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唱片業分一杯羹 MP3演變成隨「機」徵收



贊助商連結


pei
2001-04-25, 02:07 PM
台灣資訊智財權網路協會在今(24)日舉辦的研討會中表示,MP3演變至今,如果要有一個好結果,就是讓使用者繼續合理使用,而音樂創作者也獲得合理報酬,因此,未來在修法時,會考量雙方利益,採取折衷的隨「機」徵收方案,讓使用者付出合理費用給予音樂人,各蒙其利。

所謂的隨「機」徵收,就是讓使用者在買MP3播放器或軟體時,在售價中釋出一點費用給予業者,讓雙方都能接受的折衷方式。

針對網路著作權以及尚未因應網路特性而完成修法所造成的灰色地帶,並引發「適用性」等問題,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葉奇鑫表示,未來政府相關修法單位會考量網路需要,同時納入商業行為與著作權的合理使用範圍,也將會因應業者的商業模式,以及使用者應該擁有合理使用的範圍作權衡,而採隨「機」徵收,將是讓雙方都能接受的權宜之計。

其實,針對成大校園案件,葉奇鑫表示,通常對於學生的違法行為,例如涉及校園重製權等案例,檢察署通常會以職權處分來從輕發落,即不會特意刁難學生,畢竟,將學生趕出校園或是將學生劃上一污點、記號,對於學生或是社會整體都不是好事,因此,對於此次成大事件,包括檢舉函與搜索票等部分,葉奇鑫表示相當難以理解當時狀況的複雜性,包括搜索票的取得。

台灣IFPI(國際唱片交流協會)統計,國內正版音樂市場每年產值約100億元,盜版佔30億元,葉奇鑫表示,正版下降的主因,除MP3的流行之外,還包括盜版CD猖獗、燒錄機普及、網路的興起等綜合因素,而台灣的檢察官每天需要處理太多的黑函,導致蒼蠅案件多如牛毛,而無暇整頓真正的老虎案件,即一旦有人告發、告訴或自首,檢察官就立刻開始偵查,相當耗費人力與物力,同時也讓檢察官疲於奔命,因此,未來修法時,檢察官將會考量案件重大程度,來依序偵察。

而檢察官究竟擁有多少職權可以進入校園處理非法下載盜拷等行為,葉奇鑫表示,以兩方面來說,首先以學生立場,對於校園內刑事案件的偵查,應該注意程序的妥適性並兼顧學生的權益,也就是以損害學校與學生最少的方式進行偵查。

其次,葉奇鑫表示,以學校的立場,必須透過教育部,建立檢警執法時與校方聯繫的窗口,當檢警人員進入校園偵查時,需有校方人員陪同,同時還必須先以學校電算中心人員協助,找出違法的使用者,適度縮小偵查範圍,避免不必要的干擾。

最後,葉奇鑫表示,若是IFPI還是針對14位學生提出告訴,以樂觀的方向來看,也算是全球的司法單位,針對網路重製權的合理使用範圍,作為一個釐清的示範作用,畢竟目前尚未有一前例可循,而大家都呈現一保守的說法,而此案能夠具有一教育作用,釐清中介地帶的合理使用範圍,一統眾說紛紜的多方立場。


=====================================
評語:那幾個學生真衰~-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