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共產政權或獨裁者統治的國家來講對政府配合 與 離開 之外沒有弟三條路可以走,我們也過去這樣子的歷史,現在我們走上了人權及主權在民為基礎的自由民主國家,但目前在職的或沒有在職的年輕人找工作的時候,公司(財團)會非常坦白說能配合的留下,不能配合的離開。基層的勞工朋友們沒有第三條路可以走!英美…等民主國家的政府一但勞工政策偏向公司(財團)的時候,民意代表(國會議員),人權團體,勞工團體,都會各種方式對政府,公司(財團)反應,爭取基層的勞工朋友權益,哪台灣呢?政府的勞工政策偏向公司(財團),開放外勞,公司(財團)搬到對岸,大量資遣本地勞工,台灣民意代表(國會議員)們在哪裡?還有人對外勞剝削。搞人權而出了名的,前勞委員會主委就是搞了半天最後洛跑主委。台灣本地勞工除 配合 與 離開 之外沒有第三條路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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