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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wara
2012-07-26, 11:57 AM
電信法新增中華電條款 最後一哩開放

2012-07-26 00:57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電信法新增修正條款

電信法新增修正條款

 NCC使出殺手鐧,委員會議昨(25)日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增列電信法第45條、中華電信必須依法以成本價格釋出共用管道、人孔、手孔等管線之用戶迴路(local Loop)基礎設施,並在一定期限內促成固網市占,由目前中華電97%,降至60~70%。

 另外,增列電信法第25條,要求中華電將最後一哩獨立成立獨立部門、獨立公司或者分公司。

 由於這是台灣首度立法要求中華電信將最後一哩管線釋出予台灣固網、遠傳旗下速博、亞太電信等新進固網業者,同時擬訂管理辦法「限期」要求中華電逐步釋出固網市占、以促進市場競爭;市場人士分析,這次電信法大修法,將使得中華電信面臨前所未見的營運窘境。

 中華電信昨日對於NCC突如其來的決議萬分錯愕,中華電高層對此表示,必須等收到NCC審議通過的「電信法修正草案」正式修法條文後,再做確切回應。

 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日前公開表態,堅持反對電信法修法、將中華電信最後一哩業務分離,並於股東會上承諾,若電信法修法要求最後一哩成立獨立公司或部門,一定會將此案送交股東會,由所有小股東表決。「電信法修正草案」趕在NCC現任委員任期月底屆滿之前通過,中華電信驚愕,台灣大等業者則表示支持。

 NCC預定本月底將「電信法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並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協商後、送交立法院審議;由於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日前已經表態並認為中華電信應該釋出最後一哩,以建立公平開放的環境,因此,行政院與NCC「合力」推動中華電釋出最後一哩?似已勢不可擋。

難得突然要動 這個 可是 就算有這些 其他民營公司 就會真的去做嗎???
而且 都要推 FTTH了 現在開放電話線 的用戶回路 對CHT的意義 好像不是那麼大
難怪 CHT 突然加快 再推 FTTH 應該又是一個黑臉 一個白臉吧

呵呵 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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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io
2012-07-26, 01:07 PM
以公權力 介入 電信自由市場的商業行為 , 有如圖利 其他三家固網電信公司

這三家電信公司 只想坐享其成 , 電路也是挑軟柿子吃 … 不積極建設電信基礎建設
中華電信是股票上市全民皆可入股 , 此種強制性圖利 與 虧空法條 , 應該送往釋憲
看看 中華電信股東裡 , 有無阿土伯這種積極參與的股民 ?

gto_522hhi
2012-07-26, 01:49 PM
怎麼看都是中華吃虧,
以後中華還會願意鋪網路嗎?
NCC這樣決策,真的在為我們小老百姓好嗎?

ellery
2012-07-26, 02:31 PM
財團輕鬆賺大錢的日子來了...

Pepsi
2012-07-26, 04:24 PM
沒看懂這新聞....

如果是指原本的銅纜部分,算是合理.
但如果包含後期cht獨立建置的ftth線路就明顯不合理~~~

LordVader
2012-07-26, 11:19 PM
對於這次的議題小弟的意見請參見友站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3559924&postcount=51)

這次開放的標的是針對種花固網用戶管道部分而非線路。
線路的爭議大、包含國營與民營時期線路難以明確劃分、更甭說民營後才擴展的光纖。
而開放管道這點小弟也是樂觀其成、也是小弟向來的希望。
起碼新民營動輒以無法獲得地方政府許可鋪設管路、或者大樓管委杯葛進線為由停滯不前不再是藉口。
這次、球扔給了新民營、看看那些阿斗們到底能有何能耐。
就算連帶線路開放、阿斗終究是阿斗不會拿了羽毛扇就成孔明。

管道一開放用戶就跳槽、種花這麼瞧不起自己的競爭力??
若新民營真能起來把種花打到NCC目標的6~70%那也是本領。
為何一樣的管道種花口中那樣的薄利固網、
新民營取得管道還得流血搞機房買設備拉線路卻能搶下3~4成?
難道NCC能絕到規定「現有3成用戶在新民營完成迴路鋪設後不得使用種花、必須轉用新民營固網」,
那肯定會成為全球笑話。

倒是希望這議題能延燒到八月底最好讓2412腰斬、金融風暴48塊那時沒大買實在耿耿於懷。
對於台灣電信的發展小弟可是徹底絕望的。NCC這次咬種花別讓我失望~~
沒高速網路可用、好歹擋點鋃來花花 :king:

圖利的爭議早在種花轉民營階段就吵不停。對於那些反改革餘孽的看法向來不在意 :D
真要跟新民營玩、種花拗步可多著。不怕坑不夠多就怕新民營不敢跳。
種花股東千萬別有阿土伯那種看短不看長的貨色、那不僅是種花悲哀、也是全體種花用戶的悲哀。

yawara
2012-07-27, 02:24 PM
好像用戶回路 也開放耶 看來是 管道 跟線路都要開放
希望其他幾家民營的 真的有要下去做 不是又是跟著吵
要 CHT 開放 FTTH 不然就真的 沒競爭 沒好的網路可以用了
唉 QQ||| 想要 FTTH 都快 10年了 還是 沒有 期待其他民營電信
還不如期待 CHT 哪天 把 FTTH 推到我家來 @@|||

呵呵 咪 ┌|∵|┘

rushoun
2012-07-27, 03:49 PM
中華電信必須依法以成本價格釋出共用管道、人孔、手孔等管線之用戶迴路(local Loop)基礎設施。

用戶迴路(local Loop)基礎設施。是指啥啊?
如果真的只是管道,人孔、手孔等管線,單純只是指那個放線路的空間,那確實中華沒啥好怕的。
那些管線,就算放到生蜘蛛網,我想那些民營業者,也沒幾個真的想放光纖吧?

