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 電腦反入侵報復不算「正當防衛」!網客依毀損罪遭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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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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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報 記者:郝麗娟│2001/02/20. 11:16│台北 報導

    刑事局偵9隊查獲一起因自己的電腦遭人入侵,憤而反入侵其所懷疑入侵來源的電腦,更將對方的網頁刪除,且為展現其電腦功力並在對方被刪除的網頁上留下制止對方再入侵的警語,案經偵9隊深入調查,循線查獲這起網路反入侵挾怨報復案件,將涉嫌人范揚凱以毀損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偵9隊是在去年底接獲民眾報案,稱其所架設的魔術教學網站自89年8月起即遭不明人士侵入,使其電腦運作出現不正常情況,且在去年10月間發生網站首頁遭他人更動修改,造成其網頁內容無法給該站會員進入,乃向刑事局偵9隊報案。

    案經刑事局偵9隊幹員追查發現居住於新竹市的男子范揚凱涉有重嫌,研判其可能使用網路工具,軟體侵入被害人的網站,且未經被害人同意擅自進行修改被害人的網站首頁內容。

    經警方約談范某到案後表示,係因使用個人電腦網路防護軟體,多次偵測出來源位址為被害人的電腦,自89年9月中旬起持續對范某的電腦主機進行惡意的攻擊行為,因此服務於某媒體公司資訊部門的范某,基於「正當防衛」運用其資訊專業技能,反入侵回「入侵者」(即本案被害人)的電腦,以此方式警告被害人並制止其再搔擾的行為。

    不過經警方深入追查發現係被害人被不明人士植入由外國人所開發的NETBUS客戶端木馬程式,該程式可供值入者以被植入木馬程式的電腦為跳板侵入網路上不特定第3人的電腦。

    因此本案中是由不明人士植入木馬程式藉由操控被害人的電腦,直接攻擊范某的電腦主機,並嫁禍給被害人,進而引發范某採取網路反入侵挾怨報復的手段入侵被害人的電腦。

    警方指出,該案藉被害人的電腦為跳板攻擊范某電腦,真正的攻擊者因將所有稽核記錄刪除,無法追查來源,不過來源多為外國,現刑事局正持續蒐集相關事證繼續偵辦,找出真正的犯罪者,以維護網路環境秩序。

    新聞來源 : 明日報
    http://www.ttimes.com.tw/2001/02/20/...102200097.html

    ======================================================

    所以你如果有對方入侵的證據 , 不要笨笨的去反入侵
    直接找刑事局偵9隊

    因為你若沒保留證據 , 而你又氣的去反入侵 ,
    如此反而被對方那種小人抓住小辮子
    那就百口莫辯了.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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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的確是一個重點!被對方抓到把柄,反而加倍自己更傷心罷了!

    不過..... 為什麼警方都只會抓這種小腳的,都不是很大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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