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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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I
2009-04-26, 03:41 AM
版主稱謂是筆誤了, 小弟忝為小小樓主, 只想盡力釐清現狀, 並且共商解決之道

嚴格來說, 違約金的部份和其他業者比較起來, 也許並不算高, 如果仔細想想, 當初簽約的目的就是為了節省安裝設定費, 而解約的賠償金理論上不應該超過當初減免的費用, 否則就是不公平的合約, 唯一值得商榷的是, 如果業者曾以不實宣傳利誘消費者簽約, 那麼便有詐欺之嫌, 但是如今的情況卻是業者自始至終從未承諾過任何條件, 如果消費者僅憑藉網路傳言便信以為真, 或者消費者誤認簽約當時的現況就是未來的環境, 那就真的只能怪自己缺乏警覺性, 沒有要求業者立下白紙黑字, 然而沒有人會希望遇上這樣的事情, 也沒有人預料到情勢會轉變得這麼快, 所謂 "千金難買早知道", 早知如此, 如今就不需要為了違約金而進退兩難

其實更倒楣的是 "一條牛剝兩層皮", 有些網友不但申請網路, 而且還申請有線電視, 理論上來說, 線路只需拉一次, 大部分於客廳電視旁分離網路訊號, 頂多是進用戶大門就提前分離網路訊號, 不論為何, 反正實際收費就是兩筆, 一筆是有線電視裝機費, 另一筆是Cable 網路裝機費和設定費, 一旦兩者都解約, 那麼心會非常非常痛, 所以簽賣身契豈可不慎?

問題在於目前的法令對業者有利, 對消費者不利, 因為對於業者的規範出現極大的漏洞, 先以小弟手邊的有線電視繳款單為例, 現在預繳的是下個月的收視費, 還沒享受就得先付費, 不但如此, 如逾期未繳費, 將暫停供應訊號, 一經斷訊處理, 復機需繳工本費1500 元 (等於重新裝機), 然而業者斷訊有何罰則? 同樣的道理, 如果業者縮減頻寬有何罰則? 沒有! 只能算您瞎了眼, 解約還是得賠償違約金, 您說這樣的合約公平嗎? 或許業者也有話要說, "XX路由" 原本就只是測試階段權宜之計, 那麼小弟就要問, 多數有經驗的用戶會在簽約時要求指定路由, 如果業者原本就有計劃終止該路由, 為何不能也不曾提前告知? 就算有人上一次當, 學一次乖, 但話總會傳出去, 您說業者沒有刻意隱瞞之嫌嗎?

小弟建議有意解約者應該團結起來, 以業者違約片面改變服務內容為理由, 要求解約免除賠償金, 最好能請民意代表介入, 只有修法制定公平的遊戲規則, 才能避免問題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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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2009-04-26, 10:57 AM
版主稱謂是筆誤了, 小弟忝為小小樓主, 只想盡力釐清現狀, 並且共商解決之道

嚴格來說, 違約金的部份和其他業者比較起來, 也許並不算高, 如果仔細想想, 當初簽約的目的就是為了節省安裝設定費, 而解約的賠償金理論上不應該超過當初減免的費用, 否則就是不公平的合約, 唯一值得商榷的是, 如果業者曾以不實宣傳利誘消費者簽約, 那麼便有詐欺之嫌, 但是如今的情況卻是業者自始至終從未承諾過任何條件, 如果消費者僅憑藉網路傳言便信以為真, 或者消費者誤認簽約當時的現況就是未來的環境, 那就真的只能怪自己缺乏警覺性, 沒有要求業者立下白紙黑字, 然而沒有人會希望遇上這樣的事情, 也沒有人預料到情勢會轉變得這麼快, 所謂 "千金難買早知道", 早知如此, 如今就不需要為了違約金而進退兩難

其實更倒楣的是 "一條牛剝兩層皮", 有些網友不但申請網路, 而且還申請有線電視, 理論上來說, 線路只需拉一次, 大部分於客廳電視旁分離網路訊號, 頂多是進用戶大門就提前分離網路訊號, 不論為何, 反正實際收費就是兩筆, 一筆是有線電視裝機費, 另一筆是Cable 網路裝機費和設定費, 一旦兩者都解約, 那麼心會非常非常痛, 所以簽賣身契豈可不慎?

問題在於目前的法令對業者有利, 對消費者不利, 因為對於業者的規範出現極大的漏洞, 先以小弟手邊的有線電視繳款單為例, 現在預繳的是下個月的收視費, 還沒享受就得先付費, 不但如此, 如逾期未繳費, 將暫停供應訊號, 一經斷訊處理, 復機需繳工本費1500 元 (等於重新裝機), 然而業者斷訊有何罰則? 同樣的道理, 如果業者縮減頻寬有何罰則? 沒有! 只能算您瞎了眼, 解約還是得賠償違約金, 您說這樣的合約公平嗎? 或許業者也有話要說, "XX路由" 原本就只是測試階段權宜之計, 那麼小弟就要問, 多數有經驗的用戶會在簽約時要求指定路由, 如果業者原本就有計劃終止該路由, 為何不能也不曾提前告知? 就算有人上一次當, 學一次乖, 但話總會傳出去, 您說業者沒有刻意隱瞞之嫌嗎?

