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信法新增中華電條款 最後一哩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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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houn
2012-07-28, 12:25 AM
我比較好奇的是,NCC憑啥麼認為,修正草案條文後,就可以促進固網業者投入建設?可以促進競爭?
有其他國家的真實案例,可以當成前車之鑑參考?
還是有啥經濟學理論基礎?
喔!
NCC有財經背景的專家喔?
怎麼沒去財政部啊?
最近的證所稅不是沸沸揚揚的?
那如果這方法不奏效,請問又如何?
台灣是法律可以說是最多(多如牛毛,光是因為颱風風災,就可以立一堆XX風災(XX水災)補償條例,這樣下去.....真不知會怎樣?每年好幾個颱風耶!!),咱國家的一些高官們,也常自誇台灣許多法律是世界上最嚴格的。
不過....做不到的規定,監督不到,請問最嚴格有何用?
去你X的XXXXX咧!
你們都不食人間煙火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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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Vader
2012-07-28, 02:49 AM
rushoun兄比種花股東還激動啊、連我這小股東都沒那麼恨NCC、
反而還得謝謝NCC、最好讓2412股價八月底前再多跌些。

您也說到光靠立法就能夠讓新民營固網投入建設嗎?
現在NCC做的不過是替當年的民營化草率出售最後一哩替政府贖罪。
真的對新民營有用、10年前就該連同線路一併開放而非僅僅管道。

這招絕對是替政府及種花解套--做到這地步以後就是新民營的問題了、
政府設法爭取到管道使用權、種花也同意(假設過關),二者已沒啥責任可言。
而往後種花的光化迴路是他們民營化的投資、
政府就算持股三成但若連光化迴路都得釋出還得過半民股同意。
光化線路是民營化後種花的投資,若說立法強制成立獨立公司管理,
種花肯定也會死咬其他新民營用戶迴路、包含第四台纜線,要共用大家一起公有。

若只是管道獨立管理、不妨看做是電信共同管溝、這方面小弟也贊成公有管理,
有助於固網業務推展--當然新固網有那個心與膽、還有大把鈔票願意燒的話。
新民營要是跳下來、種花肯定偷笑、最好固網建設別壓縮到新民營自己的行動業務投資,
否則最後落的兩頭空、燒死的還是新民營自己。

老話一句、新民營電信有那能力、也甭搞大吃小讓自家的固網業務形同閹割、
甚至行動通信早能打趴種花、也甭輪到這不知哪年才能成事的固網論成敗。
而他們xDSL搞不上道、並非僅用戶迴路壟斷問題。
新民營固網把自己當二類經營、上網含上種花電路費不還是比種花自己嗨孽特套餐便宜,但市佔如何?
就算有了自有迴路可提供更高速多元服務、投入大筆資金光化成本回收前、還得落的跟種花流血競爭、划算嗎??
他們自有第四台系統現有迴路的或者與地區業者合作的、都還沒法讓大半用戶都轉換自家CM不是嗎......

好吧、種花確實慘、小綿羊一條、請用力的看空2412、看多3045、4904 :king:

rushoun
2012-07-28, 10:58 AM
如果你的生活與工作有跟NCC有關連,您就會知道那種痛恨了。
如果是公務體系,或許還有申訴的管道。
但是您今天碰到的這個單位,是個太上皇單位,一個有權無責的單位,您覺得如何?
請問?誰管的了NCC?
你還沒碰到過NCC的電話服務技術人員的態度咧!
連個小老百姓都聽的出來,這到底是啥單位啊?
為什麼今天7/28日,終於台灣的無線電視台所有頻道,才全面的有HD的訊號?
民國93年無線電視台的數位機就已經開始裝機,這還算是比較保守的說法了,因為數位的測試更早之前就在做了。
如果不是因為奧運,這HD會全面出來嗎?之前的北京奧運時就應該可以了,世足也應該可以了。
那倫敦奧運過後,大家再看看吧!
看看這全面的HD會變怎樣?
在這同時,再去看有線電視頻道,請問是怎麼回事?
我這兩天終於3D網路電視到手,我已經不想看有線頻道了,寧願整天看HiHD,寧願上網看影片。

中華電信可惡,不是這幾天的事,商人在商言商,一點都不奇怪。
奇怪的是,為啥只打某一個?
以前我比喻過,三個小偷偷東西,只是某個小偷先下手,所以其他沒下手的,就在那裡酸的,但是也是靠他混點飯吃。
事實上,小偷就是小偷,這點從沒變過。
但是,警察也是以前就是警察,這點也沒變過,但為啥一直讓小偷橫行?
因為小偷開了間大公司,這警察也是公司股東之一?
那警察為啥是股東啊?
我們的確應該好好想想這個問題了!

