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燒錄技術討論區"一點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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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za
2001-06-21, 03:56 AM
"一對多的燒錄,多數人、多數情況下皆無必要,有一類人是一定有必要。我不贊同此話題的深入探討。本主題就此打住(關閉),很抱歉。 " ~~版主 jess

這段話我看了幾次,覺得很是迷惑,但又怕貿然把感想貼在"燒錄技術討論區"引來無謂的爭辯,想了想,還是讓大家來討論一下好了..^^

我知道版主的用意是這類討論只能"造福"某些特定人士,而且大部分的用途可能是用來盜版以獲不法利益...用意當然是好的,但是...

1.既然是燒錄"技術"討論區,那就應該是只管"技術"不管"用途"的討論不是嗎?!也許某項特定技術的討論可能牽涉到盜版行為,但那是個人該管好的事情,和"技術層面"的討論不是應該沒有瓜葛的嗎?

2.如果一對多的複製討論牽涉到不法行為,難道一對一的"複製"就一定是合法的嗎?(我不是聖人,當然也幹過諸多網友常做的事情..^^),如果今天有大補帖廠商都是一對一複製,那他們的行為還是非法的吧?..^^

3.也就是說,表面上看起來板主封鎖這類主題的討論是"正義凜然",但我覺得根本沒有意義,真正靠拷貝各式CD吃飯的人,如果得等到PCZONE的討論區來解答疑惑,那還不餓死嗎?..^^

4.就算是"補商",他們也有"知"的權利不是嗎?只要他們不是在這做補帖買賣,憑什麼剝奪他們"知"的權利呢?

孔子說有教無類,難道PCZONE上解答疑惑的先進還會看人爽不爽來回答嗎?就算不爽最多不回答不就得了,有必要"黑五類"、"紅五類"的劃分嗎?..^^

5.如果說討論的內容因為可能讓補商拿去牟利,那所有防拷技術的討論部也得停止嗎?

如果不,那不是雙重標準嗎?

如果是,那不是因曀廢食嗎?

討論各式遊戲防拷的"保存、備份"就是"技術",討論一對多的複製就是"不法"?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不是嗎?

"燒錄技術討論區"又不是"岳不群"訓練班,何苦把大家塑造成偽君子呢?

(我想,不管是什麼理由,太貴、太爛、不爽買...反正"拷貝"的行為大家會自己負責,技術版面如果加入了"正義"的成分...還有什麼可以"公然"討論的?

難道、討論每樣防拷技術的破解、遊戲的"保存"方式時,還要來段八股的文字聲明,說明"本人純粹基於興趣而進行技術層面的探討,絕無從事不法之行為"...^^

拜託,這裡又不是立法院...何必"公然"扯謊呢...^^)


6.最重要的,怎麼判斷哪些人是補商?哪些人是真的有一對多複製需求的呢?這是不是另類的白色恐怖呢?...

有些小公司、小企業的型錄、備份資料、甚至是軟體BETA版,不都是"少量多樣"的型態嗎?

如果有10個TITLE、每個TITLE需要50個拷貝來發送各關係人、關係部門、或是交由測試者測試...難道要他們用 一對一的方式拷貝到死...不會吧?..^^

萬一SAMPLE需要200份....那大概負責的員工要"幹"199聲吧..^^

再舉一個例子,畢業紀念冊裡面,如果附張CD-ROM 或VCD...也一定得四五十張的慢慢一張張COPY嗎?不能班上同學找一找,組個臨時的拷貝陣列,快上5倍、10被的拷完嗎?

如果是承包的工作室,接到了50個系所,每個系所40張的拷貝CASE...2000張慢慢CO要CO到幾時....T_T


以上5點看下來,我不知道有什麼理由禁止"一對多光碟複製的討論"...不是嗎?

我並不是因為這類討論被禁止而蒙受損失才提出來這個話題...

