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給不給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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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cvc
2003-03-11, 10:42 AM
老闆的理由

一年裡有365天你可以工作。
一年52個星期,你已經每星期休息2天,剩下261天工作。
你每天有16小時不在工作,去掉170天,剩下91天。
每天你花30分鐘時間喝咖啡,加起來每年23天,剩下68天。
每天午飯時間你花掉1小時,又用掉46天,還有22天。
通常你每年請2天病假,這樣你的工作時間只有20天。
每年有5個節假日,公司休息不上班,你只幹15天。
每年公司還慷慨地給你14天假期,算下來你就工作1天,
而你他媽的還要請這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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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cvc
2003-03-11, 10:42 AM
小員工的回覆

大頭阿∼大頭∼你怎麼不說---
每天8:30分上班,我8:10就要從家中出門 (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但是......沒有給我錢)。
每天17:30下班,我要到18:00才會到家 (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但是......沒有給我錢)。
公司規定不能隨便穿,要穿襯衫西裝庫皮鞋,偏偏我最討厭穿襯衫西裝褲皮鞋,這我要花自己的錢去買,公司也沒有給錢。
每天看電腦,對我的眼睛是一大傷害,我近視平均每年增加至少100度,將來的醫藥費還要自己付,為了工作傷害自己永久的健康,公司也不做這方面的補助。
每天用滑鼠鍵盤,害的我肩膀酸痛的要死,回去還要自己買沙龍趴思來貼,這部份公司又不提供沙龍趴思,又得我自己出錢。
每次有案子,你一句話丟下來,我就要花盡心思,怎麼打一份讓你交差的企劃書,隨時隨地走到哪裡連半夜作夢都夢到,公司也沒給我加班費。
客戶不爽,打來公司對著我的耳朵狂吼,弄的我精神衰弱、食慾不振,還要開夜車趕案子,開紿懷疑我會過勞死,公司也沒給我錢和保險。
每天希望同事和客戶在工作上能夠配合,所以自己出去玩的時候,還要買個紀念品給同事和客戶以打好關係,這紀念品的錢還是要我自己出。
我不過多請一天假,就在那邊和我計算,每天有幾個小時我沒有在工作,有幾個小時在喝咖啡 (雖然我很少喝)。
遲到幾分鐘你就在給我扣錢,每年為了工作傷身請了幾天的病假,你也在和我算。
連我每天吃午飯,就為了下午工作有精神的時間,也給我算進去。
然後最後還用髒話問我說:「你他媽的還要請這一天假?」那那那∼你到底給不給我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