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低利房貸?當心踩到地雷



贊助商連結


阿忠
2002-01-27, 08:57 PM
劉佩修) 農曆年關將至,配合房仲業促銷期,新一波的低利房貸競爭又將開打,本國銀行、外商銀行、壽險公司爭相推出低利房貸吸引轉貸戶,其中有的業者推出房貸利率低於五%的優惠,但這些低利房貸其實隱藏不少陷阱,民眾宜小心盤算。

  其中常見手法為前幾年利率很低,但第三年或第四年起則突然走高,差距甚至達二至三個百分點;這類房貸契約通常設定為以基本放款利率加減碼,雖然前一、二年利率很低,但當利率走勢反轉時銀行,可能馬上調高基本放款利率,要提前償還又得支付違約金。

  行庫主管指出,目前各銀行與客戶簽訂房貸契約,多附帶違約金條款,除了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等公營行庫並未收取違約金,其他銀行違約金設定約在0•一%至二%間,其中老銀行違約金較低,約在貸款總額的0•一%至一%間,新銀行則普遍高於一%。

  至於「閉鎖期」(在此時間不能轉貸,若轉貸須辦理塗消則需支付違約金)時間,行庫主管說,多數為前兩年至前四年,也就是優惠房貸期間。例如甲行庫推出第一年房貸五%、第二年五•五%、第三年起七•六%的房貸,則閉鎖期多設計為前兩年,或再加上一至二年,以避免客戶在享用優惠利率期滿前就轉貸,銀行收益率大幅縮水。

  若以違約金一•五%計算,五百萬元房貸若欲轉貸,違約金就高達七萬五千元,再加上塗消費、設定費、代書費等林林總總,轉貸一次花費可能近十萬元,造成民眾轉貸嚴重障礙。

  轉貸需辦理相關文件頗為複雜,一般行庫對此的要求如下:檢附原貸款銀行出具的最近一年還款正常證明,民眾需與原貸行溝通;原貸行需同意在新貸行撥款當日,出具清償證明,若原貸行同意,新貸行可幫客戶代償,但塗銷、設定等手續,需由新貸行指定代書辦理等。

  由於房市低迷,申請轉貸時銀行會將房屋重新估價,押值可能大幅縮水,例如前一家銀行願意貸六百萬元,後一家銀行只願意貸四百萬元,民眾便需籌措二百萬元以清償原有貸款。

  再者,許多銀行推出限額特案房貸,利率雖然誘人,但轉貸戶條件嚴格,並非所有客戶都能申請,例如中南部偏遠地區,或是地震帶、台北縣汐止等地區,就被銀行列為黑名單,很難申請低利轉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