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除非法軟體 秘笈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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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vinks
2002-05-03, 11:58 AM
看來KIMO的新聞自由比pczone的言論自由還開放(要砍砍吧)

 記者李娟萍報導

  小陳今天上班一開機,公司的電腦布告欄掛上了一條最新的通知:「即日起,全面清查內部非法軟體,如有使用非法軟體者,立即採取『自殺』措施清除,否則一被查到,一律記過處分。」 廣 告



  小陳一看,傻了眼,在他的電腦內,軟體種類琳琅滿目,單是桌面上的捷徑,就滿滿的一大堆,有些軟體還自行修改過,哪一個是合法的?哪一個是非法的?一時之間,根本分不清楚。而且還有資料備份問題,簡直像大搬家一樣,令小陳一個頭兩個大。

  法務部 5 月 1 日起執行掃蕩非法軟體行動,一般預料,檢調人員將以機關團體、教育單位及企業用戶為首要查緝對象,政府單位、學校及目標明顯的大型企業主為了自清,紛紛下達「自殺令」,要求所屬員工或學生,立即自電腦中移除非法軟體。

  先除非法 檔案勿殺

  移除電腦程式的動作很容易,但須先分辨哪一個程式是非法的,哪一個程式是合法的,才能安全移除;且移除程式時,不能影響原來的檔案原貌及系統的完整性,否則資料及檔案恐有毀損之虞。

  多位資訊工程師建議,使用者最好利用時間,將公司的檔案備份分批移回家中,再重新安裝合法的軟體,比較保險;或是先移除非法軟體,檔案不要殺掉,等到公司獲得合法軟體廠商的授權後,就可以安心使用。

  至於從軟體廠商網站下載的免費軟體,也不表示可以無限制的使用,網路上的軟體屬於著作權法中的電腦程式著作,仍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如果沒有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就不能任意使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科長章忠信指出,「共享軟體(share ware) 」或「免費軟體 ( free ware) 」放在網路上供人下載利用,仍應依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利用範圍加以利用。例如「共享軟體 (share ware) 」會有利用時間或方法的限制,使用人必須遵守;即使是「免費軟體 (free ware) 」,也只可以供使用者個人免費使用,使用者不可以將其拷貝於光碟,轉而出售牟利。

  如果根本不清楚公司內部電腦的軟體是否合法,該怎麼辦?這項問題,牽涉到公司管理內部軟體,是否已建立好一套制度。

  IBM提供掃瞄軟體

  有的公司購買電腦軟體,是由需要的部門自行決定購買數量,並未做總量管理,不清楚究竟手上有多少合法授權軟體,多少是非法的軟體;有的公司為了省錢,內部有 50 台機器,卻只購買了20 台機器的授權版本,因此,有 30 台機器是非法使用軟體;有的公司,則是員工拿了自己家中的軟體,或來源不明的軟體,灌到公司的電腦使用,這部分也是各公司資訊主管最難清查之處。

  IBM 公司為了協助員工清查電腦軟體,隨電子郵件附送一個掃瞄軟體,供員工自行掃瞄,以了解電腦內有沒有不屬於公司的非法軟體。台達電子工業公司資訊處處長朱漢安表示,該公司的作法是動員各部門一一核對,並三令五申公司管理章程,嚴格要求員工遵守規定,不得使用非法軟體。

  台新銀行總經理特助何博仁指出,台新銀行所擁有的軟體,採取中央廚房式的採購程序,資訊單位因而能清楚掌握公司的授權軟體數量,資訊部門並設計了一個程式,可以查核公司內部有沒有不明的執行檔案,再逐一比對這些執行檔案是否有問題,此為內部資訊管理例行工作的一環,企業平時即應重視。

  台塑集團則不管是否是免費軟體,凡不屬於公司的合法版權軟體,一律從電腦內清除,以免造成麻煩;另一方面,各關係企業也開始調查,各單位是否還需要什麼軟體,將集體添購。

  經過這一波「自清」、「自殺」運動之後,國內企業內使用非法軟體的情形,可望大幅減少;但個人使用非法軟體的情形,則不易根除,原因主要是:一、購買非法的消費者,大部份是為了省錢,為了省錢去買非法軟體的人,大概也沒有錢,軟體業者花功夫抓窮人,難以得到賠償金。

  二、個人自用的電腦,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隨便查扣,必須去法院申請,然後配合檢調人員一同前往,才能扣押電腦,也就是所謂的證物;為了抓一個人,大費周章,值得嗎?令人存疑。

  提升觀念 治本之道

  律師業界也認為,從法律觀點、企業形象、個人求償能力來判斷,軟體廠商向個人提起智慧財產權官司訴訟的情況,幾乎不可能發生。軟體公司若為了蒐集使用盜版的罪證,私自植入後門程式,或是以自家產品蒐集用戶資料,是否能以「正當理由」,避過侵犯個人隱私權的責任,進而提起刑事訴訟,在司法界尚有爭議。

  總而言之,嚴刑重罰只能短暫地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提昇國人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才是長期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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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土
2002-05-03, 12:51 PM
>>看來KIMO的新聞自由比pczone的言論自由還開放(要砍砍吧)

不了解你的意思 ??

stuart
2002-05-03, 01:23 PM
我也是!覺得還好呀∼
沒什麼呀∼

寶寶
2002-05-03, 01:29 PM
最初由 calvinks 發表
看來KIMO的新聞自由比pczone的言論自由還開放(要砍砍吧)


@@...偶也看不懂內..解釋一下好嗎?

EIGHTS
2002-05-03, 03:20 PM
他大概是指討論區內一片自危之聲吧

不過我覺得這邊是討論歸討論啊
好像沒有言論不自由吧
要不然我的文章大概會被砍掉十幾篇 :P

TIM
2002-05-03, 04:02 PM
呆勒..."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命而行"...搞清楚什麼是言論自由在說吧..

calvinks
2002-05-03, 06:16 PM
之前PO了一篇有關5/1日反盜的文章
只是詢問各版友如何因應,再上來看時文章就不見了(不知為何不見??)
我了解不討論盜版的文章的立埸......但...
KIMO新聞都在教你如何做了,pczone不能問???


最初由 阿 土 發表
>>看來KIMO的新聞自由比pczone的言論自由還開放(要砍砍吧)

不了解你的意思 ??

tnsky
2002-05-03, 07:58 PM
就因為這樣就覺得這裡不自由?
那你對自由的定義是什麼?
留言都沒人管嗎?

Kengian
2002-05-03, 07:59 PM
最初由 calvinks 發表
之前PO了一篇有關5/1日反盜的文章
只是詢問各版友如何因應,再上來看時文章就不見了(不知為何不見??)
我了解不討論盜版的文章的立埸......但...
KIMO新聞都在教你如何做了,pczone不能問???


那是因為PCZONE在做維修,可能備份有點閃失,你多慮了。連兩極的政治性言論,PCZONE都可以尊重容忍,一篇討論反盜的文章,會比小弟寫的東西激烈嗎?放心!Calvinks兄,PCZONE不會這樣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