因為目前網路跟我們生活最緊密,所以網路成為我們最專注的事情。
捷運上一堆低頭族是最好的寫照。
事實上,我們要專注的事情,實在太多了,有很多比網路還要重要的問題,卻被我們忽略了。
所以....豬頭老是要在臨時會通過法案,為啥常會時不做,老是要弄個臨時會惡搞?
臨時會是要花納稅人的錢的,豬頭們不知道嗎?

為啥旺x集團吃相如此難看,NCC卻一點辦法都沒有?
我們台灣,為何又會培養出旺x集團這種老闆呢?

是的,網路真的太重要了!
請問,網路為我們做了啥?
我們又用網路......做了啥?

網路只有最後一里可做嗎?
請問低頭族是用有線上網的嗎?
公用管道難做嗎?
那怎麼到處有財團可以亂挖馬路蓋房子?
選舉一到就可以挖馬路?
這管道.....怎麼就不能挖?

H1N11399
2012-07-28, 11:58 AM
我比較好奇的是,NCC憑啥麼認為,修正草案條文後,就可以促進固網業者投入建設?可以促進競爭?
有其他國家的真實案例NCC有財經背景的專家喔?
火的喔!?

所以NCC真為台灣網路著想
在提草案時,更應該也要提,其它ISP每年要拿多少""資金""出來建設,以促進台灣網路的進度
不然分這第一類電信有何用
只看不動
就可以快樂租用
真的很懷疑NCC到底是用什麼立場去提
太明顯不中立了…

LordVader
2012-07-28, 12:37 PM
請就事論事、不要過度延伸。請針對種花釋出電信管道問題討論NCC的立場。
畢竟這次議題是偏重電信(固網)而非媒體發展。

當年大家不也痛恨種花民營不公、所有公有時期用戶迴路疑似賤賣、圖利財團。
如今僅僅要求釋出管道使用權(還是有償租用)、好不容易總算讓那些拿錢不辦事的新民營固網沒有理由閃避,
好不容易能讓如同死水的台灣固網市場稍有生機,
在開放管道這件事上,身為種花小股東的我可是200%認同NCC的作法,有競爭才有進步。
雖然政府如此強勢介入確有不公(但當年的民營化過程、用戶迴路的鑑價與釋出示否公正?又可問過全民意願?)、
會片面損害種花及其股東權益、但總算能給新固網個機會。

難道諸網兄不樂見台灣固網市場的發展與競爭?新固網在用戶迴路鋪設上的確受到地方政府刁難、
無能中央也無法積極協調,難道大家為了每年多賺點股利就樂見台灣的固網發展停滯不前??

這下讓新固網發一次球、看看接著他們能玩多好。
到底你們在擔心啥在顧慮啥?NCC難道還能強制介入用戶的選擇??
一個管道問題也能惶惶終日。大家都有行動業務、往後還要搞4G,加上光化固網,
投資兩頭燒的情況、各位覺得誰佔優勢?何況這場光化迴路大賽重點地區種花早已起跑,
都會區光化大致完備,新固網難道還會搞光化下鄉地方包圍中央??那可真是把固網當慈濟辦。
非要把話說到這麼明白??

