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查了一下
信用卡是 先消費 , 時間到了後付款
現金卡是 先借錢 , 時間到了再欠債
如果 信用卡 被盜刷了....
發現信用卡失竊,有幾個步驟是不可少的。
首先,當然是先以電話向發卡行掛失,其次,要先到各地警察局的派出所報案,寫個失竊或遺失的筆錄,通常警察不會管這種事的,因為案子太小,他們不太可能花時間成本幫小老百姓去追查,所以只是做做筆錄,以證明自己的信用卡掉了,但是,別忘了拿報案三聯單。
通常,銀行在催收款項沒有結果後,會去法院提出告訴,失卡者可以申訴簽單上的名字並非親筆簽名,如果信用卡已經變造過,表示偷卡者犯了偽造文書罪,商家沒有仔細辨清持卡人簽名是否相同,就給予刷卡付費,這是商家的問題,如果銀行沒有查驗簽名,就付款給商家,是銀行徵信問題,這兩種情況,都是商家和銀行之間的問題,興原持卡人沒有關係。
至於這筆被盜刷的款項,是商家自己吸收?還是銀行自己吸收?原持卡人都可以相不用急著去了解,反正,只要簽單上,不是原持卡人的簽名,不管銀行說什麼,都可以拒付這筆款項。
但是 現金卡呢 ? 被盜刷 要怎麼自救呢 ?
現金卡 好像 是到 ATM 去預借現金, 又不用簽名...... 怎麼自救呢?
因為 剛剛 銀行電話通知我爸爸 催繳現金卡的款項
但是 我爸爸 只有辦 信用卡 , 沒有辦 現金卡
小姐說: 那可能是 資料外洩 .......
我的問題是 我不知道如何協助我爸爸處理這個事情
現金卡 申辦 , 有現場發卡的嗎 ?
如果 被壞人盜用資料去申辦, 那我們要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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