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Freedom駭客程式 作者落網 (警察腦袋裝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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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69
2006-08-29, 12:42 PM
:|||: :eye: 現在的警察都該再教育了!!
只是個轉Port軟體 居然被加了這麼多罪名@@! 這作者冤枉
我也從軟體王上抓下來測試一下根本沒有警察新聞稿中說的

重隱藏及穿透防護功能,被認定是有攻擊性的木馬程式,也是一種間諜程式

右下角明顯有個ICON了! 比一堆轉Port軟體還要簡單的程式被說成多危險@@!
多邪惡@@!

可見台灣警察的電腦程度差到什麼地步! 比現在的中小學生還差吧!


PCDVD討論串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48123&page=1&pp=10

其他評論
http://x-solve.com/blog/?p=64

http://none.nignone.net/2006/08/27/281/

http://www.cib.gov.tw/news/news01_2.aspx?no=1288 刑事警察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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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25/2/2lhr.html
刑事局偵九隊昨天破獲「Freedom」穿越封鎖線駭客程式案,嫌犯吳紹均在知名銀行總行資訊室擔任電腦工程師,他聲稱純為幫友人解決電腦被公司設限、上班時不能上網聊天「打發無聊」,而順手寫這程式,不知觸法;警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嫌將他送辦。

據調查,吳紹均(卅五歲)在九十二年八月撰寫穿越封鎖線Freedom程式,同年九月貼上「紹均雜貨間」個人網站免費供人下載,在台灣及兩岸網站約有五千人次下載,警方查到國內下載使用該程式的電腦公司江姓女子及吳姓男子,因所屬公司不提告訴,列為證人釋回。

刑事局偵九隊日前網路巡邏時,發現駭客網站裡有網友熱烈討論名為「Freedom」穿越封鎖線程式,指該程式未被防毒軟體偵測,可當作木馬程式使用;辦案人員偵查出該程式設計者是吳紹均,前往台北縣板橋將他逮捕。

偵九隊三組副組長高大宇說,一般公司企業高階主管的電腦使用權限相對比基層員工大,會刻意封鎖MSN、收發電子郵件或上網,對電腦使用管理分層設限。

而一旦植入「Freedom」穿越封鎖線程式,將使公司內部原本沒有權限連上網路的電腦,均得藉由該程式控管下的電腦主機轉介上網,原有系統保護管制措施形同虛設。

高大宇指出,假設代號A的電腦主機被植入程式,因為這程式具備木馬程式攻擊用途,所有透過「A」主機的電腦都成為「分身」,有相同使用權限,當事人卻難以察覺。

【記者張榮仁台北報導】「Freedom」穿越封鎖線駭客程式作者吳紹均,昨天以「我要休息了」為由關閉個人網站。

吳紹均在「休站」留言說,他建置網站的熱情消退,原因很簡單—「累了」,也希望網友將任何從他網站下載的程式全部移除。

據了解,吳紹均在知名銀行總行資訊室擔任電腦工程師,寫程式的功力一流,他太太在技術學院擔任國文老師,育有一子一女。

吳紹均寫程式的功力,連專責偵查電腦犯罪的刑事局偵九隊幹員也折服。辦案人員在吳紹均個人網站蒐證發現,吳告訴網友「這隻程式,是順手寫出來的」、「寫說明文件的時間遠遠超過寫程式的時間」,警方事後比對他撰寫的其他程式,認定並不是唬人的。

辦案人員指出,蒐證發現,包括「MP3整理快手」、「目錄同步備份」及「下載防毒元件」等程式都出自吳紹均之手,而吳把程式貼上網站免費服務網友,如果想賺錢「早就發了」;這次吳撰寫「Freedom」穿越封鎖線駭客程式,用意在幫朋友,也非牟利為錢。

吳紹均撰寫「Freedom」穿越封鎖線程式,著重隱藏及穿透防護功能,被認定是有攻擊性的木馬程式,也是一種間諜程式,有心人可以電子郵件或綁在線上遊戲上,一旦開啟郵件或下載即被植入該程式,成為電腦被「借道」的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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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golee
2006-08-29, 01:38 PM
挺好笑的................................................... Orz.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吧

ivantw
2006-08-29, 01:50 PM
就明講嘛,頭殼裝屎~ XD

fr068086moon
2006-08-29, 04:51 PM
看了實在是很無言..........條子該抓的人不抓....
這種人在抓...實在是.....無言以對...

ellery
2006-08-30, 02:31 PM
那燒錄軟體及p2p軟體的作者也該抓,
原因是助長盜版.

那做菜刀的業者也該抓,
原因是製造犯罪工具.

windman
2006-08-30, 09:55 PM
那燒錄軟體及p2p軟體的作者也該抓,
原因是助長盜版.

那做菜刀的業者也該抓,
原因是製造犯罪工具.


如果抓盜版及p2p作者,恐怕會引起全國大眾的憤怒,因為大家就不能取得便宜的軟體,得花上一大筆錢... :D

如果抓做菜刀的,恐怕也會引起全國大眾的憤怒,因為凡是關於吃飯的行業與家庭主婦(夫),都得投降啦... :D

但是只抓某一個代罪羔羊就輕鬆多了,要是我是條子....也會這樣幹啊!! :D :D

Warrior
2006-08-31, 11:27 AM
警察應該去抓那些磁卡業者, 應為偽卡集團會拿這些磁卡去製作偽卡,
另外還要取締中央銀行, 因為央行發行新台幣, 讓偽鈔集團有樣本可以依循,
同時也要起訴內政部長, 因為內政部發行身份証, 讓犯罪集團有製作的假身份証有使用性,
最後, 還要逮捕電信公司負責人和手機製造業者, 因為歹徒作案時會使用手機聯絡, 以上人等有協助犯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