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消基會促暫勿裝ETC車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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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ynolds
2006-02-11, 07:32 PM
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看來某些人當檢查官也會看報紙辦事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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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er
2006-02-11, 08:15 PM
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看來某些人當檢查官也會看報紙辦事
~~~呵呵呵

絕對同意
某些人只會當鴕鳥
一切視而不見
證據都是他人杜撰的...
若果真如如此,當事人為了自已的聲譽告之可也
小老百姓沒那麼大的權力可以辦案
不會再回應這篇了
自己高興就好

fw3
2006-02-11, 11:05 PM
請各位網友注意自己發表的內容,
本篇的主題為【轉貼】消基會促暫勿裝ETC車上機,
請各位不要偏離討論主題甚至流於謾罵與相互攻擊,
政治相關議題於板規中已經明定不可以討論,
請大家自重!!!

LordVader
2006-02-11, 11:36 PM
呵,按某大觀點千錯萬錯只要是政府搞的就沒錯∼
今天新任的交通部長郭瑤琪也針對ETC提出抨擊,不過徐員外的手下還是怡然自得,
加值不便推的一乾二淨又是銀行又是連線的......反正先跑再說。
就像某大說的,反正可以debug嘛,把用路人當白老鼠、政府當靠山先賺再說。

不過現在連主管機構都看不過去了,這些bugs徐員外要怎樣de呢?
郭部長,我對妳真是「3Q得Orz......」。某大是否該來個m(_ _)m呢?
希望郭部長別成為任期最短的交通部長。

限制六個字?「口合口合口合!」一共七個字,過關 :jocky:

Anonymous
2006-02-12, 01:19 AM
看能不能把ETC的標單規範挖出來

luketeng
2006-02-12, 02:09 AM
還是不要離題了.針對有那些大家覺得有問題的部份來談吧!

例如為何要每部車都要一台機器,這是種浪費嘛!一點都不合理!

家裡有多部車,但不會都同時有需要上高速公路.

為什麼不能只買一台機器一張卡,那台車要用到就放到那台車就好了嘛!

只是黏貼到檔風玻璃上也要收安裝費,貼的位置會影響感應嗎? 不然自己貼就行了.

更何況機器的成本到底是多少,該不該要消費者來出也是值得思考的.

若是能整合更多大家需要的功能,我想再貴也會有人買.

只有付過路費的功能,我為什麼要多付一些以其它方式付費所不需付出的代價.

Anonymous
2006-02-12, 02:34 AM
這真的就要去翻驗收規範怎麼寫

工作成效,執行率等等(還有處罰)
廠商會定出怎樣的使用規則,和驗收規範絕對脫不了關係

一般來說,這樣的Trouble通常是設計初期時沒想好(專業設計者和外行使用者的落差)
後來機器完工也沒辦法修改
才會演變成要求使用者去配合機器,問題越大,要求也越囉唆

當然,這是只考慮技術問題情況下(但有些是故意的 :|||: )

xws
2006-02-12, 10:28 AM
看了一下規範,其中有一條項目:「為避免任何未經授權逕行竄改、複製或偽造車內設備單元之行為,建置營運公司應訂出對於該等行為之技術保護措施,另為達成有效的用戶管理,車內設備單元之序號不可重複」,這應該是一車一機這說法的根據條文,所以也不能有別家廠商做的機上盒。

PS:詳細的規範請參考:國道高速公路局 (http://www.freeway.gov.tw/16.asp?id=7)

supermaxfight
2006-02-12, 03:06 PM
不該BOT的案子拿來BOT,因為很多人民已經被洗腦「BOT才是正確的」
不該民營化的單位拿來民營化,因為同上
到最後才發現是財團化
很多東西到最後政府會變成無法管控,就算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中也沒辦法處理
這次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以後國庫空殼化後,問題會更多更慘

lenbo
2006-02-12, 03:17 PM
剛在友站看到的轉貼新聞…真實性待查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明天下午上路,用路人誤闖該怎麼辦?扣款不成功又該怎麼辦,答案是準備付錢!電子收費如果扣款不成,未裝機用戶將會收到三千元的罰單,裝機用戶三天內會收到簡訊通知,如果在17天以內完成補繳,必須支付13~45元的催繳工本費,超過十七天將視同誤闖,處罰新台幣三千元,相較於捷運(新聞、網站)卡,提供一到兩次的免費補繳機會,作法上嚴格許多。(彭群弼報導)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上路,已經裝機的用戶,如果扣款不成功,將會面臨催繳,催繳的遊戲規則比起同樣使用儲值卡的捷運,提供一到兩次免費補繳,嚴格許多。

根據遠通電收的作業規範,用路人如果因為儲值金不足,未插卡或者車上機沒電等問題,通過收費站區時扣款不成功,遠通電收將在收費的第二天以簡訊通知用戶,三天內必須到遠通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的直營門市補繳,還要另外負擔13元的處理手續費,所以40元的通行費成了53元。

如果用戶超過三天沒補繳,遠通電收會在第四天以掛號郵寄方式,寄發繳費通知單,用戶可以選擇到便利商店或直營門市補繳,但是工本費高達45元,比通行費還貴!通行費加上工本費高達85元!民眾最好早早補繳!

如果超過14天沒有補繳,遠通電收將會再發一次簡訊,如果超過17天沒有補繳,遠通電收將移送裁罰單位開三千到六千元的罰單,視同誤闖,通行費40元以及處理費45元當然也不能少!

為了解決催收工本費由誰負擔的問題,交通部在兩年前完成修法,規定由民眾自行負擔。工本費的來源包括:車籍資料查詢費,照片費,帳單列印費,掛號郵資費,人工作業費,繳款手續費等等林林總總一大堆。

如果真的是醬子的話…那小弟就算花錢裝了 ETC 也不會去用~
過閘時還得去確認有沒有扣得到款,比交回數票還費神!
不過,這兩天新聞看下來…回數票車道排隊塞車;反倒是 ETC 沒人走…
應該難免會有不少人就認了,去裝機了…
最後笑的還是徐大老闆…唉