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關於脫離關係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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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uareneo
2003-11-11, 04:54 PM
最近一個不錯的朋友家裡發生了很多事?
我因為當兵中沒辦法幫他解決..而且我也不太懂法律的事?
大致上是這樣的..
[他爸和他媽因為多年來的外遇問題而一直要離婚
.他爸做工程的常常得先把錢付出去...完成工程之後在回收回來
但是家中的經濟來源從幾年前一直是個問號??
至從3~4前幾年家中的錢規父親管之後..錢的數目大家都不知道了
連他母親也不清楚..上禮拜問題爆發..有人來家裡討錢了..才知道他爸向外面的地下錢莊借錢
...但他爸都不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一開始說借了10幾萬..後來又改口說50幾萬
一直到後來才知道借了數百萬....大家知道後非常的震驚與困擾...後來由他母親那邊的人來幫忙
目前還在解決中...但是也因為這樣才把另一件事情給揭曉開..
也就是其實他家的經濟從4年前開始就是 父親向銀行貸款來的
貸了可能1~2千萬吧..就是說他目前家中看得到的東西..都是貸款來的
他父親都不說的情況下..他們家人也都不清楚到底後面還有多少隱藏的問題
只是大家都快瘋了...情況真的很危險...一方面是銀行一方面是地下錢莊..眼前只能快速的解決
地下錢莊的問題...至於後續大家都不知道怎樣下去...而他父親居然利用他們家人的名字
在公司登記和記名 或是一些銀行等等的名號都用家人的.......這幾天他們家人想開了
想和他們父親完完全全的斷清楚關係.......]
所以我想請問大家...
1..怎麼樣的法律條約下?他們可以和父親完完全全的斷開關係

2.還有離婚怎麼離...雖然電視上到處在演..但實際問題出現時不知道怎麼辦.

3.斷開關係後的金錢問題呢..?
因為真的蠻急的..希望大家幫忙解答一下...問題真的蠻大的我只能在建議方面上幫他
和告訴他怎麼斷開關係...
不然我真的很害怕到時大家想不開時...問題就更大了...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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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boys
2003-11-11, 04:58 PM
無法脫離父子及父女關係
並不是你在電視或報紙上看到那種登個啟事就有用
但婚姻關係可解除

Schnaufer
2003-11-11, 05:39 PM
  找一下一些大學法律系研究所附設的免費法律服務諮詢,可能會比較有幫助。

小末
2003-11-12, 02:22 AM
做子女的, 好像可以聲明放棄繼承遺產的, 如此一來, 父債好像就不用子還了.
不過, 還是去請教真的懂的人吧.

偷心的人
2003-11-12, 02:31 AM
可以斷吧~這種事也常常聽說ㄚ~甚麼某人借ㄌ大筆錢無法嘗還為ㄌ家人ㄉ安全只好法律上斷絕關係ㄌ

darksnow
2003-11-12, 09:54 AM
最初由 小末 發表
做子女的, 好像可以聲明放棄繼承遺產的, 如此一來, 父債好像就不用子還了.
不過, 還是去請教真的懂的人吧.

人沒死就不會有繼承的問題,
要人死了才能拋棄繼承(期限內要去申請放棄),

Schnaufer
2003-11-12, 10:10 AM
最初由 darksnow 發表
人沒死就不會有繼承的問題,
要人死了才能拋棄繼承(期限內要去申請放棄),
  嗯!...... 這也是解決辦法之一 ...... 雖然迂迴了一點。

karisuma
2003-11-12, 10:42 AM
1.直系血親關係,在法律上是無法斷絕關係的,除非一方死亡.(登報啟事不具有法律效用).債務關係在子女未成年之前所借貸的款項,子女可以免責.但要經過訴訟.成年以後就一定要蒐集有力證據提出訴訟.再看法官的判決.

2.夫妻離婚也是要有合理的理由.最終都是要看您提出的證據跟理由.法官在做判決.

3.條件未成立之前,無法評論.:)

pavo
2003-11-12, 04:51 PM
血緣關係在法律上無法斷絕,只能不繼承處理遺產債務(時限內)
被父親冒名登記開設的公司與借貸(應該是地下錢莊,因為銀行會與貸款本人徵信)
必須到法院控告父親偽造文書,告贏了去取消公司登記與各銀行的借貸關係
告贏了依此訴訟結果以犯罪事實提起判決離婚(會贏)
至於財產,夫妻的財產在民國74年6月5日夫妻財產已分開管理,所以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合法銀行好說,地下錢莊才是你朋友最應該擔心的重點
如何處理,我無法說明,循法律途徑對於非法生意起不了什麼作用
假如已經有人騷擾,可以跟他們說說看拖一拖時間
然後跑路吧!!讓他父親去處理了

阿 土
2003-11-13, 12:09 AM
因為親戚的關係被鬧過一陣子 , 搞得很不得安寧 , 後來對方知道從我這邊要不到 $ , 就放棄了

討債公司才不會管你有無脫離什麼關係 , 他們的目的就是要 $ , 所以會有各種手段給予對方壓力 , 以致達成其目的

政府公開讓應收帳款業成立合法公司 , 然後媒體一開始又大家報導 , 讓大家以為討債都是合法的 (我看警察也不懂)

但其實所謂「討債公司」,依據經濟部公告,係指公司設立登記經營「應收帳款收買業、管理服務業」,該項業務界定於「具有實質商品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為限,並不包括融資放款所生債權、信用卡業務或其他非實質商品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

當他們來討的債不是貨款時 , 可能就違反公司法 , 若聚眾來滋事可能就觸犯 "檢肅流氓條例" , 可移送治平專案

如何防治討債公司暴力逼債惡行
http://www.hpb.gov.tw/news_03.htm

去年四月的一篇討論主題可以參考看看 , 不過這也是講法律的 , 若你要以法律跟他們周旋可以看看先 (如果對方還講理的話 , 機率很低)

如何防治討債公司暴力逼債惡行 (拜託各位務必看一下 , 瞭解正確的法律常識!!)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41702

其實如果欠了地下錢莊利滾利幾百萬 , 也確定無法還清了 , 我只能建議全家一起跑路 , 換個環境並斷絕所有聯絡之管道重新生活 , 雖然有點困難 (就業也會有扣繳憑單 , 也會有資料在國稅局 , 也有機會被找上門) , 不過是我可以想到的唯二方法 (另一個方法就是找 $ 還他們)

(他們的消息來源很多 , 公私營單位內都有人專門掛勾提供資料 , 從各種帳單地址 or 戶籍資料就可以找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