NCC在固網市場發展上、這次不幫新固網、要幫誰?
政策遲到10年的、給種花站穩民營化腳步幫的忙夠多啦!!
由用戶立場、逼種花再次降價?但新固網不願意(這顯然也是藉口),各位就覺得公平啦??
光降價電信產業就能有發展??
NCC不中立、請問在身為電信主管單位上該如何在固網市場發展上著手才叫中立?
就算真跳下來強制命令地方政府建設共同管道、是不是又有以公共財圖利財團的疑慮?
是否又將欠缺中立??而共同管道建設預算又得從哪來??
還是各位認為他們最好啥事也不辦、繼續坐領乾薪當個橡皮圖章便叫中立?
這麼推論下去、當年高速公路的建設顯然也不中立。為何一樣是全民稅捐為何只能讓四輪以上的跑??
當年開四輪的不是大老板就是大公司、小蔣以下的行政團隊真不中立。

是新固網自己說管道鋪設有困難、業務推展不順遂,所以台灣無法享用進步低廉的固網服務。
中央無法要求地方協助新固網管道鋪設、也無法推動電信共同管溝建設,以35%股東的身份慷一次種花之慨又何妨。
NCC這次幹到這等地步、再沒成果,看看新固網還有啥話可說。

說穿了種花背後也有財團入股,財團相拼(某程度上更像左手拼右手)我這小股東都不怕了,你們到底怕啥呢??
拜託!台灣不光電信市場、所有產業都是死水,就讓那些財團再有次燒錢刺激台灣經濟的機會吧。
你們難道就願意他們不斷炒樓炒地皮嗎......
前提當然得他們願意下來燒。NCC這次就是給他們這樣的意願。

種花電信管道真要釋出、接著就看新固網是否能玩的就剩下一張嘴。
這次管道開放、PCzone的「電信重量人士」都沒開口、還體會不出箇中奧妙嗎......

不過這次的開放重點僅止於NCC管轄下的種花,也可以見識目前的政府在推動固網發展上多無力(無能)。
若能先由台電供電管道開放出租作為示範、再推展至要求種花出租電信管道、或許又有另番發展。

旺x的仙貝好久沒吃了、中x台好久沒看了。
NCC開了大門、可沒逼著市場非得買單、你我非得吃著他們的食品看他們的媒體不可。
有多少意願就幹多大抵制、市場上畢竟商人也是將本求利,除非你認為群眾是如此盲目。
若群眾真是如此盲目、即便這次NCC關上大門、抵禦也將只是一時。
畢竟NCC委員非終身制、法令也非蕭規必然曹隨。

rushoun
2012-07-28, 01:42 PM
我們針對這修正法案來說吧!
這樣說吧,我不是中華電信的人,只是以一個在台灣生活的普通百姓來看這些事好了。
有幾個問題向網路的大德們請益:
我們日常生活的媒體媒介,目前暫時這樣定義,不外就三種吧。
1.有線
2.無線
3.網路
就上述3樣去旁觀的看好了,不帶個人偏見去看。
請問:
1.為何有線CABLE除了可以放電視訊號之外,還可以放網路訊號?他們還可以無痛升級,直接放數位訊號,並且還可以用SETUP BOX綁收視戶,還是老子照樣放馬賽克的節目,給你們這些無力的小綿羊看。怎樣?你來打我呀!
2.為何無線電視(之前的類比,現在的數位訊號還在捍衛權益中)必載在有線CABLE上?那為何中華電信要弄媒體頻道,卻不行?
3.身為同樣是載體的經營者中華電信,他的網路載體,只能放網路訊號,如MOD,卻不能放像CABLE的訊號?甚至可以放更多更多的東西?難道網路這東西,被定義只能被放在雙絞線或是光纖上,或多包涵到無線基地台這些而已嗎?其他的媒介都不行嗎?
事實上,MOD也是因為眾多財團壓力下,中華電信遊走在有線電視法的法律邊緣下的產物。
4.同樣都是媒體載體的經營者,為何有線載體,可以放許多的購物頻道,其他業者就算在節目之中置入廣告(目前已經鬆綁中),也動輒被修理罰錢?
5.其他有問題的項目各位可以很容易的想吧!

以我個人觀點,有線,無線,網路應該是等號關係:有線=無線=網路才對。
但是我自己的觀察及現實看到的是:有線>網路>無線。
如果要講公平,那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是這樣做嗎:
要中華電信釋放他已經做很久的網路管道空間,開放給其他固網做,事實上這些固網指的是誰,就不用我多說了。(固網=CABLE業者對吧?)
那麼,這些有線電視業者,是否也該開放他的既有管道,給中華電信用是吧?應該說,給大家用吧。
問題是:他們有管道可以給大家用嗎?有線電視在台灣,少說有30年了吧?怎麼沒管道呢?
我們都市裡破壞的景觀,他們就是元凶。

公平,由誰來做?
NCC對吧?他是太上皇啊!當然他要主持公平正義啊。
請問,除了這件想要管道開放的事之外,太上皇還做了我上面問題裡的啥事?