小弟建議有意解約者應該團結起來, 以業者違約片面改變服務內容為理由, 要求解約免除賠償金, 最好能請民意代表介入, 只有修法制定公平的遊戲規則, 才能避免問題繼續發生


簽約除了免安裝費之外,還有價格上的折扣,違約的話應該還要加上未使用月數的月費差額或已使用月數的月費差額。

chih_haohung
2009-04-26, 05:47 PM
萬惡罪源 都是 "不保證頻寬" 這一句話就打死所有的努力.....
這一句話, 可大可小, 沒有上限也沒有下限
業者全部推向"不保證頻寬" 即便有法律規定業者不能縮減頻寬
但它可以 增加0.1倍頻寬, 但用戶多收1倍,,,, 一樣會造成大塞車
但集縮比, 沒人會知道的, 當所有客訴發生
業者推給"不保證頻寬", 已經變成尚方寶劍
消費者只能幫弱勢的一方....
現在業者聰明的很, 它可以不承認有限流BT軟體的行為, 但可以說因為用戶人數激增, 導致當地頻寬壅塞.......... 因為人數眾多, 導致對其他網站頻寬擁擠所以BT軟體使用起來會很慢......

spooky_mulder
2009-04-26, 05:54 PM
萬惡罪源 都是 "不保證頻寬" 這一句話就打死所有的努力.....
這一句話, 可大可小, 沒有上限也沒有下限
業者全部推向"不保證頻寬" 即便有法律規定業者不能縮減頻寬
但它可以 增加0.1倍頻寬, 但用戶多收1倍,,,, 一樣會造成大塞車
但集縮比, 沒人會知道的, 當所有客訴發生
業者推給"不保證頻寬", 已經變成尚方寶劍
消費者只能幫弱勢的一方....
現在業者聰明的很, 它可以不承認有限流BT軟體的行為, 但可以說因為用戶人數激增, 導致當地頻寬壅塞.......... 因為人數眾多, 導致對其他網站頻寬擁擠所以BT軟體使用起來會很慢......

產品本來就是”是否保證頻寬”來區分產品價格,你要”保證頻寬”那就要付出”保證頻寬”的價格,不想付”保證頻寬”的價格,那就選擇”不保證頻寬”的價格,就是那麼簡單。

又不是說你付出的”保證頻寬”的價格,卻得到”不保證頻寬”的結果。

萬惡的根源不是”不保證頻寬”,而是”人類無窮的慾望---貪心”。

chih_haohung
2009-04-26, 05:59 PM
產品本來就是”是否保證頻寬”來區分產品價格,你要”保證頻寬”那就要付出”保證頻寬”的價格,不想付”保證頻寬”的價格,那就選擇”不保證頻寬”的價格,就是那麼簡單。

又不是說你付出的”保證頻寬”的價格,卻得到”不保證頻寬”的結果。

萬惡的根源不是”不保證頻寬”,而是”人類無窮的慾望---貪心”。



我要說的重點不是這種
而是 所有業者不合理的作為, 業者當然不敢公開承認
譬如" 主動限流BT軟體使用, 縮減頻寬等等"
但只會用" 不保證頻寬" 來搪塞, 還真好用....
因為消費者根本無從查證....
任由業者用"不保證頻寬"來搪塞....

又如, 明明用戶激增, 業者又不合理地擴建頻寬
結果用戶大抱怨, 業者又以" 不保證頻寬"來搪塞
(但業者絕對不會說對自己不利的實話, 是因為我們最近 用戶激增, 但我們卻沒有適時擴建頻寬)
消費者除了捶心肝, 還能怎麼辦????

dmwc
2009-04-26, 06:47 PM
消費者除了捶心肝, 還能怎麼辦????
消費者可以退租阿,當退租的人數多了後,業者就會感到壓力

當然退租可能會有合約未滿要付違約金,這就是消費者當初要不要簽約時要考慮的,而不是為了要便宜所以只好簽約,就和目前手機有些要你簽約每月899那種,如果自己確定用的到而且願意承擔風險,那就是賺到,反之無法承擔風險,建議就不要簽約

中途如果業者真的變的很差,也可以請消保官或NCC出來協調退租的違約金,不過第四台業者壟斷性較高,還沒有聽說可以違約而不需繳違約金,但xDSL或手機倒是比較常聽到

唯一有一點是很確定的,不退租繼續用,跑來這邊抱怨不會解決問題

chih_haohung
2009-04-26, 07:27 PM
中途如果業者真的變的很差,也可以請消保官或NCC出來協調退租的違約金,不過第四台業者壟斷性較高,還沒有聽說可以違約而不需繳違約金,但xDSL或手機倒是比較常聽到




就是這一點, 用戶才覺得, 幾乎任業者宰割......

業者一天不說實話, 或一概以"不保證頻寬" 回應
用戶只會癡癡的等, 看看能否有一天會變好.....
想解約又碰到違約金....
怎麼做都對消費者不利.........

請問這個情況何時會有解? :sleep:

只能求神問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