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電信法, 硬體線路建設都算第一類電信, 建了之後可以出租, 也就是所謂的固網, 其業務包含市內電話, 長途電話, 國際長途電話, 電路, 數據, 語音等出租
由於中嘉各地方的第四台系統業者沒有做市內電話, 長途電話, 國際長途電話等業務出租, 因此Cable Phone外包給台灣大電訊(台灣固網)或亞太固網, 但自己有在做電路, 數據, 語音等業務出租
這個Cable Phone是算中嘉各地方的第四台系統業者還是算台灣大電訊(台灣固網)或亞太固網? 帳單是要繳費給 中嘉各地方的第四台系統業者 還是 台灣大電訊(台灣固網)或亞太固網, 目前有用Cable Phone的大大嗎?
各地方的第四台系統業者不搞市內電話, 長途電話, 國際長途電話等業務出租是因為政府 還是純粹自己不想搞啊?
如果每一個第四台系統業者都算固網業者, 那台灣有太多固網業者了...... 可以這樣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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