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要報考中華電信的人,簡章要看清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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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deng
2002-12-10, 09:32 AM
簡章後面這些要看清楚,不然就要浪費時間浪費金錢了
三、錄取人員分發後,服務未滿五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服務未滿一年離職者須賠償三個月薪給,服務未滿二年離職者,須賠償二個月薪給,服務未滿三年離職者,須賠償一個月薪給(均自報到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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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
2002-12-10, 10:44 AM
把人當人才還是奴才啊!

dodameca
2002-12-10, 11:04 AM
真的喔~~~
不過在這個時代找工作實在不容易
所以各公司的規定都會比較嚴格
中華老大可能也是要顧全自己的利益吧~~~
(我想公司應該都這麼想吧):jump2:

shenhwang
2002-12-10, 11:52 AM
基本上你做滿三年 如果HINET把你FIRE要賠三個月
二年二個月 一年一個月
所以想開點吧 而且應該也不是那麼好考吧 ^^||

ahdeng
2002-12-10, 12:09 PM
可是一般公司會有這種相關規定嗎?如果工作內容不符合當初所期望的,
未滿五年不能調職,未滿三年要賠償,這合理嗎?

pete001
2002-12-10, 02:30 PM
很有趣的問題.
這種制度是否合理合法由官員去決定吧!
不過我下次應徵工作一定會仔細看看有沒有這類條款.

時代雖然變了, 問題好像仍然沒變.

小末
2002-12-11, 04:23 AM
不知道有沒有培訓? 我想會有吧?
如果有培訓的話, 有這類的規定應該算合理,
不然, 好不容易訓練好一個可以用的員工了之後,
員工突然跑掉了, 這樣公司也會頭痛的.

不過, 話說回來, 應徵前看清楚總是好的!

qm1973
2002-12-11, 02:21 PM
中華電信已民營化…它不想被當成訓練單位…把自已培養出來的人才送給別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