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1個月未開紅單 員警被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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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10:30 PM
1個月未開紅單 員警被罰站


更新日期:2009/02/14 03:36 洪祥和/花蓮報導


吉安警分局稻香派出所向姓員警怕得罪親友,一個多月未開出任何交通違規罰單,連續三天被分局長李炉洲叫到分局大門口「站衛兵」,每天罰站八小時。面對民眾指指點點,他身心嚴重受創,同仁雖於心不忍,也莫可奈何,分局上下人心惶惶。


吉安警分局平時沒有安排大門「衛哨勤務」,這幾天卻突然多了一名員警穿著整齊,配帶長警棍,站在一公尺高的交通指揮箱上。由於實在太醒目,洽公民眾想不多看一眼也難,偏偏這名員警不敢正視,始終低頭不語。


怕得罪親友 達不到五件「配額」分局長李炉洲表示,今年元旦迄今,向姓員警績效太差,取締交通違規、治安案件、為民服務都掛零。他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的「守望勤務」,請表現不好的他到分局門口站崗,希望讓他有所警惕。


向姓員警服務的稻香派出所位處偏遠,每月罰單「配額」需四到五件,其他同仁都能達到上級要求,唯獨向姓員警怕得罪親友,不敢開單取締違規;李炉洲表示,他沒要求一定要開多少紅單,才算合格,但至少要做事。


連續三天 每天「站衛兵」八小時向姓員警連續三天,每天到分局大門罰站八小時,面對進進出出的同仁與民眾,自尊受挫,羞愧到不敢打招呼,昨天罰站結束,他走下交通指揮箱,不敢多說話,馬上快步離去。同仁們看了雖於心不忍,卻莫可奈何說:「真的好慘!不想成為下一個被罰站的人,只好多開張紅單,拚績效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14/4/1eg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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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多月未開出紅單 員警派出所外「站衛兵」8小時


更新日期:2009/02/14 15:30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吉安分局稻香派出所一名向姓員警,因為怕得罪親友不敢取締,所以一個多月來沒有開出任何違規罰單;達不到績效的後果就是連續3天被分局長叫到分局大門口「站衛兵」,每天罰站8小時反省。


最近在花蓮吉安分局稻香派出所外頭,都有一名穿著制服的員警雙手稍息,就站在大門口外的指揮箱上,乍看之下就像在值勤;不過,奇怪了,分局什麼時候開始有員警站衛兵啊?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這名老兄不是在值行勤務,而是被罰站。


史上頭一遭員警被罰站,全是因為績效不彰所害的。因為派出所規定每位員警每個月需要達到4到5件的罰單配額,偏偏這位向姓員警這一個多月來,不論是交通違規還是治安案件全都掛零,分局長才會依警察勤務條例中的「守望勤務」,請他每天到分局門口站崗8小時反省。


連續3天被大家指指點點,讓遭處罰的員警覺得有夠羞愧,所以不想再成為被罰站的人,以後還是秉公處理的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蕭可正、蔡宛儒)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14/17/1egzx.html

目前在台北縣市內也是警察抓的很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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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no
2009-02-16, 12:30 AM
台北縣也有警察局這樣子做,不過沒站那麼久就是了...

通常都站半夜的,看到違規車輛也不會去理會,即使違規後在面前停下也不會抓..XD

業績耶!! 業績在面前居然不抓...

rushoun
2009-02-16, 12:52 AM
如果警察沒有這麼多除了開罰單以外的雜務,或是我們的民眾,民代有守法的觀念,警務系統的預算,不會被地方議會把持。以及基層警察的長官們有肩膀,不會拿治安當成是一種商業績效的做法。我想警察杯杯是很樂意開罰單的這一項勤務的,也不會輪到被罰站的地步。

我寧願警察整天騎腳踏車挨家挨戶閒逛,就像烏龍派出所卡通裡面的警察一樣,像個管家婆般的管民眾的各種糾紛。也不喜歡一天到晚動員,只為了維護某些垃圾的個人安危,或是維持什麼違建拆除安全秩序的工作。對於警察工作本身來說,真是種浪費啊!

shiadaw
2009-02-16, 09:19 PM
警察開罰單是多餘的啦 去巡邏危安遠比開罰單重要吧
就算有人被開了罰單,只要找人去關說還不是一樣可以取消
那開罰單有何意義 只有倒楣那些沒後台的人而已

cheerx
2009-02-16, 11:21 PM
說真的,我瞞不苟同警察開罰單要有績效的做法.警察應該要做的事情應該是維護治安照顧老百姓,開罰單這種事情讓科技設備去處理就好,用人力做根本就是無效率.

要求這種績效然後做不到就用罰站來修辱員警我是認為是很糟糕的示範,對老百姓來說簡直就是告訴大家,警察是拿來從老百姓身上生錢的,不是拿來維護治安的.

sliver
2009-02-17, 02:49 AM
取締交通違規、治安案件、為民服務都掛零 <= 請挑重點看,別看標題和想看的

rushoun
2009-02-17, 09:00 AM
其實因為正好有在警界服務的朋友,所以聽說了不少台灣警界的怪現象。姑且不論這些由員警口中所說的吧,畢竟身在其中的人,所說的話多少會有些失真。以我們自己所觀察的來看吧!我個人就覺得,如果大家仔細的體驗一下,以我住的宜蘭這個地方來說,每個月初最好罩子放亮些,看清楚交通號誌。因為月初的時候警察抓交通違規是最密集的,月中之後明顯變少。

然後再舉個例子吧,警界跟軍中一樣,每個月都一定有些重點工作,比如說抓電玩,抓色情等等....的工作。有趣的是,這類的工作竟然是採取配額的方式,也就是說,大家被規定一定要抓多少件數的違規事件。我實在是很好奇,有些地屬偏遠的鄉鎮,以我住的宜蘭來說,我實在不曉得要去哪裡抓少之又少的色情跟電玩,尤其是一些山裡的鄉鎮。

接續上面的事情,他們也容許一件事,我想也應該是很多人都知道了。就是如果你管轄的區域已經達到所謂的業績時,你可以將你所多出來的業績,釋放給其他轄區。如果其他的轄區的員警,跟這個轄區的員警熟的話,就可以用這個轄區多的業績,來彌補自己轄區業績的不足。

不知道大家知道這種事實後,又有什麼看法?其實我不會怪罪基層的員警,畢竟上面的長官跟制度不健全,下面的只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啦!

不是每個地方每個月都會有治安事件的,也不是非開罰單不可的,如果違規的人是無心的,或是他從來沒有違規的事情發生,卻不小心犯了,在警察的判斷EQ中,我覺得罰單要不要開,都可以是被員警決定的。相反的,我們常看到有些明顯違規的事情,卻因為特權,導致無法伸張法律,也是時有所聞所見的。這樣的事情變多後,當自己也被開罰單時,就會變得非常不能接受,因此就會對警察產生及的的反感心態,也是人之常情,不足為怪了。

當然,自己選擇警察這條路,也要看自己的個性啦,不敢得罪人,還是別當警察啦。我只是常跟警界的朋友說,別忘了你們的薪水,都是老百姓給的,包括這些罰單在內,只要你們記得這句話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