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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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
2002-01-02, 06:55 PM
:o 我是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對最近發生的那位前女性政府官員的看法是如何
但是我身邊的人:同學啦,老師啦有不少是同情他的,至於我ㄋ也不免傾向那
一方向啦,但是在看了下面這一位人士所說的話後,我覺得是否真的該檢討
這事件的對與錯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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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璩美鳳和張雅琴當年也是靠偷拍成為台視的王牌搭擋啊.......
> 如果稍為有些年紀的朋友應該不會忘記, 當年台視的王牌搭擋璩美鳳
> 和張雅琴就是率先引進偷拍方式來報導台灣社會內幕的第一人, 最出名的事件就是
> 同性戀酒吧事......
> 93年 璩美鳳當台視記者的時候, 首先採用『偷拍』的手法, 攜帶針孔攝影機進入
> 統領百貨公司後面巷子的一家女同志酒吧偷拍, 並在台視新聞撥出, 後來酒吧被關
> 門大吉, 還有一位女同志因為臉部曝光而被朋友家人認出, 結果受不了社會壓力自
> 殺死亡. 當時事件有人質疑璩美鳳的報導方式但是她提出的理由就是--新聞自由,
> 觀眾有知的權利......哈哈, 實在是太諷刺了....
> 1992.3.18 「台視新聞世界報導」記者璩美鳳與攝影記者潛入女同志酒吧偷拍,報
> 導影射某藝人為同志,引起軒然大波。「我們之間」發表聲明譴責台視的欺騙手法
> 與偷窺行徑。媒體人馮光遠發起藝文、傳播界連署,4月5日發表「尊重同性戀的一
> 封信」公開聲援。新聞評議會決議台視報導不當,台視表示「遺憾」並願意和解。
> 當初宋七力事件.璩美鳳和謝長廷上2100全民開講,她璩美鳳當著謝長廷的面說:
> 我<璩美鳳>為你>謝長廷>的行為感到不恥,不僅同情你,更可憐你.....
> 呵..呵....「現世報...真是現世報...」
> 他媽媽說出人命怎麼辦.....
> 那麼...那些男人的老婆知道自己老公外遇想不開去自殺就不是人命嗎?
> 是就是~不管再怎樣辨都不會有人相信的....
> 我討厭第三者...不只是他所有的第三者我都恨...
> 現在法律說要廢除通姦?那不就是告訴所有男人"歡迎一次擁有一堆女人" why....?
> 偷東西犯法...偷人就不是嗎?
> 我不贊成偷拍,也反對將別人的隱私拿來當賺錢的工具,但不表示璩美鳳是無辜或
> 值得同情,說實在的會有今天的下場是他咎由自取,不要怪媒體沒天良,也不要怪
> 自己交友不甚,若自己潔身自愛,會落到這樣的下場嗎?
> 璩美鳳活該
> 偷人家的丈夫還敢大聲自己無罪.
> 怎麼對的起男主角太太.小孩.家人
> 通姦無罪嗎 和有婦之夫亂搞性關係無罪嗎
> 這社會真的生病了嗎
>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還要聲援她
> 通姦過程又不是獨家拍的
> 獨家也只不過是被有心人士用來打擊璩美鳳的工具而已 .
> 沈野若有大腦就不幫替那個有心人當砲灰了.
> 只是它比翡翠雜誌更進一步附贈通姦過程VCD罷了
> 但若不是它們的大肆炒作
> 各位有機會看清政治花蝴蝶的真面目嗎?
> 璩美鳳這個政客,拿我們的血汗錢去買別墅,開房間,偷別人老公.
> 當政治人物本來就要高道德標準,妳今天才知道嗎???
> 因為你們是我們人民選出來的代表,薪水是跟我們人民領,你還淫膽包天的去勾搭別
> 人老公
> 希望我們所有的政治人物以璩為鑑!多為人民做事,少做一些傷風敗俗的事.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末為
> 希望今天同情璩美鳳的人, 可記得以前被她偷拍過的受害者...
>
> 雖然最近幾天社會上的輿論一直在批評獨家的不是
> 但是反過來想
> 一個清清白白的女人.為什麼要去和有婦之夫在一起
> 沒有目的???
> 從一個記者到現在的知名人物??若依目前報導及小道消息指出.為什麼總是挑一些
> 有錢或知名的老頭或小開.而且還是有婦之夫居多.....
