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阿嬤加油!!我們都聲援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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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itaka
2002-04-11, 10:18 AM
看完之後,蠻感慨的。
希望台灣政府要好好對待度樣這樣無怨無悔的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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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奇摩新聞

記者林宜慈、張柏福二林報導

四十二年來照顧貧童的彰化縣二林喜樂保育院創辦人瑪喜樂,因無「美國良民證」、居留證逾期,明天面臨被強制驅逐,保育院長莊志雄批評「禮義之邦」有名無實;內政部長余政憲昨天探視瑪喜樂,應允專案替瑪喜樂取得永久居留權。 廣 告



現年八十九歲的「美國阿嬤」瑪喜樂,是民國四十九年來台創辦二林喜樂保育院,照顧貧困的小兒麻痺兒童,近年來因小兒麻痺兒童愈來愈少,改收容失智老人、極重度智障者等,曾獲總統府頒贈紫色大綬景星勳章、內政部一等獎章、榮譽省民、縣民等殊榮。

莊志雄昨天指出,瑪喜樂每年回美探親一次,四十二年來均持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依規定每年必須到警察局外事課辦理展延一年,但近年來阿嬤失智,院方未注意到阿嬤的居留證去年十一月已到期,因逾期居留明天面臨被強制驅逐出境,還被罰款一萬元,阿嬤乾脆明天起返美探親一個月。

莊志雄表示,目前院方在台灣雇請一名外籍看護照顧阿嬤日常起居,不過這次阿嬤是強制被驅逐出境,美方未發給台灣外籍看護赴美簽證,院方只得委請美國友人照顧阿嬤在美國的生活。

保育院秘書陳金秀指出,去年院方欲幫阿嬤申請永久居留權,包括在台無犯罪紀錄、連續合法居留滿七年,每年住滿二百七十天以上等條件,阿嬤全符合。

但其中一項「美國良民證」,因阿嬤長年待在台灣,連她所屬的美國第一長老教會牧師及會務人員都沒人認識她,美國也沒有任何單位敢幫阿嬤開立證明,內政部官員卻說告發罰款、驅逐出境是依法行事。

昨天下午,余政憲、彰化縣長翁金珠等人到二林喜樂保育院探視瑪喜樂。余政憲說,內政部已修正放寬外僑居留條件,包括連續居留七年改為五年,每年須住滿二百七十天放寬為一百八十三天,對台有貢獻的外籍人士都可申請永久居留權,這項法案本月送立法院審議。

余政憲強調,瑪喜樂符合申請永久居留權的諸多要件,只有美國良民證遲遲無法取得,他答應以專案方式替瑪喜樂取永久居留權。他表示,多名對台灣有貢獻的外籍人士也有相同困擾,內政部也會研議申請永久居留證是否要取得「良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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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
2002-04-11, 08:00 PM
:(
好人總是孤獨的!!
好人難做啊!!

wisonlin
2002-04-11, 08:34 PM
嗯 好人是會有好報的 有些舊政府留下來的人 才總不會體貼人心 鐵石心腸 一附你欠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