我只怕....如果不是只有管道,而是包含那個訊號載體(不管是銅線或光纖或啥的東西),那真是要對NCC說,吾皇萬算!萬萬歲了!

這件事,再比對到旺中集團處理中天這件事來比,中華電信還真是一隻乖乖的小綿羊。
果然!
小綿羊比較好欺負!
NCC,真有你的!
吾皇萬歲!萬算!萬萬歲!
我X你X的咧.......

LordVader
2012-07-27, 04:37 PM
中華電信還真是一隻乖乖的小綿羊。
果然!
小綿羊比較好欺負!
NCC,真有你的!
吾皇萬歲!萬算!萬萬歲!
我X你X的咧.......
兄弟別太小看種花。強烈反對可是口頭說說、心裡可爽著。
想想富邦收購凱擘、讓多少用戶轉向Cable modem甚至cable phone(若他們還有這業務),
而種花的MOD可是搞到連第四台都抗議電信跨足媒體。
現成的自有線路都這般情景、重新佈局固網??

以後固網光化可是大投資、不光管道還得機房用地,
我要是老呂肯定轉開雙臂歡迎新民營一起下來固網燒錢。
別以為那些新民營背後的財團都是善男信女,他們同時也持股種花。
把種花營收搞爛同時他們還得下海投資數百億重新彌補,現在的台商可沒這種雄心壯志。
賺現成的卡緊!!

歡迎大家繼續看空2412、請看空到50以下!!

NCC這次要求種花固網市佔降低的說法完全是空中樓閣--
請問如何確保新民有那意願填補3~40%種花吐出的市佔。藉由市場競爭喔!
可不能立法規定用戶得用誰家的服務、何況若對方根本不願每月只賺區區數百還得大搞光化的情況下。

yawara
2012-07-28, 12:07 AM
NCC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第25條授權主管機關為促使固網市場有效競爭,可要求中華電信拆分出最後一哩業務供其他業者使用,引發中華電信的不滿。

NCC通過電信法俢正草案,授權主管機關基於促進市場競爭下可要求業者拆分業務,未來可要求中華電信拆分最後一哩供資源其他業者使用。對此,中華電信表達立場。

此次新版電信法修正草案最引人注目的在於第25條修正,該條文規定:「修法施行日起一定期間內,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市場仍未能達成相當程度之有效競爭狀況,主管機關得採行命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為業務功能分離或其他得促進實質有效競爭之必要措施」。

換句話說,該條文授權主管機關為促進市場競爭,可要求電信業者依業務功能拆分,即要求中華電信將俗稱「最後一哩」的線路資源獨立出來,再依第45條規定開放給其他業者使用,被外界視為解除中華電信獨佔最後一哩資源的「中華電信條款」。

NCC表示,電信法修法重點之一在於促使固網市場的有效競爭,國內管線基礎設施大多在過去電信總局時代花費數10年時間完成,雖然固網已開放10多年的時間,但市場一直未呈現有效競爭,業者在建設上也確實具有一定的困難,考量到資源的有效利用,修法授權主管機關要求業者依業務功能進行業務拆分出來供其他業者使用。

過去為促使固網市場競爭,NCC曾祭出多種手段,例如將「最後一哩」線路明定為電信瓶頸設施,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開放其他業者租用,後來因為線路建設已久,成本結構難以釐清,中華電信以較高費用開放其他業者租用,導致其他業者使用意願低落,另外也透過條法降低固網業者資本額門檻、開放小固網業務申請等方法,但都有沒達到預期的效果,此次則修法要求業者強制拆分業務。

至於怎麼樣才是有效的市場競爭?NCC以開放國際電話為例,目前國際電信市場中主導者與後進業者間比例約為6比4,但固網開放以來,主導業者佔比高達97%,NCC希望提高市場有效競爭來降低主導業者比重,刺激市場競爭。

對於電信法條正草案條文,中華電信表達反對的立場,指固網寬頻建設已成長國際間提昇國家競爭的方法,但固網建設需投入大量資金,因營運風險高,其他業者基於營運考量下投資意願不高,NCC未追究其他業者投資建設義務,將固網市場的不有效競爭歸因於中華電信,有違公平行政的原則。

中華電信認為業務功能分離在國際間僅少數國家採用,其結果反而造成電路價格上漲及國家寬頻網路建設落後等負面效果,對於拆分的正面、負面效果評估未釐清之前,不應貿然通過。而第45條要求將電信管道、人孔、手孔位置開放其他業者查詢,在有心人士利用下可能危害到國家、社會安全,應重新審慎考量。

對此,NCC還是認為電信法修政草案條文係基於促進固網有效競爭,而草案通過後接下來將辦理法制作業程序進行預告等程序,送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審議。

我也是這麼認為 那新固網 不會大幅投資 光化的
還是 期待 CHT 推光化 比較實際一點 @@|||

呵呵 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