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處罰條例 重大交通違規 面臨執法空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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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3, 03:19 PM
新處罰條例 重大交通違規 面臨執法空窗
黃如萍/台北報導 2006-05-23 03:50

預定今年七月上路的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生變!交通部昨日決定,對於新增修條文及加重處罰規定,給予六個月勸導期,嚴重超速、慢速車佔用內車道等重大違規行為,明年一月才開單取締。重大交通違規面臨執法空窗期。




此外,交通部昨日也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宣布,汽機車改裝氣體放電式頭燈(HID),今年六月底以前完成改裝的車主,有一年緩衝期,防撞保險桿有半年緩衝期,車主可利用緩衝期到公路監理單位補辦檢驗及登記。

消除搶錢疑慮 暫踩煞車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邀請交通部長郭瑤琪專案報告《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準備情形,立委指出,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刪修條文高達七十五條,部分條文加重違規罰鍰處分,引發外界認為政府向民眾搶錢疑慮,建議給予六個月緩衝期。郭瑤琪表示樂觀其成。

配合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路,交通部規劃三階段宣導計畫,第一階段為五至六月,以加重重大違規行為處罰遏止肇事、樹立行車路權及行人穿越道之安全性及權威性及提升安全規範保護汽車駕駛人及乘客安全相關修正條文規定為主。

上述違規項目多屬新增條文,例如超過時速六十公里以上屬飆車行為,不論一般道路或高快速公路,罰鍰一律六千元起跳,最高罰兩萬四千元。

三階段宣導期 各有主題

第二階段為七至八月,以嚴格取締高快速公路違規使用車道、加強小客車附載兒童安全乘坐及看護責任、強化車輛安全管理相關修正條文為主。宣導法規多屬罰鍰加重或範圍擴大,例如快速道路納入國道系統處罰,超速罰鍰從一千九千元提高為三千元;小客車附載幼童沒有安全座椅,罰鍰從五百元提高為一千五百元。

第三階段以公路監理裁罰作業或涉及少部分違規行為人罰鍰減輕、受終生不得考照者得回復考照部分為主。此階段多屬罰鍰及處分降低項目,例如終生吊銷駕照者,六至十二年後有條件開放重新考領。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life/200605/20060523724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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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5031
2006-05-23, 03:20 PM
有半年的時間
都不會被警察開單取締
真的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