去你公司檢查所有的電腦是否有裝他們家的軟體……」
這……真的合理且合法嗎?
今天客戶問我一個讓我無法接受的問題!
他們在04年左右買了一套AutoCAD 2004,然後事隔多年……AutoCAD 2004也早就淘汰沒有用了……結果他們最近卻收到Autodesk委託律師來函,大意是指「因為我們有買Autodesk的軟體,而它的使用者授權條款中有寫到你買了就表示同意Autodesk可以事先通知你後就去你公司檢查所有的電腦是否有裝他們家的軟體……」
這……真的合理且合法嗎?
∼一雙冷眼看人生;滿腔熱血酬知己∼
P.S.你可以叫我「阿斌」或「Alan」,請不要叫我mis339,謝謝。
吃相真難看,撈錢撈過頭了~
歐特克大概認為為何沒有持續升級,假設客戶目前若有使用他們公司的軟體非常有可能是盜版的~
真的有點花錢找罪受的感覺~
業績不好也不要這樣整曾經買過軟體的客戶嘛~
民法第247-1條....
第 247-1 條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我實際聯絡Autodesk後,他們的回應是:
1、如果真的沒在用,客戶只要提出申請或說明,他們就會暫停檢查。
2、但他也說,如果客戶還有持續在使用該軟體或使用了其他無版權的軟體且有連網的話,那他們那邊就會有「記錄」!到時候就會再採取其他的動作!
所以……表示……Autodesk的軟體會回傳資料給Autodesk,同時Autodesk會根據回傳的資料,例如IP之類的找到使用單位……
我是支持正版啦,但用這種手段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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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你可以叫我「阿斌」或「Alan」,請不要叫我mis339,謝謝。
正常吧...看公司gateway老是有一堆流量流向某公司 XD
所以意思是,沒買就抓不到了?
買了有紀錄,沒買就沒紀錄,連查都查不得,除非有人檢舉?
歐特克是這個意思呀~
東西是好用,但貴到嚇人.........,而且每年出一版?比M$還M$........XD
叫大家改用Google Sketchup好了~
此文章於 2011-11-15 05:39 PM 被 rogershu 編輯。
那如果在FW上把回傳的東東改成問候某公司祖宗八代的字眼不知會發生啥事啊....
可以拒絕他, 要玩就讓他玩大一點,
等他去法院申請了搜索狀來再說.
客戶方面也要小心,不要太相信單方面說詞,萬一有員工私底下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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