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2003/04/21/technology/udn/3943536.html
要是這樣的話 網路中的寶物視為有價財產 那由於遊戲公司軟硬體的問題造成玩家遊戲人物死亡 或者受傷 是不是可以告遊戲公司 蓄意謀殺or傷害 ??? 個人認為遊戲就讓他歸遊戲 別把他弄得這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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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網路中的寶物視不視為有價財產並不是法律定的
既然他有換成現金的市場,就等於有價財產
當有人說:我用現金跟你買,結果東西框了就走,這不是購成詐欺了嗎?騙到了能換算成現金的東西
遊戲人在法律上並不是人!而是玩家的財產,就像你殺了別人的狗,怎麼判都不會是殺人罪
但是如果說如果用不法的方式殺對方,可能也構成損害(害人斷線,改封包之類的)
不過現在的開放PK的網路遊戲,只要看過遊戲的合約內容,就知道PK是你已經簽過合約書了,所以又不算損害
還有,我有陪我朋友報過案,網路警察說有些遊戲公司禁止玩家現金交易,這點在法律上是違法的,你並不能限制別人販賣交易你所賣出去的東西,所以不但賣網路物品合法,限制網路物品交易還是違法的
騙我朋友東西的那個人是個滿18歲的小鬼頭,詐欺是有案底要付刑責的
他父母非常緊張一值怪我朋友不肯再給他一次機會就報警(說就有用誰想去報警)
結果我們也去問警察,警察說詐欺是公訴不能撤銷
後來對方父母透過關係查到那個警察吃案(該死的警察又吃案!!!!),
不過這樣對我們也方便,完成交易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
言歸正傳,現在很多玩網路遊戲的小鬼真的沒有危機意識,年紀輕輕就一天到晚想騙人
不過為了他們好,或許放他們一馬不要給他們案底可以讓他們學乖
私下和解索賠的金額應該也夠給他們教訓了!
註:網路詐欺幾乎都有紀錄可查,一般在地方法院就裁定不得上訴,所以只要起訴幾乎提出告訴的都可以在幾個月內勝訴,這是目前的現況..........
哦~~那就是說告謀殺 傷害告不動 但損害賠償是可行的喔
amd3dnow
2003-04-21, 07:55 PM
玩個遊戲玩到這樣也很悲哀,所以我說天堂是個濫遊戲!!
Anonymous
2003-04-21, 09:46 PM
有人要就有價值
不過我想看天堂貨物的泡沫經濟能維持多久?
還是打FPS比較快樂~
玩線上遊戲還要考慮法律問題...
玩屁阿
luckyboys
2003-04-24, 02:17 PM
那如果被某人連續追殺,是不是可以要求精神賠償ㄚ:D
尤其是電玩科技愈來愈進步,以後如果在虛擬實境或類似的電玩中被人連續追殺,
是不是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呢?怎麼這點,法律都沒說到!:corkysm:
ㄏㄏ
難怪立法總是慢過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