> 並不能說獨家都沒錯.但是如果沒有做過.為什麼親自不出來澄清.只是裝弱者博取
> 大家的同情 .
> 真正的弱者是誰??
> 真正受傷害的是誰??
> 換個角度看看
> 你或是身邊的親人朋友是已婚男人的老婆
> 心中做何感想
> 敢做敢當
> 不要當縮頭烏龜
> 社會的衛道人士不要只是看到她難堪的一面
> 替真正受傷的女人想想
> 雖然我自己也看了光碟
> 我承認我自己也是個偷窺者
> 但是我並不覺得我看了就是錯了
> 不管任何人~~
> 背叛婚姻者都應該遭到譴責
> 尤其是一個公眾人物更應該檢點
> 她的確罪不致此.但若一對正常的男女朋友.
> 被偷拍到如此親密的畫面.
> 而且比照璩美鳳的方式流傳.他們會忍氣吞聲嗎??
> 但事發至今不管男方<曾先生>.女方<璩美鳳>.甚至男方的妻子都未曾發表過意見.
> 女方只會讓自己的好友<黃珊珊>夥同律師.發表那一篇於事無補.也不見悔意的手
> 稿.和讓自己年邁的媽媽.在眾人前流淚痛哭.想為她女兒的所作所為做END.
> 真正的孝順在於揚名聲.顯父母..
> 但她的所作所為就算沒被公開.她的父母也真的以有著種女兒為榮嗎????
> 如果真的沒錯.社會會還給他一個公道.
> 但真的錯了就不要當縮頭烏龜.
> 不要只會在幕後操控自己最親的家人及朋友.
> 我們也不想浪費國家的稅金跟司法機關的人力物力.調查人家的家務事.和每天以大
> 幅的電視跟報紙新聞.報導人家閒事尤其是家務事.
> 屎桶只會越攪越臭.
> 如果真的那沒錯.請你站出來反擊悍衛你的名譽
> 如果真的錯了.就勇敢認錯.不要只會找一堆理由跟製造無謂的話題.還拉出一堆你
> 最親的親人及友人.
> 讓他們為你的行為做砲灰.
> 第三者不管如何辯解就是錯.如果真的相愛.如果真的有那麼多時間偷情.為何不三
> 個人坐下來.讓相愛的2個人在一起.不管如何.偷別人的東西就是錯.
> 並不能說獨家都沒錯.但是如果沒有做過.為什麼親自不出來澄清.只是裝弱者博取
> 大家的同情 .
> 當政治人物本來就要高道德標準,妳今天才知道嗎???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末為
> 很高興在此網站的朋友頭腦都這麼清楚
> 沒有被媒體牽著走
> 本來我也有那麼一些同情璩 因為被公開VCD
> 但看了昨日的記者會後 
> 我認為璩在利用大家的同情心
> 他一直為不是他應該道歉的事道歉
> 例如自己聲音小 VCD流入校園之類
> 那並不是他造成的
> 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他交了損友
> 對自己的錯也只用行為差池模糊焦點
> 道歉完全是為了交了損友
> 而損友公開VCD引起社會風波而已
> 而不是對自己的作法反省
> 昨天TVBS的節目中
> 請的二位女性來賓時報週刊的黄小姐和作家廖輝英
> 他們也都是女性 但很公正
> 指出璩尚未正面對自己心中的結(利用自己的身體取得名利、和有婦之夫上床...)
> 璩的作為並不能以情慾一言蔽之
> 因為都和名利、金錢有關
> 他的行為和援助交際有什麼不同?
> 更何況他是政治人物 如果不能以身作則
> 還帶領以女性身體交換利益、我喜歡就可以的風氣
> 為此振振有詞
> 他還值得同情嗎?
> 也許他現在如同傳媒報導的
> 身體太弱太難過 無法對自己的作為反省、思考
> 但別忘了
> 所有請律師提出告訴的時間、念講稿的速度、舉行記者會的場所、簽名的字體等
> 從一開始要如何展開下一段他都一清二楚 親自指示
> 他真的無法思考嗎?
> 在記者會最後不支倒地
> 之後換座車時卻身手矯健
> 真的好可怕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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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轉自史萊姆的討論版一個叫cc的人所寫的啦,
我是覺得蠻有理的啦,不知道各位覺得如何ㄋ

歐,附帶一提我是新人多多指教阿
:D 這話題會部會太嚴肅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