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這樣的情況我該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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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l46134613
2003-09-15, 01:14 AM
剛剛約晚上11點多的時候
有人打電話來說要找我
我妹說我已經睡覺了 問他有什麼事情
他就說是我曾經參加過某社團活動的朋友
一定我聽電話
我妹一問他叫什麼名字有什麼問題時
對方就很凶惡
後來還有一位媽媽來聽電話
意思是說我把他的小孩從昨天帶出去就沒回來了
一連打我家電話很多次都沒人接
是不是我跟他串通好藏匿起來了
對方一直要我們報出住址
我妹還滿機警的就是不肯報出
後來對方就掛斷電話了
接著沒多就 不斷的電話騷擾 一定要找到我
家人就跟他說我已經睡了明天在打
剛剛下樓才了解這些事情
因為對方不但出言恐嚇 還說要報警來抓我
真的很莫名其妙
第一.他打的電話是我家營業用電話 根本不會沒人接
第二.我昨天整天都是熟客的公司行程 晚上又跟家人一起烤肉到11點
第三.我都已經結婚了 哪有可能會帶人回家睡覺啊 又沒有多餘的房間
第四.自己的姓名 事由都不報 一直要找我以及問我們的住址
感覺真的有問題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冒用我那份名冊的資料作壞事情(我只是運氣不好被挑到替死)
如果是這樣的話 到底是我要報警還是他要報警處理啊
對方的電話 來電顯示以經記起來了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以電話查到住址
唉.....運氣真背啊
不知道明天會發展到什麼樣的地步呢
不知道各位有什麼看法呢

:confused: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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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K9999
2003-09-15, 01:37 AM
報警啦~要不然警察要幹麻的!!

給他們死啦@@

ellery
2003-09-15, 09:38 AM
報警吧...這樣才可以從顯示號碼追查來源.

建議裝個電話錄音.

他如果真的去報警的話, 那他就犯了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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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9 條 (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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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他已犯了下列這些罪:
----------------------------------------------------------------

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306 條 (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第 307 條 (違法搜索罪)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308 條 (告訴乃論)
第二百九十八條及第三百零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一項之罪,其告訴以不違反被略誘人之意思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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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l46134613
2003-09-16, 09:56 AM
事件後續

昨天那件事情
根據一些長輩的分析研判
也有可能是有人冒用我的名義去向地下錢莊借錢
但是住址部分不是很明確
所以便用這種方法來套住址
一但查到 便不段的來你家裡進行討債的行為
唉.....
看來那份名冊裡的很多人應該有遇到跟我一樣的情形了
大家還是自保吧
也許各位也有機會遇到這樣的事情了
想不到現在連地下錢莊借錢給別人都這麼隨便
不去確認資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