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是不是沒救了呢??速度跟以前差太多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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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tc
2009-06-16, 11:48 AM
你都忘記有違約金這一回事
如果沒有違約金應該多數要退租, 但因為有違約金多數就變成少數要退租了
客戶跑掉也是1年-2年後事情了, 這一段期間ISP能撈多少就撈多少...

請問你是損失多少啦?除了P2P什麼都不會了是嗎?
反正要付違約金乾脆用到結束,這期間另外牽光纖不會?

若每個業者都像你..說的短視近利,早就被市場機制淘汰了。
還撈多少算多少咧,那些設備都不用花錢是吧?

只是想告訴你就算覺得被騙也損失不了多少,何況我說的情形NCC不可能不管,
因為上網是最基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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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bson719
2009-06-17, 02:02 PM
請問你是損失多少啦?除了P2P什麼都不會了是嗎?
反正要付違約金乾脆用到結束,這期間另外牽光纖不會?

若每個業者都像你..說的短視近利,早就被市場機制淘汰了。
還撈多少算多少咧,那些設備都不用花錢是吧?

只是想告訴你就算覺得被騙也損失不了多少,何況我說的情形NCC不可能不管,
因為上網是最基本的需求。


你要幫忙付違約金?
每個月的網路費是你在繳款?要怎麼用干你何事?
反正要付違約金? 是你要幫忙付嗎?  另外牽光纖?你是人家太太還是小孩?
需要你出主意?
是不是短視近利?見仁見智. 早就被市場機制淘汰? 你是研究學者?還是你就代表一切市場? 如果的確是短視近利,
卻三年後才淘汰又如何?"早就"是你說的準的嗎?
消費者是股東嗎?還是業者賺錢會分我?還是那些設備購買後,是算我的資產?
設備那些干我何事?要花多少錢也不關我的事情?唯一相關的是,業者設備不足
影響到我的權益,這才與我相關。

不管損失多或少,如果沒要要幫人家付款,請不要說出來?50元你覺得多還是少
?對一個三餐不繼的人我想他是多的,還需要多做解釋嗎?
確實NCC會管,我就是在那邊申訴成功,另外你從何而知P2P不算其他部分
人士的基本需求?



只是想告訴大家,請大家去看一些回文,跟業者打手的回覆文,有何不同?
我是建議,看到某回文直接跳過即可,不需回覆他,有點浪費時間,因為他也有
發文的自由,所以......

kaotc
2009-06-17, 08:41 PM
你真的知道我的意思嗎?能不能看清楚再嗆?

我又沒有勸你們不要換ISP,我憑什麼幫你們付?
論壇是你開的嗎?我只是說我的看法又干你什麼事?
有本事就直接反駁我的論點,不用情緒化發言。

我說的也只是一般常識,不需要上研究所才懂。

既然業者沒有違約,請問除了付違約金還有什麼辦法?
有些人不是急著要高速P2P?那麼我建議另外牽光纖(光x代可以了吧)有什麼錯?
當然,你錢多高興付違約金也是你的事。

gibson719
2009-06-18, 02:58 AM
你真的知道我的意思嗎?能不能看清楚再嗆?

我又沒有勸你們不要換ISP,我憑什麼幫你們付?
論壇是你開的嗎?我只是說我的看法又干你什麼事?
有本事就直接反駁我的論點,不用情緒化發言。

我說的也只是一般常識,不需要上研究所才懂。

既然業者沒有違約,請問除了付違約金還有什麼辦法?
有些人不是急著要高速P2P?那麼我建議另外牽光纖(光x代可以了吧)有什麼錯?
當然,你錢多高興付違約金也是你的事。


第一從你的引文及回覆,"請問你是損失多少啦?除了P2P
  什麼都不會了是嗎?
  反正要付違約金乾脆用到結束,這期間另外牽光纖不會?"
  既然沒有要幫其付款,提出之回文有何意義?

第二論壇的確不是我開的,但套用你的論點,我亦是在表達我的看法。
  我不知道是我回覆的文比較情緒化呢?還是你的文?
  我想起碼我接沒有用,有多方解釋的詞句來做回覆?如什麼543或是
  你真的懂嗎我的意思嗎.....等等

第三請你解釋何謂一般常識? 我問我阿祖他就不懂? 這樣算一般常識?
  我並沒有說研究所才懂,我是說你是"研究學者"嗎?還是你代表
  "一切市場"?既然你沒有研究數據來證實,市場也不是只有你一個用戶?
  你的早就二字的根據從何而來?我想有點不實在吧!!

第四違約與否,並不是你來決定,如照你所說的無違約,只有付違約金一途?
  怪?為何我的申訴是成功的(我非法官或法律判有無違約,
  我想有相當大之爭議,沒有違約並不一定代表合理,所以才有消保法,
  才有其中一條對於定型化契約一條文,
  第12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你告訴我定型化契約中哪一條不是在保護業者,維護業者權益,對消費者
  何來平等互惠?不過我想你又要叫別人別拗你法律層面,所以你也不用回答
  了?
  
第五急著要高速P2P的人,建議人家舊合約用到結束結束,目前去牽光纖,
  是沒有錯,只是有什麼意義?連違約金都不想付得人了,他還會想去在接
  另一條來相咬嗎?然後舊著放在那邊瀏覽網頁嗎?

第六你說的這些人,包括我都是曾經XX的愛用者,雖然我只有用2星期他就
  變鳥了,你覺得這樣合理,我可是簽約一年,就如同你所說,就因為大家
  不是錢多,所以才上來討論想辦法,因為XX的路由,或是其他原因業者
  造成P2P慢速下來,來免付違約金,而你的公道話對業者來說的確是公
  道話。
  
以上可在我發文之內回我,無須佔用此文版面! 謝

kaotc
2009-06-18, 09:14 PM
第一,我跟他討論的是為什麼合約要寫不保證頻寬的理由,
然後我問他你能提出更合理的合約嗎?
最後他回答不出來就用違約金這套說法,懂了嗎?