第一、我有1對十的16倍速硬體拷貝系統(就是獨立免接電腦的),所以我不是因為這類話題被停止討論而有什麼損失;

第二、就算沒有買一對十、一對五的HARD-COPY系統,DJ PRO 也用了多年了,還是不會因為這類話題被停止討論而有什麼損失.....^^

第三、我也不是賣複製軟體賣複製硬體的...所以也沒有利益上的問題...^^


我的出發點很單純,我有好些客戶真的對一對多CD複製有很迫切的需求,如果沒有我的拷貝陣列,他們真的沒日沒夜的用幾台電腦拷也拷不完...我只是小小的工作室(不是補帖工作室啦!)就遇上了十幾個有需求的客戶,那全台灣還有多少人有一樣的需求呢?不能遇上有一對多複製需求的就當成是"補商"吧? ....^^


OK..讓"技術"歸技術、"政治"歸政治吧....^^,讓PCZONE成為一個單純的技術討論園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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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
2001-06-21, 07:00 AM
"一對多"用discjuggler不是甚麼難事,用硬體拷貝系統更是簡單(你不以為嗎?)。
要吃這行飯的"專業人員", "非常輕易"就可獲得這些資訊(DJ用了很多年了,不是
嗎?會難嗎?在較早前,我告訴jecy可以用毒蛇後,他已一步一步學會了些),這是
我認為不深談可以的原因之一,技術性的東西是可以討論,但不需把這裡搞得過火。

複製自己買的光碟一備份自己用,在現在,即便是USA,也是被允許的。
如果"備份"防拷片(自己用)也不行,很簡單,不許軟體公司或燒錄廠生產RAW-模式
的技術或機器就結了。但原版光碟的一對多複製,就完全脫離此一範圍。你講的了
一堆"case",對我來說,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讓"技術"歸技術、"政治"歸政治(十足令我厭惡"似是而非"
的官話)這話十足政治味,講起來輕鬆,可是實行起來呢?
農、漁、畜牧都可以有政治考量。何以有"諾貝爾獎",你可知道?"火藥"對化工
、化學是純技術、學術的東西,諾貝爾卻後悔至臨終。核分裂、融合的純原子科
學,如今卻使人類可以輕易摧毀地球,優點呢?核能發電?可以"純技術性"
任意討論製造原子彈、炸彈、槍、砲、安非它命、快樂丸(有教無類?製造恐佈份子?)............................................................................................................................................................................................. .......................................................嗎?啊!不要隨便揀句口號就亂搪塞,
那才是絕對的政治!

akiza
2001-06-21, 08:50 AM
◎"一對多"用discjuggler不是甚麼難事,用硬體拷貝系統更是簡單(你不以為嗎?)。
要吃這行飯的"專業人員","非常輕易"就可獲得這些資訊(DJ用了很多年了,不是
嗎?會難嗎?在較早前,我告訴jecy可以用毒蛇後,他已一步一步學會了些),這是
我認為不深談可以的原因之一,技術性的東西是可以討論,但不需把這裡搞得過火。

●用DJ簡單,用硬體拷更簡單。我有說很難嗎???

但是"過火"的定義是什麼呢?

也很多人的問題看起來不是問題,但對他們來說那就是問題!

◎複製自己買的光碟一備份自己用,在現在,即便是USA,也是被允許的。

●對!但那是自己買的!

會對防拷技術有興趣的,有幾個人是複製"自己買:的原版光碟?需要自欺欺人嗎?



◎但原版光碟的一對多複製,就完全脫離此一範圍。你講的了一堆"case",對我來說,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我說的畢業紀念光碟、公司資料備份、少量生產的電子型錄、測試軟體,有哪一樣是非法複製的?怎麼看起來好像我舉的CASE都是非法複製???不會吧?你要不要捲回去看清楚點?


◎讓"技術"歸技術、"政治"歸政治十足令我厭惡"似是而非"的官話,這話十足政治味,講起來輕鬆,可是實行起來呢?

農、漁、畜牧都可以有政治考量。何以有"諾貝爾獎",你可知道?"火藥"對化工、化學是純技術、學術的東西,諾貝爾卻後悔至臨終。核分裂、融合的純原子科學,如今卻使人類可以輕易摧毀地球,優點呢?核能發電?可以"純技術性"任意討論製造原子彈、炸彈、槍、砲、安非它命、快樂丸(有教無類?製造恐佈份子?)......................嗎?啊!不要隨便揀句口號就亂搪塞,那才是絕對的政治!

●OK、"你"厭惡 ,版主最大....^^

牽扯到科學阿?原子彈的原罪講一本書都講不完!一句想輕鬆點的結尾可以把我批判成這樣阿?

