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左手掌上的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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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2002-08-01, 10:05 PM
那是小學四年級的事......
  媽媽看著我左手掌上的痣說:「哇!!你手上有痣耶!! 這叫和合痣,表示你前世和人家約好了今生要在一起喔! 所以你如果遇到一個能和你手上的痣合在一起的人, 就表示他就是你命中註定的那個人唷!」
  小時候的事我總記不清楚,唯有這件事,深深記在我腦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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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一轉眼,我進大學也一學期了。這一學期來,我用盡各種方法,檢查過全班男生的手掌,無奈是一無所獲。為了不著痕跡的檢查出我的真命天子,我想盡各種辦法看男生的手~
  1.猜拳法「我們來猜拳吧!剪刀石頭布!」而且要一直玩到對方出布為止。
  2.黑白黑白我勝利法遇到要決定某人去做事時,我總搶著說:「用黑白黑白來決定吧!」而且還自作主張加了第一次要一起出「白」的規定。
  3.看手相法「我會看手相唷!」老是謊稱自己會看手相,事實上我也只分得出生命線是哪一條。「呃...你會活很久喔!」總是只能這麼隨便混過去。
  4.比脕力法「我們來比脕力吧!」不但可以確認有沒有痣,還可以順便確認對方實力。以免找到太肉腳的人。
  在我夙夜匪懈、不屈不撓的奮鬥之下,終於只剩下一個可疑的目標!
  王志傑,這老是不來上課的傢伙。因為他很少出現,連話也沒說過幾句,所以我一直苦無機會,就算在校園裡巧遇,總不能一見面就要跟人家玩什麼剪刀石頭布吧! 哼哼哼...本山人自有妙計!我早就擬好特別作戰計畫了:
  《作戰一》攻其不備法(使用時機:校園中巧遇時)發現目標後,從後面將他撞倒在地,假好心的扶他起來時趁機偷看。
  作戰結果:我使盡全力衝刺過去,沒想到他只跌了一步,連頭也不回的繼續前進。反而是我摔得鼻青臉腫...失敗!
  《作戰二》威脅利誘法(使用時機:教室中巧遇時) 發現目標後,以老師要當他為由,以上課筆記利誘之,趁他拿筆記時確 認。
  作戰結果:當我興沖沖拿出筆記時,他卻從書包拿出兩倍厚的筆記:「我有我們家族祖傳的筆記,不必了!」...呃...失敗!
  《作戰三》長期抗戰法(使用時機:以上兩種皆無效時) 混入他的生活圈,和他變熟後再施以我拿手伎倆(猜拳法),做最後的確認。
  作戰結果:經過一番打聽後,發現他常會去系籃練球,於 是我就成了系籃的常客。 除了他之外,我也當然也「順便」確認了學長們的手...^_^; 但是怪的是,經過一個月了,我們也熟了,可是我就是看不見他的 手! 猜拳的時候,他永遠不出布;要黑白的時候,他說他自願,不用猜拳了;要幫他看手相,他說他不信這個;要比脕力,他說他才不和女生比... 他連走路時,手都插在口袋裡... 我...我就不信看不到!其實我都快忘記找這顆痣的真正目的了, 我就是氣不過呀~~無路可走之下,我想出驚天動地的最後作戰計畫:
  《作戰四》強迫牽手法(無路可走時使用)趁著獨處時強行抓住他的手確認。(*有被認為是霸王硬上弓的危 險*)
   這天我拉著他和我一起去還球,觀望一下四下無人之際,我鼓起畢生的勇氣,抓住他的手! 啊!!!!!!!!!!!!!!!!!!!!!你幹嘛!!!!他驚慌的拼命想掙脫,我則用兩手死命的抓住他的手:「求求你, 讓我看一下下就好了~~」「不行!!千萬不要!!」他不停的哀叫 著。 在拉扯的一瞬間,我...我看見了!!天啊!!竟然是...富貴手!!「你...你有富貴手?!」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怪不得他無論如何也不肯給別人看到手。「你很過分耶!你都不曉得我有多痛苦!」他又急又氣的說。 我拉著他坐在草地上,把我的「尋人計畫」通通告訴他。 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我們已經變成好朋友了。「啊~就為這種無聊的事?這你也信呀?白癡!!」「哼!我爸媽就是這樣呀,這可是有真人實證的!」「那你的意思是說,不管什麼混蛋王八蛋,只要有痣你就倒貼唷!」「當然不是呀,這只是條件之一,當然要是個好人才行呀!」 他還是不以為然的看著我。唉...算了啦!不懂就算了!這...是我
   一個小小的夢想而已呀~反正最後一個目標也宣告失敗,我看我是得死了這條心了。 我若有所思的走在馬路上,突然「碰」的一聲巨響,一輛機車倒在 我旁邊。隔個兩步,一個機車騎士跌跌撞撞的爬起來:「紅燈耶!!!你在馬路中間幹嘛!!」
   啊?我倒是沒發現...這下糟了...
