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K is not CR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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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on
2001-04-13, 12:55 PM
在Unix不同的版本紛紛上市的年代,開放原始碼這個名詞對於程式開發者來說並不陌生,開放原始碼始祖Richard Stallman推廣「GUN宣言」(GNU′s Not Unix)後,號召一群從事軟體開發工作者,在開放的平台上從事程式碼撰寫和修改工作,這些人可能還是學生,也可能有正職的工作,但他們皆有共同的理念,就是程式碼是可以自由傳布和分享的。

「在軟體產業的發展初始階段,作業系統的程式碼是公開、並隨意傳布的」,從事台灣開放原始碼運動不遺餘力、代號「馬兒」這麼說。

在所謂開放原始碼的社群中,社會所賦予的真實姓名似乎較少被提及的,無論在實體或虛擬社群中幾乎都是以暱稱來稱呼彼此,網路所串連起來的虛擬空間,有彼此認同的互動規則和說話方式,其開發行為是不受商業利益和任何權力所約束的。

協會和原始碼團體是矛盾衝突的綜合體

在昨天召開的「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上,「二米計畫」召集人、亦擔任協會籌備委員的劉政認為,由於開放原始碼社群成員有崇尚自由的特性,協會的成立可以說是矛盾衝突的綜合體,協會代表有權力的中心控制單位,相較於分散四處的社群關係,是自由與框架、中心和分散、疏離和集中的對立。

劉政形容這一群在網路上共同從事軟體開發、並自由分享給他人的團體特徵,「兩個人聚在一起是聊天,三個人則會吵架,四個人以上則會掀翻屋頂」,蓄留長髮或鬍子為常態,成員大多為學生;這些人可能誰都不服誰,只有能寫出比自己更好的程式的人,才能夠稱為「駭客」。

開放原始碼是駭客文化的延續

日前一位名叫「小黑」的清大歷史系鑽研科技史研究生認為,在虛擬開發社群中,「駭客」是反對資訊封鎖、並將程式開發寫作當作是藝術的人之尊稱,透過駭客間彼此的喊話和彼此挑戰,程式的價值是不斷被提升的,並非外界所說,會侵入他人系統、竊取機密的人所稱的駭客。

透過程式開發者不斷地回饋新的程式碼,彼此不斷地在虛擬空間競逐軟體開發技術,小黑認為,駭客文化的延伸就是開放原始碼的觀念,這兩個概念是相互有承襲關係的。

是否能賺錢是其次,成就感和樂趣才是最重要的

由於任何人可在任何時間下載開放的原始碼使用,對於這些開發者來說,程式碼的整合、售後服務和軟體使用諮詢等,都可以作為收費的依據;對於這些開發者來說,是否能賺大錢倒是其次,開發過程中的成就感和樂趣才是最重要的。



以上取自逍遙子在某討論區所發表的文章
希望可以導正~~一些人亂喊我被HACK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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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 Cracker
2001-04-29, 05:49 PM
這和我所了解的有一點差異...

你所解說的倒像是cracker而不是hacker。也許都沒有好好的翻譯成中文過,但是按照音譯來說,駭客就是hacker,也就是會侵入他人系統、竊取機密的人﹔他們的主要以網路入侵或實體入侵(走到你的機器嘗試以你的身分登入的人也算),通常有一些程式設計背景和多種作業系統以及伺服性軟體的整合技術。但是駭客的行為有彈性,要看個人的習性。有些駭客只喜歡找出漏洞,然後會善意的警告對方。有些駭客會複製裡面資料,看看裡面的資料有沒有價值﹔也許會轉賣資料(之前不就是有些人在賣勞健保資料的大補帖?!)也許個人收藏(有點像是一些獵人會把獵物的頭放在牆上)在硬碟或光碟中以後可以炫耀﹔有些會複製一份然後破壞原始地的資料﹔有些不複製純搞破壞。無論如何,這些都是駭客。

cracker(我的匿名中的一部份,但是我的那個意思是餅乾),是破解家。破解家不滿一些軟體(行徑類似pirate,不過pirate沒有破解能力)收取高昂的費用,許多甚至認為所有的軟體都應該是免費而完整的分享才對。他們不會攻擊網站或伺服器,而且有很深的程式設計背景,通常慣用assembly或C﹔他們攻擊的目標是軟體。比如說,某某遊戲光碟有雷射指紋印在上面,無法複製。他就去找程式中去辨識那些軌的地方,讓它還沒讀就認為已經讀好而且是正確的,然後釋放出破解檔。同樣的道理,也應用在硬體鎖,序號,線上註冊... 等等。

phreaker是非常早期就存在的電信修改者。原因是這些人覺得電信業者收取的費用不合理,所以就建立了一些途徑來改變非付錢不可的原理。主要是利用電話的音頻,設計出一些box,又分很多顏色﹔如blue是用來產生2600MHZ訊號用以打免費電話。aqua是用來逃避FBI的追蹤(台灣適用嗎?)black box可以讓對方打來不計費。現在也因為Internet的關係比較沒落了。

pirates就是所謂的海盜,也就是盜版使用者,不論這些人會不會交換或是販售這些被盜版的軟體。通常這些人付不起或不想付軟體的定價而從非正常的途徑取的這些軟體。也許他們是經由別的盜版者(盜版商)取得或購得完整版,或者他們是經由破解者所釋放出的工具取得軟體的完整功能。

courier是傳遞者,有點像是快遞。他們通常有特殊的網路管道(寬敞的頻寬)來幫助他們「工作」,也就是把軟體四處發送,有些地點則是指定的(比如說RAZOR這個group就會指定總部和分部都一定要有一份,group稍後解釋)。軟體不一定是他們的酬勞,他們也不一定會去留意或關心這些軟體的內容。所以有時候酬勞是carder(稍後解釋)給他們的資料,有時候是group分發的現金。

carder是盜卡者。這些人專門從不同的管道收集信用卡和電話卡(尤其是國際的)的資料,互相交換和使用。早期(1985~1995)的歐洲海盜或是courier就常常利用這些資料直接撥到美國的BBS交換資料和軟體。有時候carder本身會利用這些資料添購一些東西,但是此舉已經不流行,因為已有許多被抓的案例。現在有了Internet,carder的calling cards的必要性倒是少了一些,不過信用卡資料還是很受歡迎的。

group就是由一些pirates、crackers、carders和couriers組成的組織。通常會在頻寬較佳的站台設立主站和分站,也會讓一些會員站加入(收取費用),而這些會員站通常又會再向當地的BBS user收取費用,每個人通常是很微不足道的費用,但是積少成多,也是蠻可觀的。groups會發表東西,比如說,2000年2月14日微軟發表Windows 2000。若沒有特殊管道(軟體商內部、壓片商、先收到貨物的店面流出等等)的話,通常在上市日那天,許多groups會搶著看誰發的快,證實自己實力。以微軟的英文軟體來說,會從美國先上市,最早出現的地方,也就是美國東岸(東岸比西岸快約三個小時)早上九點鍾,店面一開,group的買貨者就用group的錢購買一份。若這個軟體需要破解,則會以最快的方式分發給group中的crackers,不論在世界的哪一個地區。一旦破解了,就會包裝起來(方便使用者),比較完善的還會做自己的安裝程式。不用破解或是破解完畢後,couriers就把完整的軟體發送到主站和分站,同時有很多coureirs在做事,所以很快的世界各地都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