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4/1i8op.html
轉貼部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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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侵權三次 ISP有權直接三振
非法下載與轉貼的網友要注意!立院昨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網友只要轉貼或上傳涉及侵犯著作權的內容,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會提出警告,並主動移除侵權內容。若網友接獲三次警告後依然故我,ISP可「三振」,直接切斷網路連線,強制阻止接續的上傳或下載行為。
新法的修法說明指出,著作權人或第三人提出「侵權通知」,ISP不需負擔判斷責任,即可「移除內容」,即使事後發現是「烏龍一場」,導致使用者的網路內容遺失,新法認為ISP基於「善意」,不需負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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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2009/04/22/327-2440117.htm
轉貼部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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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以及所謂的「三振條款」,特別針對網路上轉貼、轉寄、轉錄等部分進行規範,特別授權給網路服務提供業者(ISP),只要認定網友發生3次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就可依停權、斷線、砍帳號處理,而有侵權嫌疑的網友,還可能要面對原創者的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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