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台新想把卡友資料外洩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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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asso
2002-08-05, 1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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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獲台新生活大師第26頁通知, 台新即將修改約定條款:
其中第五條(有關個人資料蒐集、利用、電腦處理及國際傳遞)中新增:
持卡人同意貴行把持卡人資料提供給貴行所屬之金融控股公司及
其子公司為進行共同行銷建檔、使用,甚至貴行及其金融控股公司、
子公司也可將持卡人資料給予共同行銷的第三人建檔、使用,
也就是台新想把卡友資料外洩合法化
經與台新客服中心詢問,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八條及二十三條)
的規定,本人是否可以拒絕將本人資料提供給與信用卡業務無關的任何機構,
台新的答覆是:要就接受此條款,不然就是剪卡終止契約,
對此答覆, 並對照台新網站中"客戶資料庫保護聲明"第五點的聲明:
"基於提供適合客戶的產品與服務之前提下,本行將適時協助信用與財務
健全的公司提供優質之產品與服務給本行客戶。倘客戶不願接受其他公司
提供之產品與服務時,可在任何時候要求本行將其在"行銷名單"上的名字刪除。"
覺得是很大的諷刺, 另外此行為顯然抵觸"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
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所以台新的持卡人, 請自求多福了.....

哈~~~~~~~現在信用卡盜刷已嚴重到連銀行都不想負擔!!
所以我認為這應該是我們政府和全國人民應該正視的問題(雖然我不太期待政府),重新審查我們的信用卡機制和多加強宣導正確的消費習慣,才能把傷害減到最低,甚至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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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ta100
2002-08-05, 04:04 PM
因朋友推薦申請台新信用卡,半年後立即剪卡,原因如下 :
6月份消費,7月未收到帳單,打電話去查詢,嗯,沒有帳款,不理他.(我曾有過刷卡半年後對方才請款),7月仍有消費(因說明上有寫刷12次以上免年費,雖然業務方面說不用,但我太太的哥哥因此被罰年費),8月仍未收到帳單,再打電話去查詢,嗯,還是沒有帳款,到9月該收到帳單時,6.7月消費金額全被加上違約金,雖然不多,但感覺非常的差,並打電話到客服去罵,結果當然是可憐的小老百姓,乖乖的照付.
另一原因是我申請信用卡從來未遇過這麼龜毛的公司,光打電話向我確認身分就超過三次,其他有的沒有的就一堆.後來我才發現我算好的.有一位朋友申請時是用以卡請卡,用的是花旗白金卡,竟然被退件,說資格不符,笑掉人家大牙.後來該公司發現錯誤,經理打電話來問要不要請卡,換成你,要嗎?
還好我早剪掉了,也不用擔心被他們出賣.

米達麥亞
2002-08-05, 04:16 PM
還好我從未和台新有任何的瓜葛
連他們的冷氣也從未吹過

skeepy
2002-08-05, 05:04 PM
今天才去台新ATM查詢餘額,
用郵局的卡查了半天都還失敗,差點把我的卡給融掉了,
退出時卡變有點軟軟的,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