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省電器是竊電嘴罪,改cm因該沒有竊頻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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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省電器是竊電嘴罪,改cm因該沒有竊頻寬罪~~~~~
[url=http://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201.asp?lsid=FL001424&beginPos=51]刑法: 妨害電腦使用罪[/url]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1 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第 362 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
金。
第 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總之一句話: 歹事不可做!!
[QUOTE=jiuming;1052096]這如同用預付卡...
裡面餘額被修改成無限額....
你說...,這樣犯不犯法...
個人建議...
不要為了一個月幾百塊拿個人前途開玩笑...
划不來....[/QUOTE]
我是覺得如果當事人可以舉證好玩, 沒有實際去用
純綷做實驗用, 證明自己的功力....
檢察官即使起訴, 法官也大概會判無罪
法官有裁量權和自由心證.....
就像有人把手機改成可以當作 無線電對講機....這樣不知道會不會被抓去關.....
突然想到一件事 不會那個賣家就是騙人的吧?
我看他評價是0呀
[QUOTE=xc890;1052157]裝省電器是竊電嘴罪,改cm因該沒有竊頻寬罪~~~~~[/QUOTE]
跟我想的一樣, 用的人才有犯罪之虞...
通常法官會衡量 有沒有從中獲得利益或準備要意圖從中獲得利益
就像偽鈔, 如果你在假設你被外星人抓去外星球, 你偽鈔美金, 你說純粹好玩打發時間 外星球很無聊, 法官知道了應該也不會判你刑, 因為法官知道你的偽鈔根本不能運回到地球....
[QUOTE=chih_haohung;1052164]我是覺得如果當事人可以舉證好玩, 沒有實際去用
純綷做實驗用, 證明自己的功力....
檢察官即使起訴, 法官也大概會判無罪
法官有裁量權和自由心證.....
就像有人把手機改成可以當作 無線電對講機....這樣不知道會不會被抓去關.....[/QUOTE]
手機是個人的設備, 數據機是電路業者的設備.
個人的設備要怎麼改是個人的事, 別人的設備就是別人的財產,
入侵他人的網路設備或系統等同損壞他人財產, 這已經是明顯的犯罪.
就算數據機是自備的, 但利用傳輸線擅自修改系統業者提供的設定檔,
破解其中的限制或保護, 一樣是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手機改成對講機, 若不會有入侵或擅用通訊業者的網路系統的情況,
那當然也不會有犯罪的問題, 不過若有變更使用的頻率, 影響他人通訊者,
這部分是觸犯電信法.
其實有某些手機(如PHS)本身就有內建對講機功能, 連改都不用改.
[QUOTE=chih_haohung;1052167]跟我想的一樣, 用的人才有犯罪之虞...
通常法官會衡量 有沒有從中獲得利益或準備要意圖從中獲得利益
就像偽鈔, 如果你在假設你被外星人抓去外星球, 你偽鈔美金, 你說純粹好玩打發時間 外星球很無聊, 法官知道了應該也不會判你刑, 因為法官知道你的偽鈔根本不能運回到地球....[/QUOTE]
你若是用自己買的數據機和CMTS(CM的頭端設備)來實驗的話, 沒人會管你.
(在外星球印偽鈔)
但把數據機接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網路做實驗就是不行.
(把偽鈔運回地球)
[QUOTE=wulala;1052173]你若是用自己買的數據機和CMTS(CM的頭端設備)來實驗的話, 沒人會管你.
(在外星球印偽鈔)
但把數據機接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網路做實驗就是不行
(把偽鈔運回地球)[/QUOTE]
所以我說 使用者罪比較多
就像你買菜刀, 請作菜刀的人改成 很銳利, 破壞力大一點的
你拿去殺人(做菜刀的人不知道你要去殺人), 法官不會判這一個做菜刀的人吧
當然賣的人可能知道你要去偷用, 但實際上用的人是使用者
法官要判的話, 使用者罪一定比較重的, 改機子的業者是比較輕的或無罪
至於這個業者 有幫客戶改的服務或整機賣給客戶
幫客戶改的服務 有違法之虞
1. 用戶騙這個業者 說機子是我自己買的 (法官判刑 可能罪比較輕或無罪)
2. 這個業者知道機子是ISP業者借給這個用戶的 (法官判刑 可能罪比較重)
已改完的整機賣給客戶, 可能比較沒有觸法之虞
[QUOTE=chih_haohung;1052175]所以我說 使用者罪比較多
就像你買菜刀, 請作菜刀的人改成 很銳利, 破壞力大一點的
你拿去殺人(做菜刀的人不知道你要去殺人), 法官不會判這一個做菜刀的人吧
當然賣的人可能知道你要去偷用, 但實際上用的人是使用者
法官要判的話, 使用者罪一定比較重的, 改機子的業者是比較輕的或無罪
至於這個業者 有幫客戶改的服務或整機賣給客戶
幫客戶改的服務 有違法之虞
1. 用戶騙這個業者 說機子是我自己買的 (法官判刑 可能罪比較輕或無罪)
2. 這個業者知道機子是ISP業者借給這個用戶的 (法官判刑 可能罪比較重)
已改完的整機賣給客戶, 可能比較沒有觸法之虞[/QUOTE]
錯誤類比! 賣菜刀的不會知道買的人是要去殺人,
但賣改過的數據機知道買的人就是要拿去盜用頻寬.
而且像網拍那個賣家還明目張膽說可以幫買家改速度, 省月租,
基本上就是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的第359條, 是這幾個條文中最重的罪.
再加上他有教唆犯罪之實, 而且若是以幫人改機為業, 那就是常業犯,
通常都是直接判條文最重的刑度.
[QUOTE=wulala;1052171]就算數據機是自備的, 但利用傳輸線擅自修改系統業者提供的設定檔,
破解其中的限制或保護, 一樣是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QUOTE]
小弟還是延續前面提過的問題, 當鈔票飛到家中, 到底撿或不撿? 當大水管拉到門口, 自來水公司是否有權利限制用戶只能用小水龍頭? 反過來說, 其實用戶並不需要知道外頭的水管有多粗, 難到用戶就不能主動把屋內的小水龍頭換成蓮蓬頭嗎? 該業者的責任, 是否有權利要用戶扛? 業者不給, 難道用戶要得到嗎? 小弟倒是認為法律尚未規定如此詳細, 所以尚有一些灰色地帶可以解釋, 小弟認為業者的責任只到門口, 門內的事, 業者無權主動過問, 如果業者專心做好份內之事, 又何必擔心用戶逃出如來佛的掌心? 業者如果夠聰明的話, 取巧之道就是靠合約, 公司也是靠保密條款約束員工的行為, 只要簽了合約, 就有法律效力, 就算關起門來也不得不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