依你的論點,盜版商可以從這得到各種軟體的FAQ、使用方法、保護方法新知...依你的論點,那者個版得關了才行!不然將來如果有盜拷集團的成員落網時說知識都從這來的,算你共犯好不好?!

這樣你會服氣嗎?換成我是你我也不會服氣,到那時才來說技術規技術嗎?

講的嘴破了都不明白,一對多複製不等於盜拷,連這點基本常識都沒有還當什麼版主呢?還用狹隘的眼光來看待一對多複製....

OK!你可以立板規,禁止討論一對多複製這個話題,那就什麼都不必討論了不是嗎?不管何不合理,反正討論一對多是同盜版行為,殺無赦....

堂堂一個板主,只是用主觀的"我覺得.."來裁量事情,哪裡可以服人?我一條條的陳述,但你只用"你講的了一堆"case",對我來說,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這種輕蔑的話來敷衍我!

你是何等人物阿?要說服你才是對的,沒說服你就是錯的?!

我忘了..你是板主..版主最大..

jess
2001-06-21, 10:57 AM
我可一點都沒說那些"case"違法"(請張大眼睛)。沒有多少個畢業班的人需要自己班的某位同學臨時單獨一個人去一對多複製畢業光碟。若交給專業人員,他們自然有此能力。否則開甚麼公司?公司資料備份、少量生產的電子型錄、測試軟體,如果需常常做,買設備時,就可以請電腦公司協助,這不是甚麼大不了的技術。對於jecy的問題,我並沒有完全拒絕(知道毒蛇、新版Nero就可以了),夠用了就好,總是點到為止。如果你認為"補商有知的權力",你要教他們如何一對多複製的細節,盡管請便,但是絕非這裡。

請再看看清楚,"原版光碟的一對多複製,就完全脫離此一範圍",我說的一對多複製不行,是指這個,從頭到尾我那有裡說到"一對多複製等於盜拷"呢?別亂套一堆帽子。

"會對防拷技術有興趣的,有幾個人是複製自己買的原版光碟?需要自欺欺人嗎?",若你心裡有鬼,你要這麼說,是你的權力。版主不是都對,這裡也非一言堂,歡迎辯論,否則你的文章就刊不出來。有"技術"上的疑慮時,論壇可以不談相關話題,這時版主需要有點依狀況而做的"主觀"裁量權(沒有必要做正面表列的規定),非"版主最大"就可涵蓋。"一對多的複製"我既認為不宜再深入,閣下如果認為不然,除非你舉的理由夠說服我,或站長,要不然難道要聽你的?

1.只管"技術"不管"用途" 不同意。
2.一對多的複製討論牽涉到不法行為,難道一對一的"複製"就一定是合法的嗎?不要擴張解釋
3.真正靠拷貝各式CD吃飯的人,如果得等到到PCZONE的討論區來解答疑惑,那還不餓死嗎? 既是如此,何必背負沒要的惡?
4.就算是"補商",他們也有"知"的權利不是嗎?只要他們不是在這做補帖買賣,憑什麼剝奪他們"知"的權利呢? 助紂為瘧,閣下自己去做。
5.如果說討論的內容因為可能讓補商拿去牟利,那所有防拷技術的討論部也得停止嗎? "備份一份原光碟"是情、理、法所許可
6.最重要的,怎麼判斷哪些人是補商?哪些人是真的有一對多複製需求的呢?這是不是另類的白色恐怖呢?有這麼嚴重嗎?太無聊的擴大指控。

Plextor
2001-06-21, 12:00 PM
akiza 兄 您好

您說得很有道理啦


Plextor

cappella
2001-06-21, 12:01 PM
也對啦~

台灣又不是香港..
香港不是有一條法律.. 只要你無法證明 你的財產的來源是何處??
你就是有問題.. (

台灣是這個版本的 只要對方的財產 你無法證明它是來自非法的來源 就是沒問題.
例如:興票案 就是一個不錯的例子(值得效法跟學習)
新新聞一事 也雷同~ 只要你無法證明 誰在說謊~ 就是沒問題

有些東西是可以明講... 但是 有些東西 確是不適在公用討論區板 詳加討論~

當然 如果你的公司 需要 覆製大量的光碟 當然可以來請較大家..

但是 如果為了 COPY 那些已有防考的光碟 進而衍生出 許多非常 細節的問題
那動機就不單純了..

