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台灣有沒有奇怪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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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
2002-05-15, 11:21 AM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台灣有沒有什麼奇怪或少見的法律..??
請大家多多提供,謝謝...
不一定是要那一類型的..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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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3
2002-05-15, 11:48 AM
好像有這麼一條....
在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
老公可以賣掉老婆的財產。(法律承認效力!!)
老婆不可以賣掉老公.....(老婆違法喔!!)
-----------------
搞不清楚為麼會有這種奇怪的法律!!

luckyboys
2002-05-15, 01:06 PM
真的嗎?

這樣女性結婚後是否很小心過日子哩?!

mi834
2002-05-15, 01:07 PM
昨天看新聞報的 吐檳榔汁罰六仟 那吐口水不知道要不要
全世界土檳榔汁的應該不多吧

kanako0605
2002-05-15, 01:21 PM
最初由 mi834 發表
昨天看新聞報的 吐檳榔汁罰六仟 那吐口水不知道要不要
全世界土檳榔汁的應該不多吧
大都是台灣人在吐檳榔汁

markluoh
2002-05-16, 06:11 AM
債務繼承
要減少繼承債務的負擔,只有「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兩者了:

(一)「限定繼承」:
亦即限定僅以「所繼承到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即往生者)的債務。這樣一來,債權人就不能就您所繼承的財產「以外」的財產,主張要您清償了!
但是期限上,就如同其他朋友的文章所寫的,依法律規定必須在繼承開始內三個月、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法院。不過這個期限可以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
所以建議您,雖然過期了,但可以向法院問問看。但是如果過期粉久了……恐怕就沒法度了~~~

(二)「拋棄繼承」:
繼承,是繼承一切權利義務(但「專屬」被繼承人的權利義務,則不能繼承的,比如人格權、肖像權等等)。不過一旦拋棄繼承,是所有的財產和債務一起拋棄,而且不能部份拋棄而是全部拋棄。可想而知,法律是不會允許繼承人只繼承好康的財產、卻拋棄債務不負責,傷害債權人的權利囉!
至於期限,也如同其他朋友所寫的,要在知道可以繼承時起兩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為您拋棄繼承而應該繼承的人(但這只是「訓示規定」啦,沒通知也沒關係。法院會去做後續的動作。)
拋棄的效力嘛,就溯及開始繼承時起。也就是說,債權人不能主張您是開始繼承後一個月才拋棄的,那就必須負擔那一個月的債務利息等等有的沒的牽拖之詞。

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姐妹
四祖父母
僅供參考

老人家
2002-05-16, 07:57 AM
台灣很多法律都是參考用的,
因此每種法律最後一條都是
﹝本法律僅適用於沒辦法之人,有辦法之人不適用之﹞
也就是﹝有辦法沒辦法,沒辦法有辦法﹞
說明點就是只要你有辦法,任何法律對你都不適用。

米達麥亞
2002-05-16, 09:41 AM
被保育類毒蛇咬到
不能打死它
必須先至附近派出所報案(等警員來收屍?)

Peace
2002-05-16, 10:08 AM
最初由 markluoh 發表
債務繼承
要減少繼承債務的負擔,只有「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兩者了:

(一)「限定繼承」:
亦即限定僅以「所繼承到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即往生者)的債務。這樣一來,債權人就不能就您所繼承的財產「以外」的財產,主張要您清償了!
但是期限上,就如同其他朋友的文章所寫的,依法律規定必須在繼承開始內三個月、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法院。不過這個期限可以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
所以建議您,雖然過期了,但可以向法院問問看。但是如果過期粉久了……恐怕就沒法度了~~~

(二)「拋棄繼承」:
繼承,是繼承一切權利義務(但「專屬」被繼承人的權利義務,則不能繼承的,比如人格權、肖像權等等)。不過一旦拋棄繼承,是所有的財產和債務一起拋棄,而且不能部份拋棄而是全部拋棄。可想而知,法律是不會允許繼承人只繼承好康的財產、卻拋棄債務不負責,傷害債權人的權利囉!
至於期限,也如同其他朋友所寫的,要在知道可以繼承時起兩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為您拋棄繼承而應該繼承的人(但這只是「訓示規定」啦,沒通知也沒關係。法院會去做後續的動作。)
拋棄的效力嘛,就溯及開始繼承時起。也就是說,債權人不能主張您是開始繼承後一個月才拋棄的,那就必須負擔那一個月的債務利息等等有的沒的牽拖之詞。

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姐妹
四祖父母
僅供參考


真是詳細。

jiun1234
2002-05-16, 12:16 PM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