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健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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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ilun
2008-12-24, 05:56 PM
請問各位先進關於勞、健保的問題


問題一:
最近我被資譴,公司有給我一張「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全民健康保險第一、
二、三類保險對象退保(轉出)申報表)」,這張表格有什麼作用??我需要拿這
張到勞、健局辦理什麼事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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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
因為我被資譴,所以會有一段時間待業中,在這期間不勞保和健保要如何
繳??是要去鄉、鎮、市公所辦理,還是勞、健保局辦理???還是都不用辦
理(因為勞、健保局知道後失業中會自動寄帳單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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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
最近有一個「國民年金」和我有關係嗎????

PS: 我是屬於勞退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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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資譴才知道勞、健保的知識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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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ry
2008-12-24, 07:26 PM
那個轉出表是要讓你拿去你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做為第六類投保健保的, 另外非自願性失業記得要去就業服務站申請請領失業給付(15天內媒合不到工作的話可領6個月原有投保薪資6成的失業給付).

sayhi2000
2008-12-25, 03:07 AM
要去公所辦投保的動作!
該月月底就會把保費帳單寄給你~
最好是先去辦,不要中斷。
不然,之後會收到一筆不少的中斷保費帳單要繳。

等到時找到工作,
在到公所辦理轉出的動作,
以免二邊到時都叫你繳錢。


= = =
我比較覺得奇怪的是!
上月23號退伍~
到公所辦理投保時,這個月寄來的帳單是要繳11月一個整月....= =

健保費不是應該按實際投保天數計收嗎?
還是說國防部在11月就無幫我投保健保?= =

lenbo
2008-12-31, 12:03 AM
問題三:
最近有一個「國民年金」和我有關係嗎????


小弟今天也收到一封要我繳「國民年金」的保費單…
10月及11月共一千三百多
這…我倒底要不要去繳啊?

veilun
2008-12-31, 12:12 AM
= = =
我比較覺得奇怪的是!
上月23號退伍~
到公所辦理投保時,這個月寄來的帳單是要繳11月一個整月....= =

健保費不是應該按實際投保天數計收嗎?
還是說國防部在11月就無幫我投保健保?=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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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公所辦理時,工作人員說:如果你在公司行號工作時間沒有滿
一個月(例如,我是12月24日被資遣,沒有滿一個月30天),所以公
這個月公司不會幫我投保,那十二月的健保費,會在2009年一月寄
給我,所以你的情況,應該是跟我一樣

veilun
2008-12-31, 12:19 AM
小弟今天也收到一封要我繳「國民年金」的保費單…
10月及11月共一千三百多
這…我倒底要不要去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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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是否符合以下情況

http://sowf.moi.gov.tw/09/3/3d.htm#3d102

(1)國民年金之實施對象為何?
答:1.25歲至未滿65歲,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且未曾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


(2)失業者是否也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答:失業者因沒有軍、公教、勞、農保保障,基本上係屬於國民年金保險納保對象。
(本人失業中,沒有勞保所以2009年一月應該會收到國民年金的繳款單)

(3)如原先無工作加入國民年金,日後找到工作並已參加勞保者,是否還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答:若您加入國保後,找到工作並依法加入勞保,自不具國保被保險人之資格,亦即改加勞保後應退國保,無需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4)國民年金是「強制」加保嗎?
答:國民年金法是採取柔性強制投保,不繳納保險費對被保險人沒有罰則,但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6條規定,如您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是不能享受國民年金的保障。

lenbo
2009-01-04, 12:43 AM
我是不想加入國民年金啦…
算一算我現在27,得繳到65
就算保費不會調漲,都算每個月繳$800好了!
(其實未來是100%會調漲)
(65-27)*12*800=364,800
就算65以後可以每月領$3000
我得活超過75歲才能回本。
而且這一切都得視未來100%會調漲的保費不調漲的情況下!

再說一個月$3000不用說通貨膨脹後的未來一個月能不能活好了,
就算現在要一個月$3000活下去,我都覺得有挑戰性了!

又、


友站轉貼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34197)

國民年金實例:主婦未繳年金保費 罰老公

國民年金保險正式上路,沒有工作的三百多萬名家庭主婦,未來月繳六百七十四元保費,六十五歲以後每月將可領取三千元以上國民年金。家庭主婦不繳保費不會受罰,但若老公有經濟能力卻不幫忙繳費,每年將被罰款一次,罰金三千元起跳,欠費第四年將罰最高額一萬五千元。

專家:恐害離婚

承辦國民年金的勞保局指出,二十五歲到六十五歲的國民,凡無投保公教保險、軍保、勞保、農保,都是納保對象,首波約有四百七十萬人將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其中有三百多萬人是家庭主婦。勞保局指出,因國民年金屬「柔性強制加保」,單身者未繳保費不會受罰,但已婚者若欠費未繳,有謀生能力的配偶要負連帶責任,屆時會先書面催繳,若一個月內沒幫配偶繳錢就會罰三千元,欠款一年再罰六千元,之後每年加三千元,欠費第四年後罰一萬五千元,「到時配偶還是不願繳錢,勞保局還可把配偶名下財產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實在是蠻囧的政策ヾ(-_-; )

blueno
2009-01-04, 03:03 AM
國民年金很像20多年前的保險業在賣的死險,具有還本型..........

只要你不死沒殘就不會賠錢的死險,
但是你很幸運的活到65歲就可以領那每個月連吃飯錢都不夠的3000...

政府還真缺錢,開始賣起這種強制又退流行的保險...

rushoun
2009-01-04, 11:43 AM
寅吃卯糧的又一巨作,又被迫當拿不到酬庸的臨時演員以及替身!:cry:

jazzblue
2009-01-05, 12:07 AM
甚麼柔性強制阿? 單身者不繳保費沒關係
有配偶不繳就要被罰 !

雖然說不保沒關係,但法條卻另立名目來強迫人民加保,
直接說國民年金是強制性的就好了~ 幹嘛轉一大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