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點已包含在另一點,線路狀況何時可達到申請頻寬之內,極限值是業者自行要去解決的問題
因為業者既然公開說申請頻寬是能用頻寬的最高速率,那業者就有義務要提供一個可達到最高速率的測試方式,不然最高速率業者隨便怎麼說都行
同意,你應該說業者沒有義務告知是哪一項客戶終端設備有問題
但是還是有義務告知消費者客戶終端設備有問題
這也同意,所以申請寬頻時消費者有權利請施工人員帶業者的設備並到業者提供可達到最高速率的地方測試證明最快速率可達到申請頻寬
我的意思是業者有義務要將所有狀況排除證明最高速率是可達到消費者所申請的頻寬
客戶終端設備有問題,那就帶業者提供的
網外不屬服務範圍,那就提供網內的
但是很多業者幫的人在消費者抱怨時就只會丟出一句契約中早就註明「不保證頻寬」了,不同意就不要用,同意了就不要抱怨,但要是業者從來就沒證明過該條線路的最高速率可達到申請頻寬呢?或換另一種說法該條線路的最高速率根本就不可能達到申請頻寬呢?
如此一來該條契約根本不合理,簽了也沒用,業者幫不要一天到晚拿契約寫了就算出來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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