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bao
2002-05-31, 10:56 PM
叛國賊,帶種不要回來
贊助商連結
贊助商連結
贊助商連結 Superbao 2002-05-31, 10:56 PM 叛國賊,帶種不要回來 贊助商連結 rEdS 2002-05-31, 11:08 PM 要回來就要接受軍事審判 俗語說的好 "叛國賊跑到北京還是叛國賊" rEdS 2002-05-31, 11:10 PM 最初由 arthurh 發表 這個案子已經超過了法律追訴期 要怎麼司法審判呢? 叛國的人永遠是叛徒 沒什麼時效可言 anhsiangp 2002-05-31, 11:10 PM 不知道法律追訴期是如何算的, 當年他判逃國防部是以失蹤的名義結案, 既然沒發佈通緝哪來的追訴期, 那他現在死而復生是不是即日發佈通緝他, 那追訴期從現在開始算起.... 這種人不要回來, 當年要是被逮到不就是要槍斃的嗎, 前線叛逃是多嚴重的事.... 民法的追訴期是 20 年, 軍法是 25 年....他當初是以軍人身分叛逃....至今也才 23 年 那軍法還可以辦他.... 米達麥亞 2002-05-31, 11:15 PM 敵前叛逃 那是唯一死罪 叛國罪也有期限?過了這期限就沒叛國了?過了這期限就很愛國了? 假設: 我搶劫殺人得了一筆錢 用這筆錢去念書得了諾貝爾獎 然後說我沒丟台灣人的臉 我殺人就可以沒事嗎? 對於被我殺的人及其家屬要如何交代? ---比喻不恰當? 沒錯!因為實際情況比這嚴重多了 1.他危害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國家--- 各位不要被他的言語邏輯騙了 "沒有帶任何機密文件,所以不構成叛國" 他心中記得的呢?兵力佈署,通訊頻率呼號,後勤補給等指揮,管制,通訊,情報的運作情況? 各位難道相信他到對岸後 只報姓名及兵籍號碼,ㄚ共仔就放他過關? 2.被他牽累的這些人--- 每個人都想光宗耀祖,每個人都有美好的家庭和光明的前途 就因為他叛逃 這些人的一切奮鬥與努力,全成了鏡花水月 3.將來若再有人叛逃--- 是不是只要在ㄚ共仔那邊取得"成就",就可堂而皇之回來? 手酸了!休息一下! Personal 2002-05-31, 11:36 PM 二十年前不要一個活著的父親, 今日要為一個死去的父親奔喪。 這叫孝順, 這叫人道??? 回來可以, 軍法不可免, 今天還聽到他說沒對任何人造成影響, 讓我了解了高知識份子, 也是會睜眼說瞎話。 Lucifer Ray 2002-06-01, 12:31 AM PERSONAL大哥說的對!!!! 把她抓來槍斃啦!! 死共匪!!! :D kiner 2002-06-01, 12:34 AM 我覺得讓他來假猩猩的奔喪吧 然後判決槍斃 軍人要有軍人的紀律及尊嚴,像他這樣,簡直不是男子漢. ㄋㄠ種 sunwenchi 2002-06-01, 12:42 AM 個人認為不應該,因為執政黨如何ㄠ也說不過 如果他身份是老百姓還說的過去但他是軍人 軍人最重要的是器節,如果讓他回國 怎樣讓保家衛國的軍人信服,部隊士氣會大受影響 雖然20年追溯期過,但此風不可長 政府不應只為人道考慮而不顧國家安全 再則當初叛逃也沒想到家人安危 現在大家覺得他好像衣錦榮歸,這那有公道 個人不想落井下石,但覺得他是自找的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mi834 2002-06-01, 12:51 AM 要讓他回來喔 儘管他真的很不對 但如果去刁難他 反而變得是我們的政府不對了 先讓他回來 再由司法單位用司法去解決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