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飆車族殺人到底要不要修法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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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7364
2004-05-28, 09:20 AM
請大家連署…為崑山科大枉死飆車族刀下的學生討回公道….

您好∼
我是一名崑山科技大學的畢業生,近日由報導得知,崑山科大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四生枉死飆車族刀下的新聞,實為痛心!一直以來;台灣飆車族的行事作風囂張,案件處理單位,卻總無法立下嚴刑竣法徹底根決,特此...請求大家用全民連署的力量,遏止這歪風繼續猖獗,把mail傳閱下去,也許這樣的小動作,能發揮大力量,還原社會治安一些清靜。



【該同情的是受害者 而並非罪犯本身 別再把"人權論 "用錯對象了∼】



涉及法條:

【飆車行為】

如果發生人命或者致人重傷,最重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最低要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

最高則可判處死刑



請裁事者明鑑,若又是關個幾年又野放出來搞亂社會秩序,豈有天理可言。





報導內容:



崑山科技大學學生施凱騰,昨晚跟同學到台南市立棒球場看完球賽後,騎機車在路口與分騎兩輛機車的三男一女飆車族併排等紅燈,只因為施凱騰瞄了對方一眼,三名男子下車後對他大罵:「你看什麼看」,施凱騰雖然馬上道歉,儘管現場還有許多友人在場,但還是慘遭到4名飆車族持刀追殺,其中一刀砍中頸動脈,當場血流如注,送醫不治。歹徒逞凶的過程,皆被路口的監視器拍了下來。



南市警第六分局副分局長蔡泰村︰「歹徒持3把刀正要到東區尋仇,剛好碰到被害人瞄他一下,不爽,當場持刀行凶。」回到命案現場,還在溪裡尋獲這把砍人砍到變形的西瓜刀。員警︰「砍到彎掉變形。」



就為了被瞄一眼,竟然動刀殺人,再難過,也比不上受害者家屬心痛。


死者已是大四學生,即將畢業,如果設身處地的想,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親朋好友身上,情何以堪。



請大家連署,把mail傳閱下去,處犯罪者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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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逛大街
2004-05-28, 09:30 AM
判他死刑吧....
留著也是浪費社會資源
關他還要給他飯吃,給他死...

cedric2000
2004-05-28, 10:04 AM
我也贊成處這些人死刑
人權這種東西應該是擴及雙方的
如果不能保護守法的人
那即使有人權是否還有意義呢?

NNG808
2004-05-28, 11:29 AM
支持 給他死

sa097080
2004-05-28, 12:11 PM
台灣不是已經沒有死刑了嗎??
還是我記錯了??

想了好久
2004-05-28, 12:17 PM
最該死的就是這種人了

磁磁
2004-05-28, 01:08 PM
真的很過份.. 這不只是故意殺人 還是預謀殺人..
什麼廢死刑 什麼沒人權..
那些積極廢死刑的人權協會 砍死的是你兒子 你親人要不要?

被砍的沒人權嗎?...

Raven
2004-05-28, 01:55 PM
不知道是我眼睛有問題還是文章有問題...

文章中並沒有提到那些少年有飆車的行為吧??
只是在紅燈停下時被看了一眼,導致心中不滿而砍殺被害者~~
這只能說是那三男一女是不良少年或心態有問題!!
就這樣扣上飆車族殺人該處以死刑好像不太對吧~~

回到正題:心裡有問題的青少年就該處以極刑~~
加減會有嚇阻作用,不然關個幾年出來,又是社會爆彈一顆~~
好歹也關個幾十年,跟社會脫節後放他出來看有無辦法適應社會~~

只是...臺灣的法律也該修正一下了吧~~
只會講人權;砍人的有人權,那被砍的就該死嗎??

iajn
2004-05-28, 03:45 PM
台灣的官僚都是為了自己,所以幾乎沒有人會去關心這些,當然死也死我們老百姓,要是哪一天死的是他們的家人,他們才會有感覺~
反正短期之內要把刑責加重是不可能的,官僚每天為了如何爭取更多的露臉機會都來不及了還會想到我們嗎!
把台灣的刑罰都提高3倍還差不多,該給他死的就不要浪費那顆子彈,現在在醫院等著做換器官的病人可是一大堆,那些廢物死了至少可以造福人群,各位說是吧~~

darksnow
2004-05-28, 03:49 PM
死刑太舒服了,應該用鞭刑,
看判幾年,服刑期間半個月就來個一兩鞭............保證爽歪歪: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