當然 版主適時的出面 也是有益..有的人是嚴以律己型 有的人是以英制為單位 允許 沒大沒小,隨地吐痰,一夜情,沒人管的地方就當自己是老大....等
每個人心中的尺 規格刻度也是不一樣的~ 如果 一個人的行為 無法自己約束自己
才會動用"道德"兩個字 如果再不行的 就只能請出"法律"來約束

我發覺 現在的人 都只剩"法律" 這到防線了~ 全部都游走在法律邊緣
當然 如果 你以 "燒錄這一事 " 而持藉著 "我目前又沒違法" 來跟此討論的話
沒有人可以說你有錯 或拒絕你, 想畢此人的 的底線 只剩"法律"兩個字

這就台灣民主的進步.. 因為"民主" 我可以做任何事 只要不違法..
如果一個國家的所有人民 都必須 以"法律" 才能管的動... 真是可悲
酷吧~ 在台灣真是有福氣~

cappella
2001-06-21, 12:35 PM
[QUOTE]最初由 cappella

版主有多種: 一種是 人性本善型 ,只要你不違法,就通通放行
優點:可以激發各種不同的討論
缺點:一旦有人 的出發點是不正當 很容易引響其它人

還有一種 人性本惡型 ,只要你無法證明 你是合法的 就 ....
優點:討論的文章 品質純度高
缺點:想法怪異 新穎的構想 ..可能就...

<B>
"堂堂一個板主,只是用主觀的"我覺得.."來裁量事情,哪裡可以服人?我一條條的陳述,但你只用"你講的了一堆"case",對我來說,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這種輕蔑的話來敷衍我!

你是何等人物阿?要說服你才是對的,沒說服你就是錯的?!

我忘了..你是板主..版主最大.."</B>

我認為 版主是義務服務的 , 既然無人能 制定討論的範圍
版主依照它心中的尺來衡量 問題 , 我想 應該就給它個面子 尊重它
更何況 它為什摸要用 "這種輕蔑的話來敷衍我! " ??
它又不是 吃飽沒是做~
你那一次 有看過警察 開紅單時 給你心服口服的理由啊`~
當然 你的話 有你的看法 我也蠻認同的~
但是 上述的氣話 實在 非有肚量的人說的..
當然 如果 一個討論區 跟 我們的認知 有差異(沒緣份囉) 的話
我想 換個跑道 也不握錯啊~

gccheng
2001-06-21, 11:34 PM
我個人覺得每一個版都有其立意,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把尺,當別人無法和你的理念相同時,為何不另尋它處?

jecy
2001-06-22, 12:18 AM
讓我這一個「肇事者」說個話吧!

我是一個資訊工作者,
因為在偉大 Intel 推出 i815x 系列之後,
Intel 公司更新相當多次的驅動程式更新,
又因為在驅動程式中有「晶片組更新 及 顯示驅動」程式,
又也有其他的驅動程式要安裝(光碟片是較方便的方式),
而且每一次裝機也是有數十台,
為了讓自己的工程師能順利工作,
所以就將驅動程式準備好以便工作。

但是,沒想到此信一發,
我的工作稍有影響,
也讓網友們為此忿忿不平,
在此說聲「對不起」!

我在此說明我的工作內容不是要說自己很清高,
而是要告訴大家,我是來此網站「學習」的。
所以,在此再說一聲『對不起』!

jess
2001-06-22, 07:03 AM
[list=1]
光碟製作公司接單製作學生畢業光碟...,公司產品樣本光碟製作,....等這些例子全都是商業行為,他們的產品自會將必要的技術成本函括在內,而這裡是一個非營利的論壇,我們絕不會為了照顧這些商業利益而公然背負教補商技術的惡名。
孔子之言有教無類[/b],被引用來支持補商有受教權,所以應教他們技術,簡直是胡亂引用,侮辱聖人。
技術歸技術,政治歸政治,意思是(沒有誤解)只要是技術都可談。前面原子彈技術聽了不爽,那麼談談製造病毒、駭客、黑客、破解軟體、製造序號、破解密碼...等等純技術如何?行得通嗎!?
[list]

我大聲且非常清楚的聲明,假如你支持只要冠上純技術,什麼都可談,不需任何基本道德層面的顧慮,留下大名,這裡的屬性和你大不相同,只要我在此一天,你不被歡迎,請趁早更換跑道。不滿意,自己開個論壇去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