我如果是中華電信高層,只要NCC真能把媒體經營的法律修的公平些,我巴不得開放管道。
為啥?
誰有超越我中華電信的技術?
有種你們來玩啊!

LordVader
2012-07-28, 05:29 PM
很有道理。所以這也是我在友站與前面提及的、種花要如何化解目前的困境。
既然要成獨立迴路公司、所有的迴路都該考慮納入統一規劃管理。
而假設固網公司要求種花出租迴路、種花也可要求互惠使用對方線路。
NCC肯定也不是片面主動要求、而是多少受到遊說,
新固網能遊說、種花一樣能,這屆不成、NCC委員換屆一樣有機會。
畢竟管路開放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建設並營運。
這個爭議、該由種花自己去化解畢竟它不再是純國營企業。
若真站在用戶立場、反倒該支持管道開放以利提升競爭。

說實話對於用戶而言、實在不用在意他們之間的攻防,畢竟有競爭才有選擇,
而且目前線路並非自有而是租用、用戶沒多少權益可被侵害。
最慘的狀況也不就是4~5間的台塑中油那樣般的怪物寡佔固網市場聯合定價,
與一間壟斷相比之下,並不會慘到哪去。依舊是一樣慘。

想想看行動市場都沒那麼競爭激烈、何況更須大量資本設備的固網市場。
至於種花MOD的部分、看來並不算這次爭議的主軸。
甭太小看種花的法務人員、以及台灣的執法效力,
最多就是再成立另一間子公司中華媒體之類專營MOD。
反正NCC都要求迴路分家、MOD也分家總成吧?
形式上北中南分公司個別經營MOD業務、向負責MOD的子公司「買」節目、
這下也算是媒體經營分區,年終總營收一樣算中華的。

法隨人生、法律人定的辦法人想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無奸不商想賺錢總會找到生路......找不著處處都要政府給辦法?
那麼這樣的公司還要它幹啥??民營化後還得繼續包它永遠賺錢??
嫌力x那些該死不死老要政府收爛尾的廠商還不夠多??

無論如何、消費者在這波攻防中不會是真正贏家。
不是讓種花獨賺、就是被聯合瓜分。你我能籌到足夠資本自辦固網相抗衡嗎??
今天你挺了種花或新固網、明天就一定有廉價高速網路?
就算種花管路不釋出、財團也是入股種花一樣賺。
手邊的2412不過20多張就耗盡大半身家、散戶怎麼買也買不過財團。
財團間的競合、咱們就看戲吧!!

媒體廣告插播跟購物頻道是兩碼子事。插撥侵害的不僅是節目商權益同時也侵害觀眾收視權,
尤其抓不准時間胡亂插撥影響正常節目收視的情況更令人惱火。
購物頻道是節目業者專屬權益、規範於頻道列表當中、由節目業者與系統商協調設置。
插撥的廣告無法選擇回看正常節目、但專屬的購物頻道卻能選擇不看。
廣告蓋播又是誰的權益?收視戶能因此減價或提升收視品質嗎?
除非系統業者與用戶約定插撥廣告、影響正常節目播放為正常行為並且廣為接受,
否則這樣的強盜作為實在沒啥好討論的。
起碼新固網強要電信管路、還透過NCC立法這樣的「形式」程序、賦予輿論討論空間。廣告蓋撥呢??