第二,是誰先情緒化的?你問我要不要付違約金又是什麼意思?
你們都希望業者擴充設備,請問能為了P2P大戶無限制擴充嗎?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反問如果業者因此提高價格你要幫我付差額嗎?

第三,一般人都應該懂的就是常識,請問你阿祖懂電腦嗎?
如果凡事都需要數據,那麼都不用討論了。天天發問卷吧!
你可以告訴我哪家業者因為短視近利還可以"撈"很久的?

第四,我沒空找那些法條,麻煩你完整引出來。
問你最簡單的好了,合約中有辦法明確保證頻寬而不損失任何一方的權益嗎?
就好像N年保固的產品,是否人為損壞也是由廠商認定的,
雖然有爭議,但是讓消費者認定又合理嗎?

第五,建議一下也不行?我是針對已經付一年費用的人,
另外申請ISP有差嗎?我又沒說一定要怎樣怎樣。

第六,我也說過找NCC說不定免付違約金,這樣也算幫業者說話?
我說過,不是消費者就最大,可以無理取鬧(請想清楚我的意思再嗆),
若是業者擺爛當然也沒有理由幫他們說話,更何況我是在幫業者說話嗎?
是的話請一一舉出。記住,也請說明論點哪裡有錯?

spooky_mulder
2009-06-18, 09:29 PM
第六,我也說過找NCC說不定免付違約金,這樣也算幫業者說話?
我說過,不是消費者就最大,可以無理取鬧(請想清楚我的意思再嗆),
若是業者擺爛當然也沒有理由幫他們說話,更何況我是在幫業者說話嗎?
是的話請一一舉出。記住,也請說明論點哪裡有錯?

可能有些人認為消費者永遠不會有錯,如果消費者有錯那一定是業者的錯造成的。

可能有些人認為只要消費者想要的業者無法滿足就是業者的錯,當指出這一點時,就是在幫業者說話。

kaotc
2009-06-18, 10:37 PM
可能有些人認為消費者永遠不會有錯,如果消費者有錯那一定是業者的錯造成的。

可能有些人認為只要消費者想要的業者無法滿足就是業者的錯,當指出這一點時,就是在幫業者說話。
是的,我要說的就是這個,我個人相當討厭這種心態,
每個人都有機會經營事業,業者也要雇用員工(也是消費者),
誰希望自己的公司碰到奧客?若能互相尊重不是很好?


前天我同時下載兩部影片,結果速度天差地遠:
http://www.pczone.com.tw/attachment.php?attachmentid=18754&stc=1&d=1245334949

這樣到底是有限制沒限制?連線數或許有限制,但是如何限制?
為什麼兩部影片"實際"連線數差那麼多?

sayhi2000
2009-06-18, 11:58 PM
是的,我要說的就是這個,我個人相當討厭這種心態,
每個人都有機會經營事業,業者也要雇用員工(也是消費者),
誰希望自己的公司碰到奧客?若能互相尊重不是很好?


前天我同時下載兩部影片,結果速度天差地遠:
http://www.pczone.com.tw/attachment.php?attachmentid=18754&stc=1&d=1245334949

這樣到底是有限制沒限制?連線數或許有限制,但是如何限制?
為什麼兩部影片"實際"連線數差那麼多?


台灣這種人多的是!
不過是站在客觀的立場來說明,就被說成是業者派。
平平都是繳月費,也沒拿到什麼好處,只因為論述不同,就被指責是業者同路人。
小鼻子、小眼睛,並不須浪費時間跟這些人周旋。

事實上,這問題討論了數個月。
你應該也發現,討論上並沒什麼進步!
最後的問題還是回到原點~

習慣就好!

kaotc
2009-06-19, 01:55 AM
台灣這種人多的是!
不過是站在客觀的立場來說明,就被說成是業者派。
平平都是繳月費,也沒拿到什麼好處,只因為論述不同,就被指責是業者同路人。
小鼻子、小眼睛,並不須浪費時間跟這些人周旋。

事實上,這問題討論了數個月。
你應該也發現,討論上並沒什麼進步!
最後的問題還是回到原點~

習慣就好!
嗯,像上述我提到的問題也沒人可以回答我(之前已發問過),
然後還是有人繼續抱怨業者限制P2P卻說不出理由。

有人提出P2P變慢的可能原因(對方或軟體限制),同樣沒有人可以回答..
那還有什麼理由抱怨?

再說業者就活該收那麼一點錢還要無限制擴充設備讓你P2P保持暢通,
然後完全不用顧及其他非以P2P為基本的用戶權益?
事實上限制連線數(比例?)而不限制速度的話正是配合P2P大戶的使用方式,
因為他們通常是24小時同時下載很多檔案(養動物機)。
也不會影響到一般用戶,這不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總比以前用台固路由被限制整體速度好多了。

而BB事實上有在擴充頻寬,如對外連大陸都變快了,
這樣還能說他們沒有擴充簡直是睜眼說瞎話。
對於P2P大戶在怎麼擴充也沒用,否則用戶最多頻寬最大的中華ADSL也不用限制P2P了。

等著瞧吧,當某區的光x代P2P大戶數目多了看中華會不會限制。
BB何嘗不也是這樣?

marky5091
2009-06-19, 06:40 AM
另一篇已提過,這兩天BB好像吃了威爾鋼,所以使用者的反應應該還是有一定的壓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