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的車禍事件



贊助商連結


頁 : [1] 2

Anonymous
2003-06-10, 12:04 PM
這是聽我老妹敘述他朋友奇怪的車禍事件
已經過了一年多了
最近才大概推測出是怎麼一回事,提供給大家知曉一下
免得又有人重蹈覆轍

下列敘述中我簡稱我妹朋友為A
----------------------------------------

A發生了一次車禍事件
肇事車輛事發後逃逸無蹤

不過還好A沒有被撞死,而且也記下肇事車輛號碼牌
準備要給肇事車主好看

A在八小時之內立即報案,交由警方處理
不久之後警方回覆A,對談大意如下

警:小姐,你是否有記錯車牌號碼。
A:我很確定沒有記錯。
警:可是小姐,我們追查到這輛車目前在台北,可是你是在高雄發生車禍。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肇事車輛不可能能從高雄跑到台北。
A:反正我沒記錯,我確定是這個號碼
警:小姐,目前這輛車罪證實在不足,你要是硬追查這輛車子會背上誣告罪。

....最後在警方這樣勸阻〔威脅〕下到最後就不了了之

不過很奇怪,我妹說A確定車牌明明沒記錯
但怎麼會不到幾個鐘頭就出現在台北

-----------------------------結束------------------------------

最近看電視才發現大概是什麼手法

可能是一種兩車一牌的逃稅手法搞的鬼
譬如:
甲〔住高雄〕乙〔住台北〕兩人事先說好
都買同型同色的車子,卻只買一張車牌號碼
打成兩張車牌兩車共用
平時因為開車地點相差甚遠,警察平時不容易發現
繳稅時只要繳一份牌照稅即可

我推論我妹他朋友大概就是遇到這種車輛
高雄肇事車輛撞到人立即藏匿,再立刻通知台北車輛出來混淆視聽

不知道的人只好認栽

不過這是純推論,提供給大家參考一下
免的遇到同類型事件時被搞的迷迷糊糊

贊助商連結


Raven
2003-06-10, 12:33 PM
從高雄到台北飆快一點四小時趕的到吧??
不過實際情形還是要當事人才能了解~~

ivantw
2003-06-10, 12:48 PM
最初由 Raven 發表
從高雄到台北飆快一點四小時趕的到吧??
不過實際情形還是要當事人才能了解~~

看時段吧,四小時絕對沒問題,我的紀錄是三個半小時抵達。
(包含在休息站約十至二十分鐘的時間)

pavo
2003-06-10, 01:31 PM
為何是8小時內報警??一般這種說詞代表是已經離事情發生7個多小時了
車禍一般不就是馬上報警嗎?還有是否有目擊者?
是不是AB車難講,但離事發時間有7,8小時
一般要警察有何處理說真的,警察也難為了
除非有新證據,不然勝訴的機會不大

Anonymous
2003-06-10, 01:51 PM
最初由 pavo 發表
為何是8小時內報警??一般這種說詞代表是已經離事情發生7個多小時了
車禍一般不就是馬上報警嗎?還有是否有目擊者?
是不是AB車難講,但離事發時間有7,8小時
一般要警察有何處理說真的,警察也難為了
除非有新證據,不然勝訴的機會不大


因為是聽我妹轉述所以時段無法非常確定〔故說八小時內〕
但確定的是警方主要說法是時間太短不可能是在台北的車輛肇事

但台北車輛車型跟我妹朋友敘述車型一致
只是沒肇事跡象

所以到最後懷疑可能是AB車肇事
除非號碼看錯又恰好車型一致,要不然不知道怎麼解釋

我妹朋友就因此被警察唬的一楞一楞的〔又是勸又是要脅〕
都不知道要如何回覆
結果只好算了

Anonymous
2003-06-10, 01:53 PM
最初由 Anonymous 發表
因為是聽我妹轉述所以時段無法非常確定〔故說八小時內〕
但確定的是警方主要說法是時間太短不可能是在台北的車輛肇事
而且據車主說此車一直在台北

但台北車輛車型跟我妹朋友敘述車型一致
只是沒肇事跡象

所以到最後懷疑可能是AB車肇事
除非號碼看錯又恰好車型一致,要不然不知道怎麼解釋

我妹朋友就因此被警察唬的一楞一楞的〔又是勸又是要脅〕
都不知道要如何回覆
結果只好算了

Raven
2003-06-10, 02:02 PM
肇事的人除非他的道德觀很重,不然出了事他可以睜眼說瞎話ㄚ,這種人應該不少~~

總不會要小偷承認他偷東西吧(除非證據相當強而有力)~~

pavo
2003-06-10, 02:07 PM
假如你要追究的話請注意以下說明
1.最好找出當時的目擊者
2.事故現場是否還有痕跡
3.事故發生方式:擦撞,側面撞擊,追撞...程度如何?
4.蒐集現場遺留下的零件
5.本身車子遭受撞擊會遺留下痕跡,請小心保存並請警方採證
5.報警時形容車號及車色車型,愈仔細愈好
6.報警並跟警察說是"肇事逃逸"這是刑事,警察必須受理,並會上法院

因為當事人並沒有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以事情會很繁雜,
請在報警時衡量會花的時間與精力再考慮是否報警

-Hero-
2003-06-10, 02:18 PM
最初由 pavo 發表
假如你要追究的話請注意以下說明
1.最好找出當時的目擊者
2.事故現場是否還有痕跡
3.事故發生方式:擦撞,側面撞擊,追撞...程度如何?
4.蒐集現場遺留下的零件
5.本身車子遭受撞擊會遺留下痕跡,請小心保存並請警方採證
5.報警時形容車號及車色車型,愈仔細愈好
6.報警並跟警察說是"肇事逃逸"這是刑事,警察必須受理,並會上法院

因為當事人並沒有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以事情會很繁雜,
請在報警時衡量會花的時間與精力再考慮是否報警
以後要在車上多放幾個相機

venty
2003-06-10, 02:45 PM
先備案∼肇事逃逸
叫他去查台北車子的engine number
然後要他留意高雄車子!若發現時一樣查號碼!
他∼在此是指超會吃案的杯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