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和信cable modem是要這麼終止的阿.. 【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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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yuan
2003-08-05, 05:51 PM
上個月欲將使用中的cable modem暫停使用一段時間,所以在7.25號fax了一份終止服務書到客服處,隨後並向客服確認是否收到我的傳真,客服回覆已收到,並說明在7.31號終止使用!!
今日8.5號,打了一樣難打的客服電話,向客服詢問日後復用的方法,哪知客服說道那本應在31號終止的帳號,仍開通中..
我隨即向她反應,我是在7.25fax終止書,終止書中也明顯註明31號終止,誰曉得她說的7.31號的終止日還要往後算3個工作天,才能真正停用!!
那這樣的話停用書中的終止日幹嘛要填?下面是終止書中的文字:

本人擬自民國92年7月31日起(與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算,間隔不足三日者,已送達日起後三日為終止日),終止和信超媒體之GIGA超網路服務,請就本人原填具隻之使用同意書等相關資料及鷹繳費用,查核認可後,予已辦理..

就這段文字來看,我在25號送達開始算,一直到31號,早已超過3個工作日,真搞不懂為何
客服認為是終止書中的停用日期往後3個工作日才是停用日?

跟客服大聲了半天,最後客服同意將8月這段期間的費用調掉,但此時我想也無所謂啦,不管調掉與否,就算有帳單來,我也不會繳的,和信我也不想再跟它有什麼往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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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5031
2003-08-07, 02:35 PM
你是要暫停使用
還是終止使用
二、【暫停/復用】

1. 因個人因素需申請暫停(如出國、當兵…等),暫停期限1-6個月。
2. 終止服務後欲復用。
3. 收費標準:異動費-新台幣貳佰元整/次

https://service.gigigaga.com/MODULEFUNC/news_publish.asp?id=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