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中天當替代役 每月支領39萬餘元
中時晚報
領雙薪 常中天遭抗議 94-01-04 寄給朋友
記者( 洪茗馨台北報導)
新黨市議員常中天領雙餉再惹爭議!民進黨市議員周威佑、田欣上午至監察院檢舉台北市議會違法發放議員薪資給常中天,常中天於93年11月18日即至成功嶺報到,議會卻漠視替代役男與議員身分並不相容的事實,違法發給常 天93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薪水,共53萬餘元,甚至仍編列94年預算讓常在服役期間仍可每月支領39萬餘元,要求監院糾彈市議會違法事實。
周威佑指出,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4條第5款規定,替代役男服役期間不得從事兼職行為,依司法院釋字意旨,民意代表與替代役男不得兼任。
周威佑表示,替代役男常中天所服役的單位現為南港區公所,接受台北市政府指揮監督,而內政部在93年12月14日函文解釋「常中天議員服役期間,得保留議員資格,但應停支議員支領之各項費用,並不得行使議員職權。」 台北市議會法規室主任王金德上午表示,依地制法第79條規定,只有行政院有權利可以解除議員的職權,內政部的解釋並未具體形成法令,因此議會依法仍須支付具有議員身分的常中天薪水,至於其同時具替代役男身分兼領雙餉的問題,非議會審核事項,議會無法處理。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50104/polity/9728136.htm
之前要他當個兵哭哭啼啼的
人家給他當替代役了
還成天不敢進去當兵
進去成功嶺當兵後,又被同梯弟兄踢爆只有洗碗不出操
現在當替代役還每月支領39萬餘元,根本是特權嘛!
(還有他明明是教育役,為何可到區公所服務?黑箱作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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