  「你...你沒事吧?」「沒事??怎麼可能沒事??全身都痛死了!!」 他一拐一拐的扶起機車,「下次不要在馬路中間發呆!!」他狠狠 的說。接著就呼嘯而去。
   不知為何,我總覺得他有點面熟...
   第二天,下午的通識課已經打鐘了。我偷偷摸摸的從後門溜進去,坐在最靠門邊的位置。 觀望一下旁邊的人,真慘,兩手貼了七八個OK繃,臉上也刮了幾道。他正好往我這邊看,面對面,我們兩個都呆住了...
   啊~就是那個昨天被我害得摔車的人!還真慘呀!怪不得我覺得他面熟,我們是修同一門通識的。 我寫了張紙條傳過去「對不起!害你摔得這麼慘!」「知道就好!」他氣沖沖的把紙條丟回來。什麼態度呀!我又不是故意的! 忍到下課,我抓起書包就走,外面下著大雨,我從書包中翻出雨傘 ,才一開傘, 「啊!!!!!!!!!!!!」咦?熟悉的慘叫聲? 我轉頭過去,發現剛剛那個男生蹲在地上摀著臉,
  「妳開傘不會看一下旁邊呀!!!在我臉上開傘!!!」嗯,這下臉上有兩天份的傷了。「這也要怪我?我又不是故意的!!誰叫你要站我旁邊!」「妳以為我想站妳旁邊呀!東西沒拿啦!白癡!」 他把我的鉛筆盒扔給我。「你那麼兇幹嘛!刮一道有什麼了不起的!!」「是啊,沒什麼了不起,我在妳臉上開一道看看就知道會不會痛!!」「好啊!我看你敢不敢!」  「不要吵了啦!」志傑突然出現,對了,他也有修這門課。
  「王志傑,你幫我教訓這個瘋子,沒看過這麼兇又帶衰的女生!」
  「你認識他?」我驚訝的問志傑。「他是我高中死黨,新聞系的。」
  「你認識她?」換他驚訝的問。「她是我的好朋友,系上同學。好啦!你們兩個握手言和吧!」「握手!?我才不要!免得又害我帶衰!」他說。「誰希罕跟你握手呀!握過我手會爛掉!」我說。
  「你們兩個!小學生呀!叫你握就握!」志傑氣得對我們大叫。 我們心不甘情不願的伸出手來,用力握了一下。
  「好啦,張翔;林怡馨,現在開始是朋友摟!」志傑開心的說。
  「妳最好離我遠一點,我還想多活幾年!」「放心,為了我的視力著想,我也不想再看到你!」
  可惡的是,越不想見的人偏偏越會見到。不過倒是真如他所說,我的出現總會帶給他不幸。
   我在樓梯上和同學聊的興起,手一揮,旁邊的人就咕嚕咕嚕的滾下 樓梯...他爬起來指著我大叫,「你故意的!」我甩甩頭,「我什 麼都沒做!」 在三樓邊吹風邊看風景,不小心手一滑,手上的課本就這麼落下..
   該不會...「小心啊!!」我大叫,但是來不及了~
  「妳不害死我不死心是不是!!」書就這麼不偏不倚的落在他頭上。 我急忙下樓,沒想到他從書包翻出奇異筆,在我課本封面上寫下大大的字: 「我是瘋子!不要靠近我!!」再狠狠的丟給我,「給妳個教訓!!」「可是,這是志傑借我的課本呀...」
  「什麼....!!!氣死我了,我要寫在妳臉上,免得妳再去害人!」 他真的拿著奇異筆衝過來,我拼命擋,突然,我發現他的手上有一 顆痣!!「啊!!你的手!!借我看一下!!」我抓著他的右手和我的左手 一對,再打開來, 天啊~竟然合在一起!「沒想到∼沒想到竟然是你∼」我嚇得說不 出話來。
  「妳幹嘛?什麼沒想到?不要轉移話題!」他又要拿筆畫我,我順手一推~「碰」的一聲,他摔倒在地上,撞到階梯暈了過去。「快!!快叫救護車呀!!」我大叫∼在醫院等了半小時,志傑也 趕到了。
  「天啊,他跟我說我還不相信,現在弄到住院了,妳是要玩死他呀?」
  「我沒有呀...我怎麼知道,我真的什麼都沒做呀~」
  「醫生怎麼說?」他問。「醫生說目前暫時沒問題,但是因為撞到頭, 所以要留院觀察一星期,怕有腦震盪∼」
  「你通知他家人了嗎?」我擔心的問。「他家人都移民了,剩他一個在台灣,
   所以也沒人能來照顧他...」「那這一星期誰來照顧他呢?」「當然是妳啦!自己闖的禍自己負責!」
   把我臭罵了一頓後,他才進病房去看張翔。「志傑,你來啦!!太好了!!.......妳!! 不要進來!!我被妳害得不夠慘呀?」「翔哥,我已經跟她說了, 這一星期由她照顧你。」
  「喂喂喂,別開玩笑了,我會被她弄死的!」
  「你不要什麼錯都推到我身上好不好?我又沒怎樣...」我忍不住辯解。
  「是啊,妳沒怎樣我就剩半條命了∼我和妳相剋啦!!」
  什麼相剋...我們還有和合痣呢∼沒想到我苦苦尋覓的人,
  竟然是這樣一個兇巴巴又∼又會因為我而不幸的人∼唉!
