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助妳好孕-育兒津貼【100年1月1日起開辦】-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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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03:54 AM
對於遲至今日才看到以下消息者, 小弟深感抱歉, 其實小弟大約於今年二月間就得知育兒津貼的消息, 卻疏忽未即時貼上來, 如今已超過追溯期, 所以已無法追溯自1月1日, 只能由申請月份開始核發, 請符合申請資格者儘速向台北市各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服務-助妳好孕-育兒津貼【100年1月1日起開辦】 (http://www.dosw.taipei.gov.tw/i/i0300.asp?no=1&l1_code=27&l2_code=01&fix_code=2701018)

自100年1月1日起開辦實施之「助妳好孕-育兒津貼」,申請人(兒童之父母雙方如因家庭變故則可為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之兒童每月可領2,500元津貼:
1.照顧五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一年以上。
3.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申請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其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亦同。
4.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兒童未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或其他生活類之補助或津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1.兒童未滿一歲,其出生登記於本市,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除兒童外,父母仍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
2.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但仍須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另其配偶及子女仍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
服務-助妳好孕-臺北市5歲幼兒學費補助【100學年第1學期於100年9至10月受理】 (http://www.dosw.taipei.gov.tw/i/i0300.asp?no=1&l1_code=27&l2_code=01&fix_code=2701017)

設籍本市且當年度9月2日至次年度9月1日止年滿5足歲未滿6足歲(100學年度為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出生之幼童),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就讀本市公、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核定招收人數內之幼兒。
(二)就讀外縣市公、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之幼兒,第1學期於8月1日前、第2學期於2月1日前即與父、母一方或監護人設籍於本市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者。
※符合以上資格者,每位兒童於屆滿大班年齡期間,皆可分上、下學期各領取一次。
每月補助2500元 育兒津貼 已7萬餘人受惠|地方新聞|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1092200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