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lun
2002-02-21, 07:45 AM
這是朋友轉寄給我的信件,我今天下午就去試試看,試的結果如何,
我在PO上來給大家知道!
以下說的是真的喔!我請我爸去中華電信辦了,拿回了九百多塊....
所以如果你家裡的電話是很久以前申裝的,別忘了自己的權益,我看
了家裡的電話費帳單,竟然月租費 25 元,所以希望大家爭取自己的
權益,還可拿回保證金 1000 元,家中的市內電話帳單中有一筆『市
內電話電話機月租費 10 元』心想家中的電話機都是自己買的,為何
中華電信還要收租金,後來才知十幾二十年前家中剛開始申請的電話
是跟中華電信買的 (當時不知道付給電信局的 1000 元是租用的保證
金而非購買的費用)後來租用的電話機早已壞掉而丟棄。
而不知情的消費者卻不知要回保證金 1000 元,而每月還被多扣 10
元(現在外面電話機只要幾百元而已)經打電話問中華電信的服務人員
告知處理如下:
1.帶帳單所有人的身分證及印章至各營業處所辦理
2.話機有的話帶過去,丟了也沒關係,只要賠約50幾元而已
3.往後的帳單不會再出現10元月租費
我已經領回保證金 1000 元了,中華電信公司當然不會主動提醒你退
費,希望大家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
=================================================
先看電話費帳單
上面若是有一筆 NT$10 元的話機租用費
這樣你就可以去退了
================== 站長補充資料 ==============================
資料來源 : 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行銷處三科 92.02.10
有關媒體報導「逾10年客戶可退保證金一千元」乙則新聞,報導內容引起誤導,本公司解釋如下:
有關市內電話使用滿10年 可否退還保證金乙節,簡單來說,租用本公司話機者,需繳交保證金一千元,(自備話機之客戶並無保證金一千元存於本公司),欲申請改為自備話機之客戶,隨時可於繳回中華電信話機後退還保證金一千元,並沒有使用滿幾年之限制,茲詳細說明如下:
一、在此向您解釋租用本公司話機的相關規定:自民國76年8月1日起,配合政府推動電信自由化政策,客戶新裝電話時可選擇租用本公司話機或自備話機,租用本公司話機的話,需繳交保證金一千元及每月月租費10元,但話機有故障時,由本公司免費負責維修或更換;自備話機則免收月租費10元,但遇有障礙時,本公司會先測試障礙發生原因,如係自備話機問題,客戶只能自掏腰包找廠商修理。
二、原租用本公司話機客戶可申請改用自備話機,改用自備話機之客戶,可攜帶原申請人之身分證件至中華電信營業處辦理,於繳回中華電信話機後可退還保證金一千元,若話機遺失則保證金需按使用年限扣除賠償金額後退還,但話機使用超過10年者,則可以不必賠償。惟改為自備話機後若有障礙時,客戶需自行維修。
三、自76年8月1日起客戶雖可自備話機,但部分客戶卻仍喜歡使用中華電信話機,因中華電信話機不僅品質有保障,且可享受免費維修服務,始終保固,網路升級時,我們免費更換新話機,客戶不必花錢自行處理。
四、客戶使用中華電信話機,可獲終身使用保障,您已使用逾10年,若在此時改為自備話機,等於放棄此一終身保障的權利,甚為可惜,建議續用本公司的話機,對您較為有利。
五、若您有任何問題請撥電話123,轉客服人員9,我們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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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家裡的電話是很久以前申裝的,別忘了自己的權益,我看
了家裡的電話費帳單,竟然月租費 25 元,所以希望大家爭取自己的
權益,還可拿回保證金 1000 元,家中的市內電話帳單中有一筆『市
內電話電話機月租費 10 元』心想家中的電話機都是自己買的,為何
中華電信還要收租金,後來才知十幾二十年前家中剛開始申請的電話
是跟中華電信買的 (當時不知道付給電信局的 1000 元是租用的保證
金而非購買的費用)後來租用的電話機早已壞掉而丟棄。
而不知情的消費者卻不知要回保證金 1000 元,而每月還被多扣 10
元(現在外面電話機只要幾百元而已)經打電話問中華電信的服務人員
告知處理如下:
1.帶帳單所有人的身分證及印章至各營業處所辦理
2.話機有的話帶過去,丟了也沒關係,只要賠約50幾元而已
3.往後的帳單不會再出現10元月租費
我已經領回保證金 1000 元了,中華電信公司當然不會主動提醒你退
費,希望大家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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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若是有一筆 NT$10 元的話機租用費
這樣你就可以去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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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行銷處三科 9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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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市內電話使用滿10年 可否退還保證金乙節,簡單來說,租用本公司話機者,需繳交保證金一千元,(自備話機之客戶並無保證金一千元存於本公司),欲申請改為自備話機之客戶,隨時可於繳回中華電信話機後退還保證金一千元,並沒有使用滿幾年之限制,茲詳細說明如下:
一、在此向您解釋租用本公司話機的相關規定:自民國76年8月1日起,配合政府推動電信自由化政策,客戶新裝電話時可選擇租用本公司話機或自備話機,租用本公司話機的話,需繳交保證金一千元及每月月租費10元,但話機有故障時,由本公司免費負責維修或更換;自備話機則免收月租費10元,但遇有障礙時,本公司會先測試障礙發生原因,如係自備話機問題,客戶只能自掏腰包找廠商修理。
二、原租用本公司話機客戶可申請改用自備話機,改用自備話機之客戶,可攜帶原申請人之身分證件至中華電信營業處辦理,於繳回中華電信話機後可退還保證金一千元,若話機遺失則保證金需按使用年限扣除賠償金額後退還,但話機使用超過10年者,則可以不必賠償。惟改為自備話機後若有障礙時,客戶需自行維修。
三、自76年8月1日起客戶雖可自備話機,但部分客戶卻仍喜歡使用中華電信話機,因中華電信話機不僅品質有保障,且可享受免費維修服務,始終保固,網路升級時,我們免費更換新話機,客戶不必花錢自行處理。
四、客戶使用中華電信話機,可獲終身使用保障,您已使用逾10年,若在此時改為自備話機,等於放棄此一終身保障的權利,甚為可惜,建議續用本公司的話機,對您較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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