  不顧我們的反對,志傑就這樣把他丟給我照顧。老實說,我還是有點愧疚的,畢竟住院的是他嘛∼雖然說,在醫院也是危機四伏。 水果刀好幾次從我手上飛出去,幸好他閃得快,不然就不只住院一 星期了。
   護士端來的餐點,也好幾次被我整盤打翻在他身上。嗯,還包括熱湯...... 點滴有時會莫名其妙的逆流。真是越來越玄了~
  總而言之,他的臉色越來越差了。不過,他對我的態度倒是好了很多。
   或許是因為醫院真的很無聊,我們常聊天,不知不覺氣氛融洽多了。
   雖然,他還是那麼衰...... 終於捱到最後一個晚上,正當我鬆了口氣,打算回宿舍睡覺去時, 突然停電了!!醫院雖然有緊急發電機,但是普通病房卻一片黑暗,整個醫院鬧哄哄的,弄得我也緊張起來。
  「好黑喔!我出去看看!」「不要去!拜託妳不要去!這麼黑,到時候妳又害到別人就糟了~」
  「喂!你這什麼意思啊你!!」「我們在這邊等一下,電一下就來了。」他說。
   黑暗中,我們並肩坐在病床邊。「妳怕黑嗎?」「有人在旁邊就不怕 ^_^」
  「妳停電時都做什麼?」「我們家會玩文字接龍,反正很久才玩一次,也蠻好玩的。」
  「我家沒兄弟姊妹,我媽都講故事給我聽。」「說個來聽聽吧!」他想了一會,說,「我媽媽跟我說過,如果手上有痣的話, 那就表示你前世有和人約好下輩子要在一起,如果手上的痣能合在 一起, 就表示對方就是前世約定的人。」「好巧,我媽也跟我說過這個故事。」「聽我說完啦!那時候我好感動,我也好想像故事一樣。可是,我 手上沒有痣, 所以,我就拿別針偷偷在手上刺了一下,希望可以刺一個痣出來。
  沒想到真的就變成一顆痣了!」「可惜,我都沒遇到那個命中註定的女生,白挨一針了!」他笑著說。
  「你相信這個傳說嗎?現在還相信?」我問。
  「信吧!與其說是相信,不如說是希望。希望真的能遇到這樣的人。」
  「那∼那如果∼我是說,如果是我怎麼辦?」「是妳的話,我就要去廟裡出家,好保全一條小命...」
  「說得也是。」我沮喪的說。「幹嘛呀,開玩笑也不行,妳不是嘴最毒了嗎?
   說真的,如果是妳也不錯呀,雖然我一碰到妳就很倒楣,
   但是,...其實妳對人很好,很坦率,我很喜歡這一點。」
  他突然抓起我的手:「我來試驗一下,妳的左手和我的右手合在一 起,再打開...」
   這時,電來了!突然亮了起來!燈光下,兩個掌心有著兩顆對應的痣∼
  第二天,我和志傑都去接他出院。「耶!終於可以出院了!在醫院悶死了!」經過醫院的中庭,我看見一隻大狼狗,正友善的搖著尾巴。他興奮 的和狗玩起來, 狗兒開心的倒在地上示好,我也想參一腳,誰知道一個不小心,一 腳踩在狗尾巴上... 大狼狗憤怒的翻過來,朝他撲去∼「林怡馨!!!妳夠了ㄛ!!」 算了, 往好處想∼醫院就在隔壁啦!^_*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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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ng
2002-08-02, 09:40 PM
我沒聽過這個故事,不過我喜歡,我也不知,原來我右手中的一顆小痣,竟是與某人重逢的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