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世界上有三樣東西不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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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et
2002-04-29, 01:56 PM
世界上有三樣東西不能相信:男人的承諾、男人的感情、男人的理由。
  
如果他給過你天長地久的承諾,是因為他自己對你們之間的那份感情都沒把握;如果他說你是他一生最深的(惟一的)愛,則表示他一定對別的女人說過同樣的話;如果他失約,給了你若干理由千萬不要信以為真,男人是編造理由方面的高手,他的種種理由歸根結底只有兩個字:借口!
  
男人在承諾的時候固然真心,在背叛的時候也是實在的。他不再愛你,明明是他變心了,但他卻只認為是你當初吸引他的那些特質消失了。別試圖去征服一個35歲以上,從來沒有結過婚,至今也沒有固定女友的男人。這種人往往不是性無能,就是愛無能,而且多數還有心理暗疾。最後受傷的多半會是你。
  
看一個男人愛不愛你的最好方面,是看他願不願意把你引入他的世界當中,認識他周圍的那些朋友,特別是他的父母。若一個男人不肯把你介紹給他的父母,說明他絕對不愛你,千萬別上當。若是已經上當的,就最好抱著“酒後失身,不必當真”的心態了。這樣,雖然不能擁有愛情,但至少挽回了面子。
  
當男人碰上女人,心中只有一個想法,就是跟她上床。女人卻誤把這當做愛。即使他想跟你建立某種長久的固定關系,切不要沾沾自喜,這只不過代表他想繼續跟你上床。如果你以為某個男人很好,自以為愛上他了請掐掐你自己的大腿。如果你感覺不到疼,恭喜你!你在做夢。如果你感覺到疼了—還不快點從夢中醒來!
  
男人對女人,很多時候是始亂終棄。但是在拋棄的時候,請至少找個好藉口。找不到好藉口,是愚蠢,不去找,是殘忍。不要得意於於一段長達若干年的追求。看看他多久給你打一次電話或者來看你一眼。如果超過一周,請注意!他並不是因為所謂的愛你才追求你,他只是圓他自己的一個夢。
  
收服男人就得對他好,但不是時時都好,只要在他生病的時候照顧他就行了。若是他身體的確好得不生病,只需在你自己生病的時候照顧他就行了。
  
若是男人有對不起你的地方,請堅決與他分手,但要注意方法,要溫柔地分手,不要發脾氣。這是很有區別的,前者是世間遺憾,後者是性格不合。多給男人一點遺憾。因為對於遺憾,一直都是男人心中一道凄美的風景線。他們大多數不懂珍惜,信奉得不到的才最美麗,失去了的總有詩意。讓他失去你,比你失去他要占優勢得多。
  
不要被男人對你的愧疚心感動。因為按心理深層因素分析,當他對你有愧疚感的時候,通常已經在潛意識裡開始排斥你了。什麼叫神話?請聽男人向你表達愛意;什麼叫傳說?請聽男人對你的承諾;什麼叫夢境?請看你自己聽到前兩者時的反應。
  
看男人對你的態度,得看他帶你去什麼場所。帶你去高級飯店,他想你做他的情人;帶你去看球賽,他只把你當哥們;帶你去酒吧,他希望與你發生一夜情;帶你去路邊的排擋,不!你錯了,不是把你當老婆,他是在暗示你,今天我們的晚飯各付各的。男人說喜歡你,並不代表他愛你;男人說愛你,並不代表他會娶你;男人說要和你結婚,並不代表他會對你好一輩子;男人說要對你好一輩子,代表他在撒謊。總之一切的一切,都僅僅說明了:他很寂寞,而且無聊。
  
當一個男人有機會和你發生關係而他並沒有那樣做,並不能證明他是正人君子。加倍小心!他極大可能是因為已經有老婆,而且和老婆關系還不錯。
  
對於男人,請不要以身試法。如果你還沒有修煉到刀槍不入,就先做到沉默是金。沒有武藝傍身,就不要行走江湖。
  
如果你給你的男友(老公)打電話(傳呼、手機)遇到占線(不接)、不回、關机(不在服務區)等情況時,完全沒有必要打第二次。因為破壞人家的歡樂時光實在是件不好的事情,關鍵是讓你自己很沒面子。
  
背叛是男人的血統,博愛是男人的宣言,自由是男人的口頭禪,見異思遷是男人的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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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2002-04-29, 04:21 PM
大部份男人愛身體
大部份女人愛錢
當你不是在這大部份之中再說它的不對
當你用美色去交換了你要的金錢時
你就不可以說男人是注重外表的
你還不是注重了他的金錢呢

BTsai
2002-04-29, 04:29 PM
男人真可憐.........

阿立
2002-04-29, 04:52 PM
口氣之犀銳...雖然是指出了一些現象,但把責任完全推給男方,用詞又是如此的情緒話的字眼,
實在很難不去想象原文作者是否曾受傷極深....

如果真的要寫,只怕男人也可以洋洋灑灑寫一篇關於女人是怎麽樣的可惡,
但是...何必呢? 對男女關係有幫助嗎? 又不是每個人都是要當尼姑和尚... :p

不知道其他網友如何想?

克勞德
2002-04-29, 05:05 PM
"我的野蠻女友"給這篇文章的作者一個好的示範:)

阿立
2002-04-29, 05:20 PM
五百元兄....小弟覺得...你中"我的野蠻女友"的毒太深了...:D:D:D
最近幾乎你的PO都有提到"我的野蠻女友"...
老實招來,你是不是他們臺灣推廣部的業務員? :D

不過也真服了你了...嗯..那天有空兒去拿"我的野蠻女友"來看看....

小末
2002-04-29, 08:37 PM
嗯, 可能還有第四樣東西不能相信.
--> 網路上POST的文章

iget
2002-04-29, 08:42 PM
最初由 logoff 發表
嗯, 可能還有第四樣東西不能相信.
--> 網路上POST的文章

盡信書 不如無書

引申為...盡信網路上的文章 還不如裝做沒看到來的好啊^^

小末
2002-04-29, 08:57 PM
開個小玩笑嘍~~
真好, 你沒有生氣.
不過, 這真是好文章啦!!有點當頭棒喝的感覺.
謝謝你的分享嘍!

iss
2002-04-29, 09:03 PM
嗯~~看了有點難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