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銀行叫你免出庭----別受騙~~很重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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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houn
2006-04-03, 11:04 PM
這是一封轉寄過來的信件,由於沒有時間作太多查證,但是應該沒有問題。
如果有網友知道有錯誤,請告知刪除,大家做參考。

法律常識銀行叫你免出庭----別受騙~~很重要的哦

我無意告訴你台新銀行有何不好,但請了解什麼是“一造辯論判決”,這個很重要。

89.5.5下午我到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揚股,第三法庭)開庭,由於時間未到我便在法庭內旁聽。

我前一個案子原告為台新銀行向消費者追償金額,審理中我發現台新銀行追償的手段真是太卑鄙了,特向大家揭露其惡行。

台新案被告由一位老太太到庭。老太太向法官表示,承認其子確有向台新借款,惟款項均由老太太代繳,最近因手頭較緊,所以無力償還,但並無意賴帳,只是希望可以分期付款,所以曾與台新聯絡並說明要分期還款,希望台新可以把訴訟案撤回,結果台新銀人告訴他,5/5下午的庭老太太可以不用出庭了。


老太太原以為沒事了,可是別人告訴她訴訟撤回會接到法院的通知,但她一直沒收到,所以不太放心,5/5上午她又打電話給台新,小姐仍叫她不用去開庭,但她還是決定來看看。

法官覺得很疑惑,遂問台新代理人本件是要當庭和解或是撤回?

台新代理人答都沒有,法官遂再問你們既然沒有要和解也 不撤回,為什麼叫被告不用出庭呢?

台新代理人說被告不出庭台新就可聲請“一造辯論判決”(註:在被告受法院合法通知後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時,即可聲請一造辯論判決,亦即法院完全依照原告之主張裁判,可迅速取得勝訴判決)

法官當場動氣並跟台新代理人說:「你們台新怎麼可以這樣呢?人家要跟你們和解,你們不答應也就算了,還故意叫人家不要來,然後聲請一造辯論判決,你們這樣不可以,我現在對你們台新的印象很不好,怎麼可以這樣呢?

回去告訴你們主管,再這樣,以後你們台新的案子到簡易庭我們都會特別注意。

你們這樣是利用懂訴訟程序來欺負別人,訴訟本來就要雙方都到庭解決,我都不嫌麻煩,你們嫌什麼麻煩,下次不可以這樣了。

以上的事是我在高雄簡易庭親眼目賭,跟台新打交道的人可千萬要小心囉!

唉..不只台新吧...

任何一家銀行都知道這樣...

我們家就是如此...被莫名其妙背了200多萬...就在銀行叫我們不要出庭....

那家銀行就是..第一銀行...(董事長黃天鄰吧!!)
我們就是沒出庭..結果....
現在200萬可能還到最後變1000萬了....
我姐在東海大學..當初沒出庭...
後來我姐被法院申告結果每月薪! 水被扣1/3....根本還不完....因為還! 不夠利息(被扣的部分)...
所以變成永久貸款....
這...當初是銀行百般叫我們不要出庭的....被耍了...
現在看到這封信..又能如何...
我姐已經被扣2年了...有翻案機會嗎?
都是銀行...好恨~~~~~~
欺負我們這種不懂法律的人...............

轉出去......告訴大家第一銀也做這種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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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tw
2006-04-03, 11:24 PM
凡有「用力寄」、「轉出去吧」、以附夾檔案方式轉寄,要點開一層又一層的附件檔「又稱十八層地獄」等特徵的轉寄信,小弟認為有99.99999%是假的。

BTW 小弟都從嚴判定轉寄信件的正確性,主要的原因是如果該事件真的很嚴重,那天天看新聞的我們,為什麼沒看到這一則新聞被報導?

以「黃天鄰」為關鍵字,除了這封轉寄信外,查不到其他資訊,200萬要滾成1000萬也不合理,所以我認為這篇資料根本不可信。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hl=zh-TW&q=%22%E9%BB%83%E5%A4%A9%E9%84%B0%22&btnG=%E6%90%9C%E5%B0%8B&meta=cr%3DcountryTW

windata
2006-04-03, 11:34 PM
『一造辨論判決』
真的有這一條
不過呢…只適用於十萬元以下
=============
法院得一造辯論判決:
小額事件,若依法應先行調解程序者(指請求十萬元以下之金額,而依民事訴訟法第403條之規定,應先行調解程序者),若當事人依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於調解其日不到庭,法院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命令聲請立刻進行一造辯論(僅聽一方當事人之陳述),並為判決。(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2)
=============
取自
http://www.hotlaw.com.tw/diy_2.php3

至於故事內容…完全的抹黑手法呀 =口="(發信的不知道是不是卡神呢?噓~

algolee
2006-04-03, 11:38 PM
凡有「用力寄」、「轉出去吧」、以附夾檔案方式轉寄,要點開一層又一層的附件檔「又稱十八層地獄」等特徵的轉寄信,小弟認為有99.99999%是假的。

BTW 小弟都從嚴判定轉寄信件的正確性,主要的原因是如果該事件真的很嚴重,那天天看新聞的我們,為什麼沒看到這一則新聞被報導?

以「黃天鄰」為關鍵字,除了這封轉寄信外,查不到其他資訊,200萬要滾成1000萬也不合理,所以我認為這篇資料根本不可信。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hl=zh-TW&q=%22%E9%BB%83%E5%A4%A9%E9%84%B0%22&btnG=%E6%90%9C%E5%B0%8B&meta=cr%3DcountryTW


其實也不是新聞沒報就代表不可能是真的
有些新聞也是網路傳到不行之後,才爆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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