rushoun
2012-07-28, 10:02 PM
種花是很難解決困境,因為是制度的問題,同時他也是個財團。制度是由民代開會投票決定,法案能否上決議桌,由民代頭頭排定,剩下的我就不說了.....
當一個新的技術有利可圖時,就自然會引來許多有錢,但沒有心的投資客介入,無非就是希望用錢賺錢吧!
誰是最後把關的單位?
也由大家自己想吧!
我只是認為,如果身為一個公務人員,要做的事情,應該是不斷的找出制度上的漏洞,並且加以修正,防堵漏洞擴大。
也就是說,公務員就是政府這部大機器當中,負責不斷巡視系統,檢查漏洞的維護者。
理當要不斷回報系統問題,提供系統頭腦修正問題,讓系統更加完備。
有這種國家存在,就是美國,我雖不喜歡美國,但美國這國家最大的優點,就是有反省能力,並且不斷的修復國家系統的漏洞。
反觀我們這裡.....算了!
以無線電視類比頻道停播這件事來說,就覺得十分荒謬。
這些無線電視台的類比射頻設備停播後,比如PA,exciter這些功率發射設備,是要被NCC監毀的。
很可笑吧?電視台自己花錢買的設備,要在NCC的監督下破壞掉。
我知道這樣的法律規定,是來至於那個戒嚴時期的無線管制規定,所以才有這種規定。
很荒謬吧!?合法的人花錢買的東西,要被不合時宜的法令監毀掉設備。
請問,那些非法的電台,需要監毀設備嗎?
如果問這些NCC委員,他們一定會回答,這是法律規定,他們也沒辦法。
那我請問,你是要選擇做對的事情,還是選擇做規定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合時宜的法令,但是大家都還是乖乖的做了明知不對的事,可笑吧!
如果凡是只要照規定做就好,那要人做啥?
弄台電腦把所有法規輸入進去,依照電腦給的答案做不就好了嗎?要人做啥?

做正確的事是需要道德勇氣的,做規定的事情,我不能說你不對,只能說人活著是要幹麻的?如果身為公務員,是要幹麻的?
以上雖離題,不過我是想要點出的是,身為NCC的這個單位,你要有道德勇氣替人民把關,選擇做對的事情。
於公務員來說,當制度是有錯誤的,你就該加以改進,有勇氣承擔改正,並且將需要修改的法條,送進立法機關。
否則,你愧對納稅人......不要只會說一句,那是法律規定的,我也沒有辦法之類的話。
那麼...我是不是應該換掉你,另找一個有辦法的公務員來?
幾十年的惡法,豈是一句我也沒辦法這種話,就可以輕易帶過的。(要你做什麼?)
我絕對贊同管道全面釋出,但是....這獨占市場的有線電視,是否也該被檢討啊?
一個地區只能由一家有線系統業者經營,這是啥法律啊!?
NCC你看到了嗎?這是啥米有線電視節目畫面啊?
如同網兄說的,這是啥麼插播訊號啊?

ps:為啥公務體系,沒有退場機制?固定3%淘汰,不是很好。
大家努力吧!

LordVader
2012-07-29, 12:51 AM
一個地區只能由一家有線系統業者經營,這是啥法律啊!?
NCC你看到了嗎?這是啥米有線電視節目畫面啊?
如同網兄說的,這是啥麼插播訊號啊?

ps:為啥公務體系,沒有退場機制?固定3%淘汰,不是很好。
大家努力吧!
這確實是條很荒謬的法令,不過地區系統台上限為五間。
當時為了保障地區業者避免被惡意購併所以限制分區營運,但實際上依然無法避免跨區整合。
目前的播放系統以北部而言也近乎凱擘與中嘉兩大集團壟斷、
各縣市區域內有線電視也幾乎無獨營業者,根本已不存在限區經營保障地區業者的必要。

種花該利用這次機會、要求徹底檢討現行的電信與有線電視法規。
畢竟以後的平台整合、媒體與網路的界線愈來愈模糊,用這些不合時宜保障寡佔的條款,
損害用戶選擇權益的同時也限制整體資訊環境的發展。
總算有個種花能主動出擊的機會、為了它們的MOD、可得好好把握。

重新檢討現行的有線電視法規、讓市場正常發展,大家永遠會感謝種花的「借題發揮」。
若種花依舊只堅持自家管道出租損及自身收益這點、不把局搞大,
種花永遠只有處處挨打的份、在往後媒體與電信整合的發展上、將得不到更多輿論的支持。

不過最糟糕的情況、種花以此與競爭的電信媒體財團相要脅、最後透過某些枱面下的運作妥協,情況再次回到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